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生产场所安全守则1各场所均应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2各场所内电话线、电源线、网络线、电脑线等固定得当。3各场所内电源 插座无破损、烧伤,保证用电安全。4各场所内电源插排无破损、烧伤;严禁插排接插排使用,保证用电安全。5无人值守场所,无人值班时应 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照明等与生产无关的设备电源。6场所内物品应堆放整齐,高处物品必须整齐堆垛,防止砸伤。7场所内物 品存放柜应可靠放置,按下重上轻的原则放置物品,存放物品较重的抽屉柜应设置挡块,防止砸伤。8场所内办公用具和工具应整齐放置,防止尖 锐物品扎伤。9保持场所内通风良好,防止疾病传播。10保持场所内适度照明,防止视力损伤。11严禁私自使用电暖器或明火取暖。12 未经批准,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发生。13未经批准,禁止无资格人员进入生产场所。14严禁擅自移动、改换、拆除防护装置 和警示标志。15可燃物品离照明灯具不少于50cm。16存在高空坠物、坠落等危险地点应采取防护措施。1)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 ;2)在高空作业时,所用工具须装在工具袋内,防止工具落下砸伤人员或设备。17高处搬物时,必须踩踏牢靠的物品。18严禁擅自触动非 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阀门、各种开关按钮等。19进入陌生场所,应了解场所内存在的危险因素,注意地面状况和设备运行状况,根据警示标 志指示行动,谨防意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