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 育才派出所破获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5月22日 育才派出所在工作中 得到一条线索 一名涉诈嫌疑人黄某凡 出现在海口琼山区 接报后,民警陈煜立即展开调查,并通过电话与黄某凡取得联系,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规劝其主动投案。 5月23日14时许,迫于警方压力,黄某凡来到育才派出所投案自首。 黄某凡(警方供图) 经查 今年1月份 黄某凡在海口某酒吧玩耍时 一名陌生女子以银行卡 每转账10万元可获300元报酬为由 提出向黄某凡购买其名下的银行卡 黄某凡因缺钱便答应该女子 并将其在三亚市天涯区某银行 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出售予该女子 获利10010元 期间,黄某凡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流水达380余万元。 经讯问 黄某凡(女,23岁) 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黄某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个人支付账号等私人物品危害极大,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2.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再次提醒大家 银行卡不能卖! 银行卡不能租! 银行卡不要借! 热点推荐
来源 | 综合三亚警方 主力编辑 | 黄青 核发 | 毛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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