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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意义是什么?

 弘德新国学 2022-05-26 发布于河北

2021年12月12日李向东老师讲于弘德义塾

《弟子规》: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

附:

家   诫(节选)

嵇康,三国时期魏国人,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因得罪权臣,遭构陷,被司马昭处死。据《嵇康传》记载:临刑时,嵇康神色自若,“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于是奏《广陵散》一曲,从容赴死。

以下内容节选自嵇康在狱中写给儿子的信。信中,嵇康没有提及自己的遭遇和狱中的情形,也没有交代后事,而是交代儿子要立志,并指教其如何“秉志”,如何待人接物,并苦口婆心地说明为何要这样做,巨细无靡,细致周到。

【原文】所居长吏,但宜敬之而已矣,不当极亲密,不宜数往,往当有时。其有众人,又不当宿留。所以然者,长吏喜问外事,或时发举,则怨或者谓人所说,无以自免也。若行寡言,慎备自守,则怨责之路解矣。

【译文】对居住之地的父母官,只要尊敬他们就好了,不要过于亲密,往来也不宜太过频繁,一定要去拜访的话,要注意把控机宜,不宜坐得太久。若是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访,就不要单独和他走在最后,更不要在他家里留宿过夜。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官员喜欢向人打听隐私,一些坏人坏事被举报揭发了,你就会被误认为是告密者,遭人怨恨,你又无法辩白自清。假如少说话,谨慎守备,管住自己的嘴,自然就不会被人埋怨、误解了。

【原文】人有相与变争,未知得失所在,慎勿豫也。且默以观之,其是非行自可见。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足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就有人问者,犹当辞以不解。近论议亦然。

【译文】人与人之间总会发生一些争论,在你还不清楚谁对谁错的情况下,应持谨慎态度,不要轻易介入。可以默默地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是非自然会显现出来。有时候小小的“是”其实算不得“是”,小小的“非”也不算得“非”,这种情况下自不必参预其中。就算有人来问你,也要推托说不知道。遇到别人议论情事人物的时候,也是如此。

【原文】若会酒坐,见人争语,其形势似欲转盛,便当亟舍去之:此将斗之兆也!坐视必见曲直,党不能不有言,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自谓为直,则谓“曲我者有私于彼”,便怨恶之情生矣。或便获悖辱之言,正坐视之,大见是非而争不了,则仁而无武,于义无可,当远之也。

【译文】如果遇到酒会,别人开始争论,而且有越吵越厉害的趋势,应该找个机会离开:这是他们将要开始争斗的前兆。如果你坐着不走,肯定会看出其中的是非曲直,届时就会忍不住要说话,一说话,肯定会赞成一方、批评另一方,争斗的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是对的,你现在说我不对,这是在袒护偏私对方,这样就会怨恨你、讨厌你。如果因此对你说出狂悖侮辱的话,你即使可以正襟危坐,据理以争,明辨是非,也无济于事,而且因为受到侮辱而以武力来捍卫“仁”,恐怕也不符合“义”的原则,所以还是走得远远的好。

【原文】然大都争讼者小人耳,正复有是非,共济汗漫,虽胜可足称哉!就不得远,取醉为佳。若意中偶有所讳,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惮此小辈,而为所挽引,以尽其言。今正坚语不知不识,方为有志耳。

【译文】何况那些喜欢争辩诉讼的,大多是小人,正因为他们心中有是非,所以才在一起苟且混日子,就是同他们争赢了,又能算得了什么!如果实在不能避身远离,那就以为上吧!假如有一些你不愿意让人知道的隐讳之事,而对方又千方百计打探,对你无休无止的骚扰,或者以鄙下之情来要挟你,你对他们也不要有什么忌惮,从而为他们所诱使,按他们的意愿行事。这种情况下,坚守自己的意念,还是说不知道、不了解,这样才能算是真正有志向的人。

以上内容节选自弘德义塾《<朱子家训>、<袁氏世范>》附录三:嵇康《家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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