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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荐】王新领会计师专家介绍

 伟金共享会计师 2022-05-30 发布于广东


王新领会计学专业本科,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财税)、中级审计师、中级经济师(工商),曾在香港商务学院进修CFO。在深圳、北京、沈阳、苏州等地从事制造业财务管理二十余年


个人介绍
熟悉华南、华北、东北、华东等地区财税政策、社保政策、人资成本等差异点;擅长税务筹划、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以及企业IPO的日常管理规范要求,以及集团内部融资管理及税务风险规避。目前在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任副总监。多次组织举办过集团内部财税知识培训,并设立个人微信公众号“领子财税”,不定期整理时事财税新政及解读进行发布分享。具有丰富的财税知识及管理实践经验,欢迎大家咨询与交流!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佳元

看看他曾经回答过的问题

我公司为上海总公司在广州设立的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有的收入都要先入总公司的账户,再由总公司按一定的比例分成把利润分给分公司。但是广州分公司这边税务局又要求我们分公司的增值税要在广州当地缴纳。请问这种情况下,总公司和分公司增值税缴纳如何缴纳?如何理顺这种总分公司之间的销售关系?合理合法地正确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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