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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24|做人不妄为避免父母蒙羞,做事要熟虑不贻害子孙

 丁小悟典 2022-05-25 发布于河南

清人王永彬在《围炉夜话》中说:“守身不敢妄为,恐贻羞于父母;创业还须深虑,恐贻害于子孙。”

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人谨守自己的行为,而不胡作非为,就是担心自己的不良行为会使父母蒙受羞辱;开创事业也一定要深思熟虑,权衡得失,以免危害到子孙后代。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处于社会中,不是单个的人,他还要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联系,他的行为带来的后果不只是他个人承受,必然给相关的人带来一定的影响。

在一个家庭中,个人与家庭紧紧相联,一人荣显而全家皆荣,一人羞耻而全家蒙羞,特别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最为直接。

《围炉夜话》24|做人不妄为避免父母蒙羞,做事要熟虑不贻害子孙

荣显,让家人很有脸面,走到哪里就受人尊敬、颂扬,还可能为全家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羞辱,使全家人受人歧视,在人前抬不起头,还有可能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有时候,辱带给家人的伤害很大。

从做子女这个角度来说,一个人即使成人,可以独立生活,无论年龄再大仍然是父母的儿女。如果做人不讲规矩,胡作非为,别人除了觉得他这个人为人处世不好之外,还会说这是某某的孩子,言外之意就是“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没有尽到教育的职责,没有把孩子教育好,让父母蒙羞。

古人认为,子女谨言慎行,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多做好事,要光耀门楣,让父母脸上有光,就是孝的一种表现。汉代,从民间推荐官员,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孝道,称为“举孝廉”

《围炉夜话》24|做人不妄为避免父母蒙羞,做事要熟虑不贻害子孙

如果作奸犯科,做出一些违背道德、法律的事,给家门带来骂名,让父母蒙受奇耻大辱,就是最大的不孝。

其实,做父母并不一定非要儿女做多大的官、挣多么多的钱,最想要的就是儿女正派,常回家看看,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一个人做人做事不仅要为父母考虑,从做父母的角度来说,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不能光逞一时之能。

创立事业的时候,一定要深思熟虑,考虑缜密而周详,“当路莫栽荆棘树,他年免挂子孙衣”,不能随心所欲,以免种下祸根,给子孙留下祸患。

有的人不看自己的实际能力,对社会环境认识不清,盲目投资,想一夜暴富,结果投资失败,不但不能给家庭带来好处,还欠下一屁股外债,自己还不清时,还需要子女替他还债。

其实,王永清这两句话是互文,做人做事“妄为”、不“熟虑”,给父母带来不好的影响,对子女同样带来严重的后果。

比如,欠下外债,会影响到父母的赡养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或者子女也会受到连累,为他偿还外债。

《围炉夜话》24|做人不妄为避免父母蒙羞,做事要熟虑不贻害子孙

比如,胡作非为,触犯刑法,锒铛入狱,父母没有颜面,子女会自卑,不利于身心健康。

有一个人被判了无期徒刑,入狱前他十分宠爱独生女儿,他入狱让女儿十分受伤,虽然个人很优秀,却坚持不婚。这时,他对自己的所做所为痛悔不已,常常痛哭流涕,为女儿将来的孤老终身而痛苦自责。

有一个人因经济问题入狱,他的母亲领着他的女儿每天在街头摆摊,想赚点钱把儿子贪的钱还上,想为他赎罪,减轻刑罚。可她们哪里知道,辛辛苦苦挣的只是小钱,远远填不满儿子一天所贪的窟窿!

无论是作为父母的子女,还是作为子女的父母,一定要谨言慎行。做人要自律,不做出格的事,为家人争光;做事要谨慎,不能行差踏错,少做没有把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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