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及沿街
“多合一”商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响应全市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及沿街“多合一”商铺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本单位(场所)郑重作出以下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照《全市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及沿
街“多合一”商铺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在4月15日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一)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居住区域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实行完全防火分隔,住人部分设置独立疏散出口。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不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或其停车雨棚与自建房建筑外窗、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2米。
(四)当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时,保证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五)不在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遮挡物。
(六)不在室内设置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液氨制冷剂的冷库,居住场所内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杜绝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在营业期间违章动火动焊,杜绝使用不合格的电取暖器,杜绝祭祀用火、使用明火做饭、取暖。
三、杜绝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四、及时维护保养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挪用、拆除、停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灭火器、逃生面具使用方法。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乡镇街道存档,一份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承诺人(经营方)签字:
联系电话:
2022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