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守则、规则及规定(一)裁判员守则 1.服从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自觉接受参赛单位与赛务人员监督,积极认真做好竞赛裁判工作。 2.在裁判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肃认真,秉公办事,准确无误。 3.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比赛信息,如有违纪,应追究责任,当场取消裁判员资格。 4.考核过程中,不能对比赛项目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不得与参赛选手随意进行交流。 5.遵守比赛时间,赛前半小时到达赛场,做好赛前准备工作,认真核对选手身份(查看身份证)。对冒名顶替者予以取缔,并追究责任。检查赛场安全。 6.裁判时要精力集中,严格要求,对有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结束后,填好选手的评分表,对未参加比赛或没有参加全部比赛的选手不记比赛成绩,但必须将其单位、姓名记录在成绩表后面,以备查阅。 (二)选手比赛规则 1.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2分钟者,取消参赛资格。 2.服从裁判员指挥,在指定地点等待。 3.比赛时,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不可随意走动,不允许在赛场围观,不得随意进入赛场。 4.进入操作场地时,要按照本工种所规定的劳保要求着装,穿戴好所需要的劳保用品。 5.除赛前上报审核通过的工具外,不得将与本工种有关的任何资料、物品(样板、试件)等带入赛场,同时要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6.在比赛过程中,要遵章操作,不得随意说话,不得顶撞、漫骂或威胁裁判员。对任何干扰裁判员的行为都要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操作。超出该项目规定的时间或严重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裁判人员有权终止其继续比赛。 8.全部项目结束后,须向裁判员报告操作完毕,然后在成绩单上签字,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比赛场地。 (三)违纪处理规定 1.有舞弊行为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2.对冒名顶替者,当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对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警告,对仍继续违反操作规程的取消参赛资格。 4.对未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保护服装的给予警告,不听劝阻的取消比赛资格。 (四)竞赛项目规则一、操作比赛项目和要求 操作比赛项目
板对接平焊 s=12mm a=60±50 B=250mm L=300mm b、p自定 反变形量自定 (五)评分标准 竞赛项目:板对接平焊试件焊缝外观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
裁判员: 核分员: 年 月 日 注:1、焊缝未盖面、焊缝表面及根部以修补或试件做舞弊标记则该单项作0分处理。 2、凡焊缝表面有裂纹、夹渣、未熔合、气孔、焊瘤等缺陷之一的,该试件为0分。 (六)设备和工具材料 1. 焊接设备 直流焊机(如ZX7-400) 2.试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 参赛选手允许自备工具清单: 面罩、手套、锤子、凿子、锉刀、钢丝刷、砂纸、钢直尺、钢角尺、水平尺、活动板手、直磨机、角磨机、钢丝钳、钢锯条、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鞋、帽、平光镜)。 (七)比赛时间 1、预赛时间:50分钟 2、决赛时间:50分钟 (八)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入场前,由裁判人员查验身份证,经核实认可后方可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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