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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全南昌严查!

 独角戏jlahw6jw 2022-06-01 发布于江西

注意了!

南昌对“老年代步车”开展整治行动!

严查严管!

当前,我市“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数量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妨碍了道路交通安全,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良好形象。为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治理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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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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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西湖大队铁骑中队,二中队分别在井冈山大道,象山南路,老福山,永叔路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现场暂扣处理5起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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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大队一中队针对辖区老年代步车出行规律及特点,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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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红谷滩大队在红谷一小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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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进贤县大队在圩镇上对老年代步车驾驶员进行劝导并发放交通安全手册。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劝导老年代步车80余辆,发放交通安全手册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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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乱停放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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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巡逻发现违规乱停乱放老年代步车,及时张贴违法告知书,提示当事人了解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及其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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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暂扣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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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多次被路面民警现场警告仍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依法进行暂扣,从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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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四)轮车

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巨大

无正规手续,无法注册登记上牌!

电动三、四轮车绝大多数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但仍有部分群众将此类车辆作为“老年代步车”“宝宝接送车”使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给自己、家庭及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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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意识,扰乱交通安全秩序。

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者多数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无证、无牌、闯禁区、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部分群众从事非法营运、违规载客,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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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老年代步车”乱象调查

肇事后无力赔偿,增加社会矛盾

电动三、四轮车大多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的赔偿只能是驾驶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者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受害人带来巨大伤害。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很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处理,导致群众矛盾纠纷不断。

那么

南昌交警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来整治“老年代步车”呢

01

强化综合治理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老年代步车源头监管工作,发布了《老年代步车十项管理措施》,开展销售点摸排、规范销售,督促其不得违规销售,签订承诺书,同时定期联合市市场管理局对销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销售的商家现场执法。

02

加强路面整治

采取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学校、社区、菜场、市场、商超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管控,强化对老年代步车逆行、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0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以及在路口设置小喇叭、走访学校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的危害。同时,还通过开展执法直播,曝光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不购买、不使用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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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如果这类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经司法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朋友:

您们好!

近期,“老年代步车”伤亡交通事故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在日常的出行中,不时有标注“接送自家小孩、老年人代步”等字样的“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情况,部分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通行,随意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乱窜乱行,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保证您交通出行时生命财产安全,南昌交警郑重向您提示:

一、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均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二、“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车型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由此引发了较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害人害己。

三、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老年代步车”由于未上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穿插、逆行、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并处拘留;对于驶入此类车禁行区域或路段的,处200元罚款。

为了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无法上牌、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电动车企业及商家依法予以打击。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持证驾驶、合法出行,严禁“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同时,坚决抵制无牌无证无保险、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随意掉头转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此,请您本人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安全!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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