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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22-05-25 | 阅:  转:  |  分享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为保障重危病人紧急抢救之需,确保治疗及时性,特制定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1.对疑难血型患者紧急输血者,采取
配合性输注通用血的原则处理。2.本制度适应对象: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
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其他紧急情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3.配合性输血原则:3.1Rh血型D阳性患者,需输注红细胞者,选用相
容血型悬浮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需输血浆者,选用相容血型血浆;3.2Rh血型D阴性患者输注Rh血型D阳性红细胞时,根据需要输注的血
量,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红细胞悬液。3.3输注剂量:维持血红蛋白水平至80g-100g/L即可(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例外
)4.本制度的执行者是本院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5.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批准部门:医务科或经医院主管领导授权的职能部
门。本制度的发布、解释权归医务科。附: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管理流程根据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抢救应急用血工作预案》和《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特制定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管理流程。1.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下输血医嘱,同时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签定“患者输血治疗同
意书”(此点同常规输血程序)。护士采集合血标本后及时送输血科配血。2.当输血科发现符合《紧急抢救应急用血工作预案》第五条规定的病人
时,即按“疑难血型配血操作处理程序”执行,同时,电话告知临床科室主管医师:“患者为疑难血型病人,输血请按医院‘紧急抢救应急用血工作
预案’执行”。此时,临床医师应立即电话告知医务科,请求启动《紧急抢救应急用血工作预案》。3.临床医师接电话后,再次签定“患者输血治
疗同意书”,同时,在同意书上注明“疑难血型患者紧急用血,配合性输注通用血”。如果患者为Rh血型D阴性,输注Rh血型D阳性红细胞时,
还要加注《紧急抢救应急用血工作预案》“注意事项”中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4.输血科工作人员先为病人做紧急配血,配血毕,及时电话告知
临床科室取血。紧急处理完成后,如为血型鉴定疑难(不明确者),再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5.启动本预案需医务科批准,由临床医师电话请示报
告,记录是否批准、批示的日期和时间(时分)、电话授权人的姓名。6.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疑难血型患者紧急抢救输血,均需临床科室主
任批准。7.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疑难血型患者紧急抢救输血,输血科工作人员均需及时报告输血科主任。8.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所有疑难血
型患者紧急抢救输血,月底须报医务科备案。由输血科汇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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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