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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王红公译杜甫 ​

 置身于宁静 2022-05-25 发布于浙江
王家新

诗人、诗论家,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著有诗集:《纪念》、《游动悬崖》、《王家新的诗》、《未完成的诗》,诗论随笔集:《人与世界的相遇》、《夜莺在它自己的时代》、《没有英雄的诗》、《坐矮板凳的天使》、《取道斯德哥尔摩》、《为凤凰找寻栖所:现代诗歌论集》,翻译集:《保罗·策兰诗文选》(合译)。即将出版的诗论随笔集有《雪的款待》。王家新被视为“朦胧诗”后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和当代最有影响的诗人评论家之一。作品被选入多种中国现当代诗选和中学、大学教材中,并被译成多种文字。2009年获首届“中国当代文学学院奖”。


“在我看来,若不论史诗或戏剧,杜甫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美国诗人肯尼思·雷克斯洛斯(Kenneth Rexrot,1905—1982,中文名字 “王红公”)在自己的自传小说中如是说。

而我们对雷克斯洛斯心怀感激,也在于他对杜甫的倾心翻译。庞德在《神州集》(1915)中对李白等人的翻译,对于英美现代诗歌和翻译本身都具有开创性意义。在庞德之后,出现了雷克斯洛斯这样一位优秀的、具有献身精神的诗人译者,他翻译的《中国诗百首》,尤其是第一辑的35首杜甫的诗,至今仍受到很多美国诗人的推崇。


同情,体认,共鸣

雷克斯洛斯认为“诗人作为译者”是一种使命。在一篇《诗人作为译者》的讲演中,他说:“翻译能给我们提供一种高层次的诗性训练。……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同情心的实践。” “把诗歌译成诗歌是一种饱含同情的行为——以一个人自己来体认另一个人,以自己的言说来传递他的声音。”

发自生命內里的“同情”和“体认”,就这样被雷克斯洛斯视为翻译的最重要因素。他之所以选择以杜甫为主要翻译对象,显然首先就出自一种深刻、强烈的体认。而杜甫,恰恰正是一个对国家山川、黎民百姓、前贤友朋、花草虫鱼等万事万物都怀有强烈、深厚之同情的诗人。

谈到杜甫时,雷克斯洛斯总是满怀感激:“如果说以赛亚(Isaiah)是最伟大的宗教诗人,那么杜甫就是所有非宗教诗人中最伟大的。但对我来说,他的诗歌却是唯一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留存下来的宗教。你必须怀有人们所说的'敬畏生命’的态度,才能理解他的诗。我已经沉浸在他的诗中三十年了。……就某种完成的程度来说,伟大的诗歌回答了那个困扰着美学家和评论家的问题:艺术何为?杜甫的诗歌所回答的,恰恰是所有艺术的共同目的。”

纵览他所译的35首杜诗,我们会发现,他选译的大都是杜甫的富有深刻、沉痛生命体验的诗。他由此进入一个苦难的但又富有创造力的心灵,以实现他说的“体认”。如他对《旅夜书怀》(“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的翻译。

Night thoughts while travelling

A light breeze rustles the reeds

Along the river banks. The

Mast of my lonely boat soars

Into the night. Stars blossom

Over the vast desert of

Waters. Moonlight flows on the

Surging river. My poems have

Made me famous but I grow

Old, ill and tired, blown hither

And yon; I am like a gull,

Lost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旅途夜思

沿着江岸,微风沙沙地

吹拂苇草。我的

孤舟的桅杆耸入

夜空。繁星在荒漠的

水上绽开,月光随着

汹涌江水奔流。我的诗

使我成名而我已

衰老,多病且疲惫,来回

漂荡;我就像一只鸥鸟,

迷失在天地间。

“诗言志”为中国诗的根本诗训,而杜甫正是最能深刻体现这一伟大传统的诗人。杜甫的诗,无一不通向这一“文心”所在。他的“书怀”,深化了中国诗的主体性,也总是带着艰难苦恨的兴发。

正因为如此,雷克斯洛斯对杜甫的翻译,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早期英美意象主义诗人对中国诗的肤浅认知,他进入到杜诗和中国传统更根本的内里,也由此进入到诗的创造本源。

意义还在于,作为一位诗人,雷克斯洛斯对杜甫的深刻“体认”, 还在于他把杜甫当代化了,或者说,他把杜甫的艰难苦恨化为了诗人的普遍命运。他也总是从诗人存在的角度、从个体生命的体验出发,来寻求与杜诗的契合点,“旅途夜思”及其他译作所显示的,正是一种出自生命自身的深刻辨认。 

还应注意的是,雷克斯洛斯把杜甫作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型诗人”来体认,但也避免了把他西方化、神学化。他不仅认同一个孤绝的杜甫,还发现了一个亲切的、可为当代诗人引为同调的杜甫:如他译杜甫赠同代诗人的《赠毕四曜》(“才大今诗伯,家贫苦宦卑。饥寒奴仆贱,颜状老翁为。同调嗟谁惜,论文笑自知。流传江鲍体,相顾免无儿。”)。

To Pi Ssu Yao

We have talent. People call us

The leading poets of our day.

Too bad, our homes are humble,

Our recognition trivial.

Hungry, ill clothed, servants treat

Us with contempt. In the prime

Of life, our faces are wrinkled.

Who cares about either of us,

Or our troubles? We are our own

Audience. We appreciate

Each other’s literary

Merits. Our poems will be handed

Down along with great dead poets’.

We can console each other.

At least we shall have descendants.

致毕四曜

我们有的是才华。人们称我们

为当今的诗歌大家。

只可惜,我们家境贫寒,

我们的出身卑微。

温饱不继,佣人也能

向我们投以白眼。时当

盛年,皱纹已爬上我们的脸。

有谁在意你和我

及我们的忧患?我们给自己

当起听众,珍惜

彼此的文彩和

匠心。我们的诗将被传递

与往昔的伟大诗人一起。

我们可以相互告慰。

至少,我们还有后继人。

这样的译诗,大可以在当代任何诗人圈子里传诵。在这样的转述或重构中,杜甫已成为诗人命运的原型。作为早年在美国中西部到处漂荡、当过农业工人、疯人院看守、并影响过许多“垮掉派”诗人的雷克斯洛斯,他对杜诗的“体认”,很有确认“精神家谱”的意味。很可能,他也自视为杜甫在英语中的继承人,正如他把原诗中的“江鲍体”去典化并换成“我们”一样。他在与千年前的一个伟大诗魂对话,并进行着一种私密的交换。

王红公翻译中的伟大时刻

纵览雷克斯洛思对杜诗的翻译,正如他自己所述,是一种忠实于原作精神同时又不拘泥于原文的翻译,不管他对每一首诗作具体怎么译,译文本身最后应该是“有效的英文诗”(valid English poems)。这是他的“落脚点”。

当然,他的翻译不仅面对一般的英语读者,他还要由此把他对“中国诗学”的体认带入美国当代诗中,使它对创作产生作用。在《中国诗百首》的“注释”中他指出:“诗歌情景本身,是几乎所有时期中国古诗的一个重要元素。中国诗人不喜欢过于华丽的词藻,他们从不谈论诗歌的材料,也不对生命做抽象的思考——他们呈现一个场景和一个动作……”他在后来接受美籍华人学者、诗人钟玲的采访时也说:“我认为中国诗对我的影响,远远大于其它的诗。我自己写诗时,也大多遵循一种中国式法则”。他解释说,这种中国式法则就是要在诗中表现具体的场景、行为及诉诸五官的意象,并创造一种“诗的处境”(“a poetic situation”)。

这说明,自庞德以来,中国古典诗学的影响已深入到美国诗人中。诚如默温所说:“到如今,不考虑中国诗的影响,美国诗就难以想象。这种影响已成了美国诗自己传统的一部分。” 

雷克思洛斯的翻译,显然加强和拓展了庞德以来美国诗的这一传统,成为这一传统的重要一环,甚或是一个新的标志。他吸收而又摆脱了早期意象主义的那些信条,这正如他不像许多西方人那样只对王维那样的诗感兴趣,而是更倾心于那些能够进入个人的真实存在、甚或带有历史和社会关怀的诗。他选择杜甫的诗,正因为如他自己所说,它们比“超凡的佛学冥想还要重要”。他作为一个译者要做到的,就是力求在“诗的处境”中呈现真实、饱满、鲜活的生命,而无论它是否合乎人们对“中国诗”或“东方诗”的想象。

对此我们来看他对杜甫《杜位宅守岁》最后两联“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谁能更拘束,烂醉是生涯”的翻译。

...Soon now

In the winter dawn I will face

My fortieth year. Borne headlong

Towards the long shadows of sunset

By the headstrong, stubborn moments,

Life whirls past like drunken wildfire.

...很快

在冬日黎明我将迎来

我的四十岁,并被推向

落日的长长阴影

在这任性、顽强的时刻,

生命飞旋而过,如醉酒的野火。

在我们的课堂讨论中,已有同学注意到雷克思洛斯对这几句、尤其是最后一行奇特的翻译,指出他运用了庞德在翻译《论语》时的“拆字法”,把“烂”字拆开,取其“火”旁, 将“烂醉”译成“醉了的野火”(drunken wildfire)。的确,这种译法不仅使原诗焕然一新,不仅对杜甫有些消极无奈的原诗进行了大胆的改写,而且是生命境界的提升:“生命飞旋而过,如醉酒的野火”,意象充满动感,强烈而鲜明,“Life whirls past”(生命飞旋而过)既令人感到光阴飞逝,同时也揭示出动乱年代人生漂泊如转蓬的境况,而“drunken wildfire”(醉酒的野火)这一意象,则以自由、蓬勃、狂野之力,展现了那种要冲破人生羁绊的精神。

可以说,这是雷克思洛斯在翻译中迎来的一个伟大时刻。他不仅在翻译中遵循中国式诗学法则,也引入了希腊的酒神精神。他的目的,就是从原文中唤醒生命,并强化它。他以富有创造性的方式,使原作的本质得到新的“更茂盛的绽放”。


责任编辑:孙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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