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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2022-05-29 | 阅:  转:  |  分享 
  
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和满足厂内机动车辆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制订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
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厂内吊车、板车、叉车、铲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车辆使用
和维修审批流程分为机修内部使用流程、工艺车间、电仪车间使用审批流程、外单位使用审批流程。3.1.设备部检修车间内部使用审批流程3
.1.1.设备部各检修车间使用吊车、叉车、板车可直接联系起重班长,经同意后方可使用。3.1.2.如起重班长不在可直接联系设备
部检修五车间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使用。3.1.3.夜间用车可直接联系设备部检修车间值班领导。3.2.工艺车间、电仪车间使用审批流
程3.2.1.如公司其他单位使用吊车、叉车、板车需联系对应设备部检修五车间主任,说明用车时间,用车地点,联系人及用车情况(是否
紧急),由设备部检修五车间,统一协调安排。3.2.2.夜间用车可直接联系机修值班领导。3.3.外单位使用审批流程3.3.1
.原则上不允许公司以外的单位使用,但如果是公司外委单位使用,需走OA外委用车申请,注明用车时间,用车地点,联系人及用车情况
(是否紧急),按照流程审批完成后,由设备部统一协调安排。用车单位作好用车时间统计和使用安排工作。3.4.车辆维护保养年检审批
流程3.4.1.原则上日常的维护保养由司机和使用人员负责,如发现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故障时,由车辆管理单位确认,车间主任
签字后,提OA外委审批流程,经批准后由设备部统一汇总进行外委维修。3.4.2.设备部负责联系外委单位,车辆管理单位负责技术
交底。车辆外委维修质量验收以车辆管理单位为主。3.4.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由使用单位整理存档。4.职责4.1.设备部4.1.
1.负责新增厂内机动车辆(注:仅限于叉车)在安全监督机构的注册、登记及厂内机动车辆(注:仅限于叉车)在安全监督机构的报
废登记,其余厂内机动车辆参照本规定开展管理工作。4.1.2.负责汇总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台帐。4.1.3.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使用、
维修外委检修的队伍选择、合同签定、施工组织和验收。4.1.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验机构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4.1.5.
负责组织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维护检修规程。4.2.设备部机修五车间职责4.2.1.负责编制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2
.2.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4.2.3.负责制定厂内机动车辆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2.4.
负责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档案、定期润滑和定期保养台账。4.2.5.负责划定车辆的日常停车位置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2.6.
负责配合监督检验机构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外委检修部门对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4.2.7.负责编制检、维修计划。4.2.8.
(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外委使用用车的申请。4.3.机动车辆司机岗位职责4.3.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厂
内机动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4.3.2.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4.3.3.根据设备部安全
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维保工作。4.3.4.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厂车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3.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部安全员或设备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4.
3.6.在做好车辆的定期检验和维保工作的同时,填写相关台账。4.3.7.做好本单位车辆使用记录和外单位使用记录。5.厂内机动
车辆司机上岗必需条件5.1.吊车司机上岗必须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5.2.叉车司机必须持有特检所发的特种设备操作操作上岗证。
5.3.板车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人员、驾
驶人员在管理、操作机动车辆时应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6.1.通用规定6.1.1.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
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驾驶。6.1.2.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不准饮食或
闲谈,严禁酒后驾驶。6.1.3.多位驾驶员共同使用同一辆车时,驾驶人员在接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6.1.4.每天工作前,应
由驾驶人员对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液压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能正式启动。6.1.5.坚持“
五不出车”,即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和安全装置不正常不出车。严禁带病出车。6.1.6.板车在拉运易燃易爆物品和液体时,并采取安
全保护措施(比如在装卸时采取静电接地)。6.1.7.车辆应靠右侧行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情况,确认无人员或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
。6.1.8.吊车、板车、叉车等车辆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慢行。6.1.9.吊车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特性曲线
表,不得超额吊装,严格执行吊装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不做特殊说明。6.1.10.厂内机动车辆应严格保持车速,车速不得超过20
公里/小时。6.1.1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异状、异声或异味时,应立即靠边停车检查。6.1.12.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机动车
辆驶入指定的地点,按序停放整齐,并做好清洁工作。驾驶员离开司机室,应切断电路,取下钥匙。6.1.13.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
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车辆不得移动位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6.2.特殊规定6.2.1
.叉车安全操作:6.2.1.1.搬运货物时货叉必须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挑物。6.2.1
.2.货叉上不得站人,不得将货叉从人头顶经过。6.2.1.3.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高起升叉车工
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装卸作业时应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6.2.1.4.带附属具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来操作。6.
2.1.5.严格遵守载荷曲线表中允许的载重范围,不允许超负荷。6.2.1.6.为使叉车在运动中有良好的稳定性,铲取货物后,
门架应退至车身近处,货叉应最大后倾。7.厂内机动车辆常规检查制度应对在用车辆定期进行检查,车辆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厂内机
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7.1.日检的主要内容7.1.1.油、水和电是否足
够。7.1.2.发动机的运行情况。7.1.3.制动距离。7.1.4.工作装置的运行情况。7.1.5.轮胎的完好情况。7.1
.6.灯光和喇叭。7.2.月检的主要内容:7.2.1.车辆牌照、“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7.2.2.日检记录的完整
性。7.2.3.工作装置是否工作完好。7.2.4.液压系统是否工作完好。7.2.5.发动机运行是否有异声,怠速是否正常。7.
2.6.制动、行驶、转向和传动系统是否正常。7.3.年检的主要内容:7.3.1.月度检查的所有内容.7.3.2.制动、行驶
、转向和传动系统是否正常。7.3.3.灯光和喇叭。8.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8.1.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可靠
运行的前提,在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由机修机动车辆司机和技
术管理人员进行。8.2.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注意事项:8.2.1.车间技术人员应根据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对厂内
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8.2.2.机加车间主任/车辆管理单位主任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
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8.2.3.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保养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
检查各部状态为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8.2.4.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
保养应在化机厂房内完成,应注意保养人员的安全。保养时应注意防火。9.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考核9.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和管理人员应
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9.2.从事厂内机动车辆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9.2.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
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9.2.2.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
、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9.2.3.熟悉国家有关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厂内机动车
辆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9.2.4.操作人员应熟悉厂内机动车辆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
操作技术;9.2.5.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9.2.6.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9.3.培训的方式包括
主管车间内部的岗位培训、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叉车)。9.4.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9.4.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9.4.2.
厂内机动车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9.4.3.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9.4.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保护
装置的种类与作用;9.4.5.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9.4.6.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及防范;9.4.7.日
常的安全教育等。9.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复印件由机修/车间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10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10.1.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注:仅限于叉车);
b)厂内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c)厂内机
动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d)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e)厂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
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车辆大修方案,维修情况记录。10.2.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均应进行统一编号,
以便日常管理。10.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10.4.技术档案由机修/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10.5.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或拆除
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11.记录11.1.厂内机动车辆日常检查记录表11.2.月度机动车辆检查记录表11.3.年度机动车辆维
护保养确认表11.4.事故记录表厂内机动车辆日常检查记录表车牌号:年月检查项目要求12345678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燃料、液压油液面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灯光灯光可靠有效水符合说明书要求
喇叭喇叭可靠有效工作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制动距离试验制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轮胎无严重破损、气压合适启动发动机能正常启动、无异常响声
整机运行运行正常,无异常响声或振动签字确认备注:(异常记录)(注:每日检查后,在日期上打“√”或“X”表示“合格”与“不合
格”;如打“X”时,应在“异常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月度机动车辆检查记录表年设备类别:车辆牌照号:记录人:内容日期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合格标志车辆牌照日常记录故障记录工作装置液压系统灯光喇叭发动机四大系统安全运行综合评价确认签字备注年度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确认表设备编号维保人员维保日期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备注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事故记录表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设备编号规格型号人员伤亡情况口有口无事故损失事故基本情况:记录人:日期:年月日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59645863576256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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