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一、目的确认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需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 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工作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的需求,为人员能力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2.综合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在年度从业人员培 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3.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4.各部门负责配合综合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与考核。5. 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四、控制程序(一)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 安全标准化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将 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二)管理人员培训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任职。2.其他管理人员(含部门负责人)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 行安全教育培训。(三)从业人员1.一般人员(含班组长.操作工)培训(1)一般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 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后方能上岗。(2)车间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该 做好记录。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 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查隐患活动、熟悉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及规范措施等内容。2.特种作业人员(1)对特种作业人员(电 工、电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等)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培训和定期换证 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2)以上特殊工作人员的取(换)证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取证、换证档案。3.新从业人员培训(1)新从 业人员入厂时,由综合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并进行考核。厂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 能进行上岗。(2)分公司、车间负责组织对新进入职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分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并进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 岗。(3)班组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 法;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并进行上岗考核前操作技能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其他人员 培训(1)转岗、复岗、管理人员顶岗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外来施工人员、民工、临时工由各部门配合,进行 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三)培训教育管理1.安全环保部负责在公司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2.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教育培 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记录存档,属管理归口部门。3.公司总经理提供安全培训所需资源保证。4.安全培训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5.安全环保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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