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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办法
2022-05-25 | 阅:  转:  |  分享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办法1总则1.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是生产现场安全监测的重要手段,其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在满足生产工艺
需求的前提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功能、结构、性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和国标相关规定,确保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实用
性。1.2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确定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2相关单位职责2.1生产运行部是可燃气体报警系
统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设备;对可能泄漏点及时检查,负责报警后泄漏点的处
理。2.2生产运行部中控室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责任单位。接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后,中控当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当
班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具体落实;详细记录报警时间、地点、泄漏情况、处置结果、误报(故障)等情况。2.3生产运行部仪表组是
可燃气体报警仪日常维修保养的责任单位。对仪器稳定运行、线路防爆负责,对电子元器件的申报、购置、更新负责;按说明书要求定期和不定期进
行检测、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建立、健全报警仪档案,检修、检查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应联系具备国家
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设备进行年检并出具专业检测报告,存档备查;根据运行情况委托专业维保机构进行维保并签订维保协议。2.4安全环境部
是可燃气体报警仪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单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对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
可燃气体报警仪暂停运行或拆除维修,须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可进行。2.5生产运行部是生产工艺系统管理的责任单位。在工艺措施方面提出
防泄漏的安全措施。对存在易泄漏的工艺问题采取正确措施并组织加以改进。每周定期组织工艺、设备检查,杜绝跑冒滴漏。3具体规定3
.1生产运行部对可燃气体报警仪器要建立可燃气体报警仪运行记录台帐,当班岗位操作工按要求巡检,填写相关数据;生产运行部要制定并落实防
泄漏措施,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维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3.2监测甲烷可燃气体报警仪显示低报(数据显示25%)时,中控当
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岗位人员查找(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泄漏点并进行处理,处理时要佩戴好防毒面具;当可燃气体报警仪高报(数据显示5
0%)时,中控当班人员立即通知生产运行部领导及岗位人员协调处理,如继续上升,确定为泄漏事故的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
。并做好相关记录。4考核与奖励4.1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如未按规定执行的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4.2对能
及时消除隐患、积极抢险、避免事故、减少泄漏的相关人员,对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危险源点控制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将给予奖励。5技
术要求:5.1报警参数:甲烷:低报25%;高报50%5.2采购仪器时,要选用技术、质量可靠、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确保仪
器准确性、可靠性,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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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