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安全操作规程1在深度超过1.5m基坑砌筑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 等。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扶梯或坡道。不得站在刚砌完的墙上操作。3砌筑使用的脚 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4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应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吊坠 应绑扎牢固。做到活完料净地清。5砌筑结构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均布荷载不得超过3kN/㎡(300kg/㎡)。6不得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 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得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7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8塔吊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 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9在屋面坡度大于25°时,挂瓦应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应有牢固挂钩。檐口应搭设防护 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10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11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 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直接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12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应将脚 手架上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13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严禁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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