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型蒙冤 作者:王金山 从徐计彬蒙冤15年说起…… 新闻回放 据江苏南京《现代快报》2006年8月3日报道,15年前,河北省曲周县青年民办教师徐计彬被控涉嫌入室强奸,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刑的一条重要“证据”是执法机关“鉴定”他的血型与罪犯现场所留精斑化验血型同为B型,为此,徐计彬本人一直不服,四处喊冤,但一直没有受到执法部门的理睬和重视。谁知15年后,徐计彬再次化验发现,自己的血型竟然是O型。 后来,曲周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正式下达,15年前徐计彬“强奸一案”确系鉴定错误,徐计彬无罪。 徐计彬缘何蒙冤15年? 老实讲,笔者对当年当地执法部门根据罪犯在现场留下的精斑化验血型正好与徐计彬一样为主要证据确实显得草率,甚至有点儿戏。就连徐计彬本人也说“B型血的人那么多,怎么就能判定是我呢”,说的不无道理。 我们知道,人的主要血型是四种:即A型、B型、O型和AB型。如果细分人的血型话,大约有160多种。据统计,在我国汉族中,O型的人约占30.49%,A型占27.51%,B型占32.33%,AB型占9.67%。对于血型,也有些说法,如O型的人大公无私,B型的人厚道,A型的人机灵,AB型的人自私。这些说法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也许O型血的人是万能输血者,可以给AB型、A型、B型的人输血,因此而大公无私。而AB型则别人可以给他输血,除AB型外,给谁也不能输血,由此而得了不好听的“自私”名声。 原则上讲,只能同型者间才可以输血,有时血型相同输血也会出现反应,因为还有许多亚型存在。血型不合引起的反应是红细胞发生凝集、破坏、溶解、出现溶血、白眼球和皮肤发黄。严重时红细胞破坏多,血里的胆红素过多,有发生生命危险的可能。 我们知道,A型人的红细胞含有A凝集原,B型的人有B凝集原,AB型的人有A凝集原及B凝集原,O型的人不含上述凝集原。在A型的人血清中有抗B凝集素(也称β凝集素),B型的人血清中有抗A凝集素(也称α凝集素),AB型的人血清中无凝集素,O型的人血清中有抗A和抗B凝集素(即α凝集素和β凝集素)。当A凝集原与抗A凝集素相遇,B凝集原与抗B凝集素相遇时,就可以出现溶血发生。由此可以看出,为什么A型与B型人间不能相互轴血,为什么AB型的可以接受其他三种血型的人的血,为什么O型血的人是万能供血者,可以给其他三型的人输血。当然,再说一遍,这种情况也是无可奈何时才这么做,应该还是以同血型人之间输血为原则。 其次,通过血型检查,还可以判定父子关系。因为从父母的血型中可以推算出子女应是什么血型。如双亲血型均为O型时,其子女只能是O型。A型+O型,可为A型及O型。A型+B型时可为A型、B型、AB型和O型。A型+AB型时,可为A型、B型、AB型。B型+B型时,可为B型及O型。B型+O型时,可为B型及O型。B型+AB型时,可为A型、B型和AB型。AB型+O型时,可为A型及B型。AB型+AB型时,可为A型、B型及AB型。A型+A型可为A型及O型。 还有,我国国人中汉人99%为Rh血型阳性,只有1%为阴性;苗族70.6%为阳性,29.4%为阴性。那么,何谓Rh血型?凡红细胞膜外表面有Rh因子(D抗原)的,称Rh阳性。没有Rh因子则称Rh阴性。无论是Rh阳性或阴性,他们血清中均无先天性抗体。由此可见,输血前如果不作交叉合血(配血)试验,Rh血型阴性的人如果首次输入Rh阳性的血,在Rh抗原刺激下,血清内可能出现抗Rh抗体,以后再次输入Rh阳性血时就会产生输血反应;其次,Rh阴性的妇女如果怀了Rh阳性胎儿,则胎儿红细胞外表面Rh抗原可于分娩时经胎盘进入母体,刺激母体产生Rh抗体。当再次怀Rh阳性胎儿时,这种抗体即可进入胎儿体内,引起新生儿溶血性贫血。因此,如果妇女多次怀死胎,或多次婴儿死于黄疸,则应考虑Rh血型不合之可能。可见,检测Rh是阳性还是阴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如果检测马虎,即会造成医疗事故。 那么,血型是终身不变的吗?过去,人们是这样认为的,有的人甚至称血型为“一生中永不改变的'红色户口’”。诚然,对大多数的人来说,血型确实是终身不会改变的,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一位中年妇女,原先经鉴定是AB血型,前几次住院治疗输过4次AB血型都安然无恙,可这次住院治疗即第5次输AB血型血时却发生了不良反应。医生急急给这位女病人重新验血,结果大吃一惊,她的血型已经变成了A型。医务人员明白,那位妇女第5次输血发生的不良反应,很可能是她的血型转化成A型后与输进AB型血有关,而A血型的人是不能输AB型人血的,只能接受O型、A型人的血。 这里要说的是,有的时候疾病也会使人的血型发生变化,例如白血病可使人的血型消失,肠道癌可以使病人从A型血变成B型血。等等。可见,徐计彬15年前后的血型检测不一,除了当时检验人员的不负责任以及技术原因外,也不能排除徐计彬本人这么多年血型发生了变化(是否患过什么引起血型变化的疾病等)。当然,即使徐计彬的血型发生了变化,也不能就此推断他就是个“罪犯”,现场证据多的是,血型只是证据之一。 可见,“糊涂官判糊涂案”,这里面也许有执法部门“急功”后而“将错就错”的因素,或许有其他难隐的原因,总之,执法部门这一“错”,导致徐计彬蒙冤15年,使徐计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重创”,如今41岁的他,瘦小而苍老,沉默寡言,真是令人同情、嗟叹! 最后要说的是,早在1953年英国就发现了这样一个怪女人,即她的身上既有A型血,又有O型血。对于这种同时存在两种血型的人,科学家至今还没有解开这个谜。 血型的是是非非,可谓一言难尽哟! 但愿徐计彬的悲剧别再重演…… 文/王金山 编辑/王孝付 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王金山,男,65岁,安徽省中医院退休医生。年轻时喜欢写点文章,也发表了不少,但大都昙花一现。我的座右铭是:默默耕耘,不问收获;淡泊名利,宁静致远。 《金秋文学》™ 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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