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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中的诉讼策略与技巧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民商事案件中的诉讼策略与技巧目录一、导语: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之比较(一)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二)诉讼策略的广义、狭义之分二
、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一)识别请求权基础(二)固定诉讼请求(三)识别抗辩权基础(四)预判争议焦点三、诉讼细节集成(
一)管辖权(二)确定开庭(三)关于撤诉(四)主体资格(五)诉状与答辩状(六)举证期限(七)新证据(八)…
………导语第一部分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之比较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一)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1、宏观角度的诉讼
策略,诉讼策略是方向;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庭审具体情况作出调整。2、微观角度的诉讼技巧,诉讼技巧是手段。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
关系案例:乙就购买甲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处商住两用房,于2017年3月2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于当日向甲支付定金200万,尚未
办理网签手续。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出台限购新政(3.26新政)。乙方不再满足购房政策(非京籍,社保或纳税还差10个月方满5
年)。乙通知甲解除合同,要求返还200万定金。甲方已经使用该200万定金,且甲方持续缺乏资金。甲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问题:作为甲方
(卖方)律师,我们的应对方案是什么?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分析:1、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基于3.26新政,甲方有要求单方解除合同的
权利。2、乙方已经使用该200万定金,且长时间持续缺乏资金状态。3、新政出台,限制商住房交易,市场价格自然会受到影响,所以乙方希望
该购房合同可以继续履行。4、甲方还需10个月满足购房资格。策略:不主动起诉,消极诉讼,拖延时间。第一,即便合同被确认解除,乙方可以
无成本使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第二,拖延,待乙方满足购房条件,本着促成交易,房屋合同可能不被解除。技巧: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另
外:律师临时有事或者撞庭了,提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被告超过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法院将
不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二)诉讼策略的广义、狭义之分1、广义:追求诉讼的结果或追究诉讼的进程,换
句话说,诉讼自身不仅是目的,还是为实现其它目的的手段。2、狭义:追求诉讼的结果,后面诉讼策略的制订就是指制订狭义层面的诉讼策略
。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案例一:甲系乙的表姐,乙欲购买甲位于北京某处的房屋,但乙并不满足北京市购房政策。甲与乙就购房,签订了《
协议书》,待乙符合北京市购房政策后,甲配合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向甲支付90万元定金,甲将房屋交付给乙,由乙实际占有使用。3年后,
乙依旧不满足购房政策,甲欲将房屋出卖给他人。乙想继续购买房子。问题:作为乙(买方)的律师,我们的应对方案是?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
的关系分析:1、未办理任何购房手续,甲随时有“一房二卖”的情况。2、乙想保住合同,与甲协商无果,诉讼解决。3、乙方如何启动诉讼,乙
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1)甲乙之间是合同债权关系,提起房产合同纠纷之诉?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要求甲配合过户?(2)基于债权,提起不
动产确认之诉?要求确认所有权?策略:虽败必诉,保全房屋,可见,诉讼是手段。另: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甲的履约风险?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
的关系案例二:甲系乙的舅舅,甲借用乙的名义摇到车牌号,并出资购车。甲乙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甲系无偿使用。4年后,乙结婚,欲购车,
向甲索要车牌未果。问题:作为乙的律师,我们的应对方案是?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的关系分析:1、甲、乙亲属关系,协商未果,诉讼解决。
2、甲乙之间何种法律关系?租赁?借用?侵占?3、诉讼请求是什么?(1)租赁合同之诉?最多只能是合同无效,车牌返还问题依旧未解决
。而且,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香河拒绝立案。(2)返还原物诉讼?车牌号并非物权。4、车辆报废?年限太长。5、车辆丢失,报假警。6、私
摘车牌?两败俱伤。策略:虽败必诉讼,法院主持调解。要求返还车辆,提起诉讼,与法官沟通,购回车辆,促成和解。另外:车牌号可以被继承吗
?有车牌号的车辆可以被继承?如何制订诉讼策略第二部分如何制订诉讼策略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一)识别请求权基础1、根据当事人依
据的事实和理由,明确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再以之为基础明确权利性质,进而确定法律条文,这是一个“找法”的过程。如何制订诉讼策略(
一)识别请求权基础2、实体权利中的“请求权”是否是请求权基础中的“请求权”?(1)实体权利中的请求权《德国民法典》定义请求权为:是
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王泽鉴先生对请求权的分类:契约上给付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及求偿请
求权、支出费用返还请求权、不作为请求权。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一)识别请求权基础我们知道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请求权”
如债权上的请求权、物权上的请求权、人身权上的请求权。“确认之诉”——“支配权”和“形成权”所有权确认、确认合同无效。“形成之诉”
——“形成权”要求解除合同、请求撤销合同。“请求权基础”产生“诉权”根据杨立新老师“请求权与民事裁判应用”课题的研究成果,请求权包
括两种不同类型:第一种:民事权利类型,就是相对于支配权、形成权而言的权利类。第二种:是指民法方法的民事权利,也是一种民事权利,但是
这种请求权的存在离不开其基础权利,是为救济基础权利损害的救济性民事权利,是民事权利体系的枢纽。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二)固定诉讼请求诉
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也是民事审判的最原始的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救济:1、法官释明权,2、主动增加或变更诉
讼请求。如何制订诉讼策略1、法官释明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5条,法官询问原告是否按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
变更诉讼请求,同时告知不予变更可能导致的后果。原告同意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审理;原告拒绝变更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郝先生案甲、乙系张某和妻子王某的儿子,丁系张某和前妻李某的女儿。丁为参加工作,离开李某,和张某、王某共同生活,期间,丁某与王
某吵架,离家出走。张某系北京某啤酒厂员工,甲在1980年接张的班。1995年国家落实房改政策,购买涉案房屋,登记在张某的名下。经核
实,张某于1995年落实房改政策前死亡,甲出资,以张某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2004年王某去世,丁起诉甲、乙要求继承涉案房屋。问题:
作为甲的律师,给甲什么解决方案??如何制订诉讼策略分析:1、涉案房屋实际出资人是甲,登记在父亲张某的名下,但购房时,张某已过世。
2、甲能否就自己是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启动诉讼的风险是什么?3、如何启动诉讼?被告是谁?案由是什么?诉讼请求是什么?
如何制订诉讼策略2、主动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
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
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三)识别
抗辩权基础被告针对诉讼请求,是否认、反证、还是抗辩(反驳),如果抗辩,提出何种抗辩?是权利消灭抗辩,是履行抗辩,还是时效抗辩?被告
的反应直接影响到举证责任的分配。否认:否认不需要举证,不改变证明责任的分配。反证:相对于本证而言的。抗辩:抗辩应当对抗辩事实承担证
明责任。如何制订诉讼策略(三)预判争议焦点预判争议焦点后,才能在诉讼中有的放矢,有目标的搜集证据、法律依据等。如何制订诉讼策略
案例1:固定诉讼请求“李某、周某借名买房案”一、没有书面协议;二、接力贷的可能;三、一审中根据所有权确认纠纷审理,法官未释明变更
诉讼请求。二审中“请求法院确认李某为房屋实际购买人,并要求曾某协助将涉案房屋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但二审不得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如何制订诉讼策略案例2:识别请求权基础乙是个体企业,乙公司投资人张某与甲公司财务总监王某认识。张、王协商确定,以乙公司名义向甲公
司借款1000万元,其中750万元为王某私用。为给甲公司董事长李某安全感,张、王二人在乙公司开户行留底印鉴中加上王的印鉴,并将原件
交给李某保管。张、王私刻王的假印鉴,取款私用,事发后,被判诈骗罪。甲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将乙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且生效。乙归还250
万,其余无力归还。面临损失750万的可能。问题:1、财务王某是否有过错?银行是否有过错?如国没有一审情况下,如何追加二者承担责任?
承担什么责任?2、基于现有状况,如何追加王某和银行?如何制订诉讼策略目前状况有两个障碍:第一、程序上,已经有法院生效判决,且部分
履行,再次起诉,有违“一事不再理”。第二、第一次以借款合同名义起诉,银行并非借款合同的主体。如何制订诉讼策略处理方案以王某被刑事立
案,有新的事实,要求追究银行责任为由,向中院申请再审,要求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以侵权责任相关规范作为请求
权基础,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追加王某和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为什么只是要求发回重审?而非改判?改判是二审程序,二审中不
允许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否则有违“两审终审”如何制订诉讼策略案例3:识别请求权基础佘先生案居间服务合同案一、3.17新政;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三、链家、麦田、我爱我退换居间服务费,中天置地不同意退还;能否要求确认解除合同,并退还居间服务费?《合同法》
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
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是?《合同法》第94条: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
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如何制订诉讼策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妥善处
理涉及“3.17新政”的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3.17新政”的实施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属于因不
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诉讼技巧(细节)集成第三部
分诉讼技巧(细节)集成诉讼技巧(细节)集成一、管辖权问题的提出1、我们通常办理的房屋买卖纠纷,是到哪里的法院诉讼的?2、这种
管辖权是基于什么?3、房屋买卖纠纷是否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技巧(细节)集成问题分析1、债权纠纷,而非不动产纠纷。2
、约定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
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
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
在地诉讼技巧(细节)集成注意: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除了可以约定管辖权,还可以约定纠纷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7条:基层
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
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关于管辖权异议地域管辖异议:(被告)级别管辖异议:(原告、
被告)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关于管辖权异议——级别管辖异议:(原告)诉讼标的大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第1条: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
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技巧(细节)集成管辖
权异议是拖延诉讼的优选:1、一审、二审程序;2、驳回管辖权异议后,另行给定举证期限;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应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3、撞庭或律师临时有事,不能随便提管辖权异议,要在答辩期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予审理。诉讼技巧
(细节)集成二、确定开庭1、开庭时间的确定:提前三天通知,如撞庭了,怎么跟法官沟通?2、开庭地点的确定:被告在监狱服刑,不保障其权
利,涉嫌违法缺席审判,发回重审。3、二审合议庭形式,以传票通知开庭,开庭时只有主审法官开庭?诉讼技巧(细节)集成三、关于撤诉1、立
案未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2、上诉期限内,没有递交上诉状?视为撤诉,上诉权灭失。如期递交上诉状,但是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3
、开庭,因事拖延迟到,法院可否裁定自动撤诉?诉讼费如何处理?(简易程序已经减半,所以不退。有的法官让你变更诉讼请求,扣25元。)(
代收诉讼费,现金支票,需要到法院开户行支取。)4、二审中,原告可否撤诉?撤诉后,裁定撤销原判决。已经对实体权利进行审理,不可以再诉
。如撤销上诉,原判决生效。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四、关于主体资格1、原、被告双方是否适格。原告适格,有诉讼权利能力,与案件存有直接利
害关系。案件:罗某案。2、诉讼代理人资格:(1)基层法律服务从业者。《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24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
的民事、经济。(李某案,伪造居住证明)(2)员工。员工担任诉讼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税或工资发放证明。3、有时申请法官回避是
一种抗议的表现。案件:通州刘某某案回避不成,如果对法官行为不满或违反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可以想法举报。法官也是有人管的。诉
讼技巧(细节)集成五、诉状和答辩状误区一:越多越好,应该是约精简越好,排比,总分结构。误区二:感情丰富,应该讲事实情况,摆法律依据
,否则法官听了很恶心,打断你,不让你说完。误区三:语速快,控制语速,阴阳顿挫!(书记员记录、给法官回味的时间)诉讼技巧(细节)集成
六、举证期限1、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从法律层面确立举证期限制度,以
往是通过司法解释形式确认的。如《1992民诉司法解释》第76条和《证据规定》第33条2、期限长短《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9条?人民法
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
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第66条简易程序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或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准许,
但不得超过15日。第77条小额诉讼案件,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诉讼技巧(细节)集成3、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况(1)基于法院
释明,变更诉讼请求《证据规则》第35条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认定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
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2)基于反驳证据或证据瑕疵补正《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9条?第3款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
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3)基于管辖权异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
定的通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应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
限。诉讼技巧(细节)集成(4)基于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
限规定的通知》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5)基于增加
当事人的情况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
三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6)基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2008年《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人
民法语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案例:通州刘某某案(给举证期限后,又进行证据交换)诉讼技巧(细节)集成(7)基于发回重审2008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a因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在征求当事人的
意见后,可以不指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限;b因遗漏当事人被发回重审的,应为被遗漏人指定举证期限;c因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证据期限。诉讼技巧(细节)集成4、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实
施的诉讼行为(1)证据保全《证据规则》第23条已被《民诉司法解释》第98条修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2)申请法
院调查取证《证据规则》第19条已被《民诉司法解释》第98条修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民诉司法解释》第112条,书
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下,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取。注意:法院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
本级法院复议一次。(3)申请鉴定《民诉司法解释》第32条诉讼技巧(细节)集成(4)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据规则》第54条已被《民诉
司法解释》第117条修改:“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5)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民诉司法解释》第122条(6)增加或
变更诉讼请求、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
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32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
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诉讼技巧(细节)集成七、证据交换程序通州刘某某案件对方变更诉讼请求,我方
以要求举证期限为由不想开庭,法官最终给举证期限,但是组织证据交换(变相开庭)?《证据规则》第38条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
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八、关于逾期举证问题:对于对方逾期举证,该如何质证?回答:“该分证据,在过了举
证期限才提交,并且不是新证据,我方不予质证”评注:此回答已经过时了!其依据为:《证据规则》第43条第1款“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
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
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诉讼技巧(细节)集成从“证据关门”到“随时举证”《民事诉讼法》
第65条第3款: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
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1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
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诉讼技巧(细节)集成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2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原因)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后果)。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
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例外),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
、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1款: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诉讼技巧(细节)集成问题:在现有随时举证的情况下,我们对于逾期举证,如何发表质
证意见呢?回答:1、“鉴于对方超过举证期限方提交证据,根据《民诉法》第65条的规定,请求法庭询问其逾期的理由。”2、法官询问。3、
我方进一步针对理由不成立,并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4、法官不采纳或采纳,如果采纳。5、我方要求法官对其予以训诫并罚款,本根据具
体情况是否主张由此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诉讼技巧(细节)集成九、关于证人证言1、证人突袭《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7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应对:如果准备不充分,可以不同意证人出庭。诉讼技巧(细节)集成2、证人证言1、证言的效力:一般书证。2、单位证明的要求:《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15条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十、关于判决书、公证书1、判决书,只有判项有既判力,认定事实之类的没有既判力。2、公证有地域要求。《公证法》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十一、关于送达海淀杜某某案手机号不通,北京常住地址无人接手,法院公告送达,未穷尽送达途径,违法缺席审判,再审程序。名字写错了,拒收可以吗?诉讼技巧(细节)集成十三、其它相关1、开庭笔录庭后提交代理词明确关键语句,一定在笔录中记录。2、原告预缴诉讼费的退还3、简易程序,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依旧可以要求减半收取。感谢观看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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