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次发班意向协议
甲方:(起点站)(终点站)
乙方:
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发展旅客运输,方便旅客乘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投入农村公交10辆,开行至客运班次,该班次途经机场大道、罗团、车管所,全程18公里。
二、甲方起点、终点车站同意乙方开行上述班次,并提供有关站务服务。
三、待运管部门批准后,乙方办妥车辆有关证件,到甲方起点终点车站,签订进站经营协议,安排车辆发班。乙方车辆必须遵守行业管理规定,服从车辆管理,热情为旅客服务。
四、补充条约:
甲方:(起点站)汽车站(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
(终点站)汽车站(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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