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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制度
2022-05-27 | 阅:  转:  |  分享 
  
保护女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制度(一)完善对教室、图书室、宿舍大门外、教师办公室门外、走廊等公共场所和小学一、二年级教师、幼儿园活动教室和睡房的视
频监控。(二)校长或副校长每周至少回放一次校园监控视频并做好记录。(三)对照“十严格、十不准”“五个严禁五个一律五个必须”的要求,
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开展两次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培训。(四)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放学后不得滞留个别学生。(五)教职工喝酒后不得进入校园内接触学生,除学生父母和学生父母授权的监护人外,任何人不得将学生带离学生宿舍
、学校。(六)班主任、科任教师发现行为异常表现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校领导必须及时调查情况并妥善处理。(七)每一个班级明确一
名女教师为生活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对女学生开展五次以上防性侵教育、心理和生理健康教育,班主任每周开展5人次以上的访谈女学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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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