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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定项目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消防保卫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

三、考核办法:

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考核评分表)。实得分80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时间: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

3、实行逐级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实得80分及其以上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下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五、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用表如下:



项目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考核日期:20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考核结果 奖惩 备注 填表人: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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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