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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巡逻管理制度
2022-05-24 | 阅:  转:  |  分享 
  
景区安全巡逻管理制度名称:景区安全巡逻管理制度编号:xx-BA-14一、依照
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景区治安、消防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二人,巡逻不
少于四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
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五、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保安部经理处理突发事件。六、保安巡
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七、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
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景区重点要害部位。八、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
物品。九、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十、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
及时报警。十一、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十二、接受游客的信息反馈,积极为游客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游客的投诉和求
助。十三、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及时向队长汇报巡逻情况。十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
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十五、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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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