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重大危险源的界定标准和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公司的安全评价,确定以下部位为重大危险源:硫酸一车间余热锅炉、硫酸二车间余热锅炉、两钠堆场、氨储罐区、甲醇、甲醛储罐区。为了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硫酸一车间余热锅炉安全责任人:硫酸一车间主任冯红军
第四条硫酸二车间余热锅炉安全责任人:硫酸二车间主任王大和
第五条两钠堆场安全责任人:两钠车间主任胡兵
第六条氨储罐区安全责任人:合成车间主任任军
第七条甲醇、甲醛储罐区安全责任人:精细车间主任张建辉
第三章各级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
第八条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级《危险化学品(分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负责批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整改的安全费用投入。
第十条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审批《危险化学品(分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第十二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对应的公司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并组织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
第二节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级《危险化学品(分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条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装置、管道、阀门等故障,有权决定停车整改。
第十六条参加公司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对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参加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三节分管设备副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八条组织设备部及相关车间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及年检。
第十九条审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储存装置、管道、阀门、检测装置等检维修计划。
第二十条参加公司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参加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四节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三条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巡回检查制度》、《检、维修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维修,保证各类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储存装置、管道、阀门、检测装置等完好、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认真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存档,不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认识,加强防范意识,加强员工处理事故的能力,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组织本车间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参与公司义务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第五节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班班长和调度员报告,在不危及个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若危及到个人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撤离现场。
第二十八条保证岗位应急救援器材完好整洁定点放置,若应急救援器材缺损、失效应立即向车间报告予以更换、备齐。
第二十九条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加强防范意识,提高个人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三十条积极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节重大危险源车间班长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巡回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完好整洁定点放置,若应急救援器材缺损、失效应立即向车间报告予以更换、备齐。
第三十三条认真组织本班员工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加强防范意识,具备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积极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五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班调度员报告,并组织本班员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若危及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员工撤离现场,并向现场指挥人员汇报。
第七节调度员的职责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
第三十七条每年至少组织本横班义务消防、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第三十八条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本班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加强防范意识,具备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指挥应急救援直到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到场。
第三十九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指挥能力。
第四十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启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若危及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员工撤离现场,组织全厂停车及人员疏散。
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将受伤人员救离现场,并实施救治,严重的联系医院救治。发生较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节生产调度部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确保各项工艺指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十二条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完好整洁定点放置。
第四十三条认真组织调度员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调度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四十四条编制《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义务消防、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第四十五条参加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节设备部的职责
第四十六条应定期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储存装置、管道、阀门、检测装置等进行检查,对在长期运行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或危及到安全生产的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装置、管道、阀门等,应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检维修计划或申请停车整改。
第四十七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储存装置、管道、阀门等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检测。
第四十八条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设备故障处理能力。
第四十九条编制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压堵漏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十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
第五十一条参加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节安全部的职责
第五十二条每月组织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装置、管道、阀门等,对相关责任部门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原则”整改。
对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生产装置、管道、阀门发生故障或隐患等危及到安全生产时,责任车间应立即写出报告(或口头报告),申请公司停车整改。
第五十三条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完好充足备用,若应急救援器材缺损、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备齐。定期对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制订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人员《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安全监察考核条例》考核。
第五十五条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制定公司级《危险化学品(分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六条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编制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义务消防、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并评审。
第五十七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做好报警、报告、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指挥消防、工程抢险队进行灭火、消堵事故源,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五十八条对相关车间、部门责任人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的有效性考核,对不进行演练活动的相关车间、部门责任人按《干部考核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一节环保部的职责
第五十九条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环保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对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设施,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第六十条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制定事故状态下的环保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
第六十一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抢险、救援,并做好监控、防范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大气。
第十二节内保部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每天对重大危险源交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交通通畅,对影响消防通道的,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第六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对事故处的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做好疏散人员的统计和接警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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