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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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签发人: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各部门、各施工队:本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结合工程施工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总体受控,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规定 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专职安全员名(或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定编人,任命为安全部长或 主任,同志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同志负责机械安全工作同志负责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此通知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项目经理部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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