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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金华303 2022-05-27 发布于江苏

2013-05-24 发布 2014-06-01 实施 GB 14881—2013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 14881-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结构;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强调了对原料、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并制定了控 制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

——修改了生产设备有关内容,从防止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角度对生产设备布局、材质和设 计提出了要求;

——增加了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附录A“食品加工环境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I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

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生产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

基础。

2 术语和定义

2.1 污染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污染因素传入的过程。

2.2 虫害 由昆虫、鸟类、啮齿类动物等生物 (包括苍蝇、蟑螂、麻雀、老鼠等)造成的不良影响。

2.3 食品加工人员 直接接触包装或未包装的食品、食品设备和器具、食品接触面的操作人员。

2.4 接触表面 设备、工器具、人体等可被接触到的表面。

2.5 分离 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2.6 分隔 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隔离。

2.7 食品加工场所 用于食品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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