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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2022-05-29 | 阅:  转:  |  分享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北京市及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有关标准与规定,进一步规范北京国际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明确编制、审批、论证、执行、检查、修订等程序和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管理,京外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施工组织
设计按类型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或分阶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超危大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危大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季节性施工方案、普通施工方案、管理类方案和技术交底等文件。第四条本办法的引用文件:(一)《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
02);(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363);(三)《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法》;(六)xx集团《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七)其他国家、北京市和集团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组织
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贯彻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分级管理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第六条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职责:(一)贯彻国家、地
方及集团等上级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定。(二)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审批;组织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由项目部具体实施)。(四)监管、检查、指导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五)
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培训、交流、总结,进行奖优罚劣。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职责:(一)贯彻国家、地方、集团及公司有
关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定。(二)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具体管理工作。(三)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
工方案的编制,并按程序会签、报审或审批;具体负责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工作。(四)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组织与实施。(五)负
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检查。(六)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或重大变化及时调整、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履行报审或审批程序。第
八条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审批人和会签部门应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具有指导性、可靠性。第三章
基本要求第九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第十条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
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绿色施工等方面的要求;(二)科学安排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考虑季节性
施工特点,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现场布置,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三)符合绿色施工管理要
求,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实现“四节一环保”的管理目标;(四)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四新”技术;(五)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有效结合。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做到文本标准(严格执行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标准化),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简明扼要,图、文、表结合,装订规范,简洁美观。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一)特
大型工程,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建筑、住宅小区,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二)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2、项
目概况;3、施工管理目标;4、施工部署;5、总体资源配置;6、施工总进度计划;7、施工总平面布置。(三)施工组织总设计应
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并审核。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批(一)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签。(二)公司技术总监组织审查。(
三)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四)集团名义工程报集团审批,集团不予授权。第十四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一)单位工程应编制单位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二)群体工程及小区工程中的单体工程,应在已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分别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三)特大型单体
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以按照土方工程(含降水、护坡、土方挖运)、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编制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四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施工部署;4、施工准备;5、主要施工方法;6、主
要施工管理措施;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其中应重点做好主要施工方法(方案)的选择、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对比,
积极开发和应用新技术。优选资源配备合理并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的施工方案。(五)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
持编制并审核。第十五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一)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签。(二)公司技术总监组织审查。(三)公司
总工程师审批。(四)集团名义工程由集团总工程师授权于国建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授权书。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当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发生重大调整,工程设计或施工合同有重
大变更,主要施工方法或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或施工环境有重大变化的情况出现,应对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进行
修改补充。(二)经修改补充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审批权限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第十七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与审批(一)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二)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总承包单位核查备
案。第五章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第十八条施工方案的编制(一)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用水,测量,季节性施工等,均应编制施工方案
。其他管理类方案依据工程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二)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应在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三
)施工方案应以施工组织设计和该分部分项工程相关的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四)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
制依据;2、施工部位概况与分析;3、施工安排;4、施工准备;5、施工工艺要求;6、质量要求;7、其他要求。(五)施工方
案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其他管理类方案由项目相应的主管领导组织编制。(六)公司季节性施工方案由技术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季节性
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第十九条施工方案的审批(一)施工方案原则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难点、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
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二)公司季节性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季节性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二十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二
)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且应符
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第二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一)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应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三)专家论证程序应符合《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一)专业分包工程应要求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二)专
业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三)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审批后,报总承包单位核查备案。(四)专
业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二十三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动
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原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主要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有变化时,应
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时进行修改补充。(二)经修改补充的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审批权限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第六章技术交底
第二十四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均应进行技术交底。第二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文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第二十六条施工方案
由编制人员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文件由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编制人员向现
场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文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季节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交底会,并形成交
底记录。第二十七条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文件,应由专业工长组织编制,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进行技术交底。第二十八条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载明交底时间、参加交底的主要人员和人数。技术交
底记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第二十九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有调整并履行变更手续后,应由原交底人重新进行交底。分项
工程技术交底内容有调整时,专业工长应对专业施工班组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交底。第七章实施与检查第三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变更通知应按清
单控制的要求,发放到相关领导、部门和主要责任人,做好发放记录。第三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归档与废止管理,执行工程资料及竣工档案管理
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实施符合性检查,并做好记录。公司技术管理部门适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情
况进行检查。第八章施工方案平台第三十三条施工方案平台网址网址:http://sjzx.bcegc.com浏览器:360浏览器极
速模式显示分辨率:1366768以上,推荐19201080第三十四条工程项目立项(一)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经理部确定一名
方案管理员,向国建公司企业管理部申请方案管理员用户名称和密码。(二)方案管理员用户名称和密码申请成功后,告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工
程立项登记。第三十五条方案平台信息填报(一)项目方案管理员填报“工程基本概况登记”;(二)项目方案管理员填报“项目部组建登记”,
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变更,及时进行新增或调出。(三)项目方案管理员填报“工程设计概况”;(四)项目方案管理员填报“季节性施工概况”,每
年度的雨施前填报“深基坑工程情况登记”,每年度的冬施前填报“冬期施工工程情况登记”。(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若有超危大分项工程需
要组织专家论证,项目方案管理员应提前申请住建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用户和密码,填报“危大系统账号申请”。(
六)项目方案管理员填报“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填写过程中做好分类,否则影响审批流程。专业分包单位填写具体分包单位名称,没有分包单位时
不填写任何字迹和符号。施工过程中,方案编制有变化时(包括项目或编制时间)及时调整编制计划。(七)方案编制人(专业分包方案由项目方案
管理员)上传已编制的施工方案并流转审核、审批,完成审批流程。(八)项目方案管理员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各个方案的实施完成情况,随时填报“
施工方案施工状态”,施工状态分为未施工、施工中、已完成三种状态。(九)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形成检查
记录,并上传平台“施组实施检查登记”,其他技术管理检查也应上传平台。(十)施组方案交底记录应随时上传至平台“施组方案交底”。(十一
)项目经理部的所有技术质量人员应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信息内容应填写齐全。(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扫描
件传至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报请集团进行登记消项。第九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第三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动态管理平台网址:www.bjjs.gov.cn第三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填报:(一)用户申请成功后
,专家论证会召开三天前将专项施工方案上传至危大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二)在平台选取专家,专家组由5人组成,至少1名组长。注意:1
、公司名义工程,在选取专家时不得选取公司专家。2、集团名义工程,在选取专家时不得选取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专家。(三)专家论证会
结束后3日内将论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至危大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应每月1日至5日(节假日顺延
)登录危大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填写上月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应向专家提供能够判断工程安全状况的文字说明、相关数据和照片。(五)
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及时申请完成。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解释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论证清单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
(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
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
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
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
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
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
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
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
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
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论证清单说明:1清单是以房建工程为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此做参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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