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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检查表
2022-05-27 | 阅:  转:  |  分享 
  
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损失,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新疆自治区有关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2适用范围:公司3消防安全责任3.1公司经理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
人,安环科安全主管是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安环科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安环科负有对各级消防管理人员
、各车间对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公司所有
员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的义务。3.3公司、各车间、部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3.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
的消防工作指示,保证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3.3.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3.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3.3.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
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3.3.5组织制定符合本车间、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3.3.6根据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3.4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4通用内容及要求4.1各车间应
建立消防组织机构,安全专工(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积极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制定防火
安全规定,并设立明显防火标志。4.3各车间要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到“四定”,即:定点摆放、定专人负责、定时检查、定期保养。严
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意损坏。4.4各车间应教育员工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的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4.5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必须符合
消防规范,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4.6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动火,必须将安全方案报所属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作业。4.
7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可产生火焰及炙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4.8应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施工等工作的需要,经用火单位提出申请,铝厂安环科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
区。4.9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
作业票。动火票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票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及动火方式、安全防护措施、动火分析时间及分析结
果。动火人必须按动火票规定内容动火,不得随意涂改和扩大动火范围。4.10未经批准并办理动火工作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禁
火区动火。在生产中需要临时动火,必须提前申请,经动火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动火。4.11动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工作票”,
而且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根据动火危险程度,动火划分为三个等级,即: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4.1
2特殊危险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13一级动火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4.14二级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15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主任初
审后,安环科审核,报主管副经理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所属单位车间主任处审,安环科终审批准。特殊动火由动火单位申请,4.16
动火现场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有灭火器材,有现场防火负责人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经现场动火负责人检查并确认无火灾隐患
,方可离开。4.1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4.18车间要保管好本
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和损坏。4.19各防火部位及行驶车辆均按标准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4.20禁止用汽油、酒精等
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机件和地板,下班前将现场的一切火源、易燃物清理干净。4.21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更衣室
内不准存放汽油、酒精(医用酒精除外)等易燃、可燃液体。4.22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及乱拉电线、乱装灯具。4.23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场所使
用明火及吸烟。4.2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4.25熟记火警电话119,公司火警电话6339
119,熟记消防器材位置,并掌握使用方法。4.26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建立逐级管理,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制度。根据电、油、易燃、易
爆物品、仓库、重点防火区的不同情况,合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凡配备的消防器材各单位一定要登记注册,建立消防台帐,对消防器材要有
专人保管,定人、定责,要有整套管理使用制度。4.27凡公司内消防用的消防栓,未经安环科同意,不准任意使用。附近不准停车,堆放
物品,必须保持通道有三米以上宽度,使消防车畅通无阻。4.2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只准作灭火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摆弄、拆卸、损
坏或挪作它用。训练、演习要用时,须报安全安环科批准。4.29灭火器材和消防钩、斧、锹、桶置于消防器材专用棚、架上。冬季液体灭火器应
在零度以上。4.30消防栓的水带、水枪要与栓体配套存放。对消防栓要定期做水压试验,水带保持干燥。4.31室内、室外消防栓、消防器材
要有明显标志和管理人铭牌。4.32用于灭火、训练的空灭火器和过期报废的灭火器应及时连同报告送安环科更换,不许将空灭火器放置在防火部
位。4.34消防设施、器具应每周检查一次。4.35变更灭火器存放地点、及数量必须上报书面材料经安环科批准。4.36对下列有碍消防
安全的行为,全体员工都有权责令其整改:4.36.1违章进入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4.36.2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的;4.3
6.3使用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4.36.4将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上锁、堵塞、占用影响使用的;4.36.5私自关关闭消防设
施、电源和水源的;4.36.6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擦洗材料乱放的;4.36.7违章运送带明火材料的;4.36.8在办公室、更衣室、工
作场所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4.36.9违章使用明火或在吸烟室外的区域流动吸烟违反禁令的;4.36.10随意性私自挪动、使用消防
设施、器材的;4.36.11工作中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4.36.12私自将非工艺车辆驶入车间、厂房的。4.37使用灭火器或灭火
器丢失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安环科,并将事由说明。5检查与考核5.1发生火险、火警考核车间相关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5.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1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300-800/次。情节严重送公司处理。6.3本标准和上级文件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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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