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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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大纲实施考核细则(月度)
考核部门:财务管理
序号
管理大纲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说明
财务管理
综合折旧率是否发生变动
综合折旧率发生异常变动不得分。
债务融资综合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高于目标值,每高0.1个百分点,减5分,最少得0分。
日均资金余额控制在合理范围
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高于目标值,每高1%,减1.5分,最少得0分。
财务报表上报管理
未按要求报送财务月报、中报、年度报表按《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关报表及分析考核细则》考评。
账户管理管理
账户设置且开、销户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资金上报管理
未按要求报送资金报表及分析按《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关报表及分析考核细则》考评。
预算上报管理
未按要求编报按《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关报表及分析考核细则》考评。
附件5-2
管理大纲实施考核细则(年度)
若每大项中明细项扣分超总项分数,则此大项最少得0分
一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未按要求设置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不符合规定的;岗位职责不清晰;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均不得分。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不符合扣3分。
会计凭证的会计要素是否齐全,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未按要求报送财务月报、中报、年度报表按《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关报表及分析。考核细则》考评;财务快报报表与财务报告数据差异超过3%,扣4分。
其他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扣1-5分。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未按标准建立相关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视情况扣1-2.5分。
会计档案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会计档案的装订、存档是否及时,查阅是否方便快捷,不符合规定扣1-2.5分。
印鉴与证件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印章保管不符合规定,使用印章不登记的均不得分。
二、
财务预算管理
组织机构设置符合要求
未按要求设置组织机构的不得分。
及时准确编报财务预算,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控制
制订年度成本、费用计划并有效执行
年度计划未层层分解落实扣5分;实际与预算偏差较大扣5分
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及时反馈意见
没有按月进行预算分析,特别是成本分析扣5分;未及时反馈意见扣5分;没有及时报送成本分析扣5分。
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实现闭环管理
未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定期不考核的不得分。
三、
资金管理
账户管理符合国电要求
加强资金安全方面管理
出纳连续担任3年以上的扣5分;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不符合要求扣5分;出现“小金库”及挪用资金行为,私自设置账外资金账户扣5分;由于管理疏忽造成被盗扣5分;其他不符合资金安全管理行为,视情况扣1-5分。
加强贷款管理,使贷款管理计划性更强
造成逾期贷款或未按预算及工程进度提款不得分。
及时报送资金预算报表,合理确定各种贷款比重
1、报送报表及分析基础分3分,未按要求报送资金报表及分析按《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关报表及分析考核细则》折分考评;2、未合理确定各种贷款比重的扣2分。
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高于目标值,每高0.1个百分点,减1分,最少得0分。
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高于目标值,每高1%,减0.2分,最少得0分。
四、
资产与产权
制定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存货盘盈、盘亏及毁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没有管理制度扣2分,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扣2分; 2、存货发现问题不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隐瞒不报扣3分;存货损失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扣3分;月末年终财务不监盘扣3分。
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的处置履行决策程序及招标等手续
1、没有管理制度扣1分,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扣2分; 2、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扣2.5分。
制定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制度,坏帐损失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没有管理制度扣1分;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扣2分;未定期清查往来账扣3分;年度末形成新增坏账损失每增加一笔扣3分,属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不清欠扣除2.5分;坏账损失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扣3分。
4、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
1、没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扣1分,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扣2分。
2、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责任是否明确,不明确扣1分。
3、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是否定期盘点,盘点资料是否妥善保管,未按照规定保管扣1分;未定期盘点扣2分。
4、购置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规定权限进行报批,不符合规定扣2分。
5、固定资产出售是否报请批准,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是否进行鉴定并按照规定报请批准,不符合规定扣3分。
6、大修、技改超计划不得分。
7、综合折旧率发生异常变动不得分。
评估符合相关要求。
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并履行备案程序,交易价格未以评估值为参考的不得分。
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担保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未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担保制度不得分;不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不得分。
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未按公司规定进行财产投保、保险索赔率未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不得分。
五、
其他管理
按规范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未按要求做好信息化工作的,不得分。
做好财税政策研究与应用工作
条件具备但未取得税收及财政优惠政策的不得分。
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未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积极配合扣2.5分。
其他
内部及外部审计检查出违纪问题扣5分。
C
100.00
20.00
1.00
2.50
2.00
10.00
3.00
2.50
4.00
2.50
5.00
2.50
20.00
1.00
2.50
2.00
5.00
3.00
5.00
4.00
5.00
5.00
2.50
22.50
1.00
2.00
2.00
5.00
3.00
2.50
4.00
3.00
5.00
5.00
6.00
5.00
25.00
1.00
4.50
2.00
2.50
3.00
3.00
8.00
5.00
2.00
6.00
2.50
7.00
2.50
12.50
1.00
2.50
2.00
2.50
3.00
2.50
4.00
5.00
C
100.00
1.00
15.00
2.00
25.00
3.00
30.00
4.00
10.00
5.00
4.00
6.00
6.00
7.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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