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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2-06-04 | 阅:  转:  |  分享 
  
井下电钳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矿井安全制度。熟悉业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机械
设备的构造、性能,掌握安装、维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并能熟练的判断、处理故障。经考试合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二、
安全规定及正常操作第2条井下电钳工应熟悉井下各水平的供电系统,了解所管辖巷道、区域里有害气体的情况,并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第
3条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1.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图纸、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根据计算的数值,整定短路、过负荷等保护装置,
其安装质量符合“完好标准”规定。2.安装、搬迁、检修、检查及处理电气设备故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445条规定,
及矿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规定。在停电电源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在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及无人在场的
要停电的电源开关,除挂停电标志牌外、必须派专人守护,直至工作完毕,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摘下标志牌并送电,撤离守护人员。3.停电时,必
须可靠地将开关闭锁装置锁好。高压设备停电,停电电源开关还应有明显的断开点。4.检查、处理电气故障需要打开电气设备防爆部位时,应先停
上级电源。打开时,必须保护防爆面。装配时,零、部件应齐全。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5.拆除停用电气设备时,不准在拆除点遗留电缆不合格接
头或失爆设备。6.测定设备绝缘电阻时,应采用本安型摇表。否则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并经调度员允许,有现场监视人员监护,方可操作。第4条
井下电气三大保护1.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动作灵敏可靠。根据网络的变化情况,在调整补偿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445条规定、在
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停电打开外盖,经验电无电后,放电,在电源进线端子的任一相与地之间接入毫安表和1千欧电阻,然后送上电源,调节零序
电抗器线圈抽头,达到电网电容电流最佳补偿位置再停电,拆除表及电阻,合上外盖并加锁。再送电。其它检漏继电器调试补偿操作应按其产品说明
书操作。2.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必须设专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检修和整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做记录
。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试验时,必须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在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情况下进行。3.发生漏电
故障,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查找处理方法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查细则”进行。4.6V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胶电缆、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套等均需接地。接地装置必须符合规定。检查、实验依照《矿井保护接
地装置的安全、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进行。5.在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过流装置的整定,必须经过认真计算,整定值必须准确
,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网路负荷变化后,应根据计算数据及时调整动作值。整定值应标在设备标志牌上。第5条矿用橡套电缆在井下破损
后,可采用冷补法修补。但必须停电修补并根据不同的原料、要求,采用不同的操作工艺,保证修补质量。第6条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1.机
械设备的安装,应按图纸进行,安装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厂家规定;2.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在停电后操作。检修完毕要试运转,检查各部运行情
况,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3.从事大型设备检修时,起吊部件应按照《矿井机电设备吊装搬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4.在瓦斯浓度达到或超
过0.5%的地点作业时,要采用镶铜榔头。不允许使用铁榔头或其他铁件敲打;5.在井下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
执行,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第7条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悬挂电缆。电缆的敷设悬挂,应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使
用中的电缆,超长部分应以“S”型悬挂整齐,不准盘圈放置。第8条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装有电机综合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风电延时闭锁等保
护装置,并性能良好,动作可靠。第9条在瓦斯浓度超过0.5%的区域,停风后必须停电。恢复送电需经瓦检员检查瓦斯,调度室同意后,才能
送电。第10条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必须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三、收尾工作第11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
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第12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检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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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