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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宝安县到底归谁管?

 369蓝田书院 2022-06-04 发布于广东

在深圳建市43周年之际,在某些短视频平台流传着一个视频,该视频第一张照片是人民军队解放深圳镇后在镇人民政府前休息的场景,照片上配的文字是:1949年广东省惠阳地区宝安县深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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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短视频上的错误信息

实际上,这段文字实属画蛇添足,也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实际上,惠阳地(专)区在7年后的1956年才诞生。此时的宝安县所在的广东省第二区区署虽然驻地在惠阳县,但却和之前的惠州府和后面的惠阳地区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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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阳地区地名志》关于惠阳地区的介绍,历史上的惠州属,深圳并不在里面


历史上,宝安县自建制后历经东官郡、广州、兴王府、广州府、惠阳地(专)区、佛山专区等地管辖。1979年,宝安县改制成为深圳市,到1981年时,实现了从一个县到副省级城市的三级跳。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历史上管辖宝安县的那些政区。


 建制之始的东官郡 
西晋八王之乱,政权衰弱,经济残破。永嘉年间,匈奴乘乱攻晋,史称“永嘉之乱”。'永嘉之乱'致使中国再次走向分裂。中国北部进入战乱不休的五胡十六国;南方则建立起东晋政权,史称'衣冠南渡'。随着经济重心开始南移,为了适应大量民众南下的社会现状,东晋王朝大量分割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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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时期东官郡辖区示意图

东晋咸和六年(331),为了更好地管辖岭南的大片土地,原南海郡一分为二,在其东南部建立东官郡,同时设宝安县,为东官驻地。宝安县是现在深圳市最早的建制。以宝安县为驻地的东官郡,下辖宝安(包括今深圳、香港、东莞、中山、珠海、澳门等地区)、兴宁、海丰、安怀、海安、欣乐等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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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宝安县大致辖区图

东晋安帝义熙九年(413),朝廷在东官郡东部设了义安郡,东官郡的辖区缩小,治所继续在宝安县。到了南朝萧齐时期,东官郡郡治迁至怀安县(一说在今惠东,一说在今东莞),宝安县从此再也没有担任过任何郡/州/府的治所。梁武帝天监二年(503)东官郡东部再次析置梁化郡,东官郡辖区再次缩小,辖增城县、宝安县、酉平县(不久后废)、博罗县,郡治设在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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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南朝广州地图
编者持怀安县位于惠东的观点

隋开皇十一年(591),东官郡撤销建制,所辖县全划归广州。至此,东官郡便消失于历史之中。宝安县也进入了长达一千多年的广州管辖时期。


 南海郡与广州 
在东官郡撤销的两年前,也就是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隋灭陈,南北再次统一。灭陈之后,隋王朝依北周旧例,于边境及内陆冲要诸州,置总管府以镇之,遂撤南海郡,置广州总管府。开皇十一年,原东官郡的增城、宝安、博罗三县划归广州。仁寿元年(601),因避太子杨广讳改广州为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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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部分为隋朝时南海郡辖区示意图
粉红部分为当时的宝安县大致辖区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番州复置南海郡,辖南海县、曲江县、始兴县、翁源县、增城县、宝安县、乐昌县、四会县、化蒙县、清远县、含洭县、政宾县、怀集县、新会县、义宁县共十五县。

南海郡始建于秦朝,是秦始皇平定岭南后所设置的三个郡之一,东官郡便是从南海郡中分设出来的。开皇九年是南海郡第一次被废。隋王朝覆灭之后,唐承隋制,南海郡数次撤置又数次复置。

高祖武德四年(621)废南海郡,复置广州。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广州为南海郡。乾元元年(758)复郡为州,南海郡又改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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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的广州辖区示意图
粉红色部分为宝安县

唐朝的广州称广州都督府,行政界线南至宝安县,北至清远县,西至四会、怀集。都督府源于北周的总管府,原为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隋朝以后,总管府逐渐由纯军事性质转向兼管军民两政的职能,并且成为普遍的地方常设权力机关。

广州一开始领县五,至唐玄宗时领县十三,大县二,中县十一,宝安县为中县。至德二年(757),因安史之乱故,肃宗认为安字不祥,下令全国带安字地名全部更改,宝安县改为东莞县,县治也从南头前往到涌(今东莞莞城)。

《元和郡县图志》载:东莞县,中。西北至州三百里。本汉博罗县地,晋成帝咸和六年于此置宝安县,属东莞郡。隋开皇十年废郡,以县属广州。至德二年,改为东莞县,取旧郡名也。


 从兴王府到广州路 
唐开元间,设岭南五府经略讨击使,至德二年改岭南节度使,治所在广州,直辖广管各州,兼领桂州、邕州、容州、交州四管。咸通三年(862)分为东西二道,广管为岭南东道节度使,乾宁二年(895)改为清海军节度使。

唐末,天下四分五裂,袭承父职担任封州刺史的刘隐统一岭南后,担任清海军节度使,后进封为南海王。唐朝灭亡后,刘氏继续控制岭南。刘隐去世后,其弟刘䶮凭借父兄在岭南的基业,于后梁贞明三年(917)在番禺称帝,改广州为兴王府,国号大越。次年十一月,改国号汉,史称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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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汉王国辖区示意图

南汉初兴王府辖境沿唐广州,惟南海县撤改为常康、咸宁二县,共辖十四县,东莞县属兴王府管辖。

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宋平南汉后,废兴王府仍称为广州,广州为广南东路路治地(简称广东。广东之称自此开始)。宋初,广州下辖南海、番禺、增城、清远、怀集、东莞、新会、信安八县,其中东莞县为中下县,曾于开宝五年(972)省入增城,次年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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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广南东路广州辖区示意图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在当地士绅的请命下,东莞县香山镇独立建县。而宋室南渡之后,信安县被废,因此广州依然下辖八县。

《宋史·地理志》记载:东莞,中下,开宝五年废入增城,六年复置。有桂角等三银场,靖康等三盐场,海南、黄田等三盐栅。


广州在宋代时,曾短暂由州升府。南宋祥兴元年(元至元十五年,1278)六月,广州升为翔龙府,治南海。同年闰十一月,元军攻克此地,改为广州路。宋代,州府理论上是平级,实际上,府的实际地位略高一些,大多数是中央重视的战略要地才设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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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广州路辖区示意图

元代,广州路的辖地有所变化,怀集划归贺州所辖。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在广州路设录事司,“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县在城民户隶之。”元代的广州路的辖区基本与清朝的广州府辖区一致,而明朝时的广州府辖区则略大一些。


 明清广州府 
元末天下大乱,东莞人何真平定岭南,成为一方诸侯。明洪武元年(1368)二月,明太祖朱元璋命廖永忠为征南将军。廖永忠至福州,致书何真,劝其归顺。何真知元朝大势已去,便复书廖永忠,表示归顺之意。明朝不费一兵一卒便顺利接管了岭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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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广州府辖区示意图

洪武十一年(1678),明王朝将改“广州路”为“广州府”,并将桂阳州、连州省入了广州府。随着万历元年(1573),新安县从东莞县析出,明朝时期的广州府共辖番禺、南海、顺德、东莞、新安、三水、增城、龙门、清远、香山、新会、新宁、从化及连州所领阳山、连山2县,共15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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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年新安县全图等高线版本

明朝前中期,东莞县南部沿海地区流民盗寇一时猖獗,海贼外患不断。因地方官绅的强烈要求,朝廷批准分东莞县设立新县,县名“新安”,归广州府所辖。

《明史·地理志》:新安,府东南。本东莞守御千户所,洪武十四年八月置。万历元年改为县。南滨海。有大鹏守御千户所,亦洪武十四年八月置。东南有官富、西北有福永二巡检司。

除了新安县,明代广州府还新增了顺德、三水、新宁、从化以及龙门五县。
清随明制,而广州府的版图有所变化,连州及2属县又从广州府分出,而随着康熙二十五年(1686)花县从南海、番禺两县析出,广州府十四县格局最终形成。广州府范围包括今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地区。广州府自明清设立以来,经济发达、商贸繁荣、文教鼎盛,一直处于广东省的领先地位,也是广府文化的核心地带和兴盛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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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十四县舆图

“广州府”这一史称,从明朝一直沿用至民国初年,后因“大总统谕”宣布废除州、府、厅的旧称而停用。自新安县建县以后,就一直属于广州府所辖,直至广州府被废。《清史稿》对新安县有简单介绍:

新安,疲,难。府东南二百六十里。康熙六年省入东莞,八年复置。南:杯渡,一名圣山,古谓之屯门山。东南:官富。东北:大鹏山。其南曰老大鹏山,有东涌所城。东、西、南三面滨海。海中有零丁山,其下曰零丁洋。又南,头沱泞、佛堂门、急水门、大屿山、榕树湾等澳。西北:永平河,首受东莞九江水,东南至碧头汛入海。大鹏所,县丞驻。有福永、九龙二巡司。其南:香港岛,道光二十二年割于英。咸丰十年,又割九龙寨属焉。光绪二十四年,又拓租九龙司属地二百方英里,订九十九年之约,置九龙关榷税。有广九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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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舆地全图》中的广州府地图


 民国宝安“多变”的“上司” 
中华民国二年(1913),民国政府施行“废府存县”,废除旧有地方制度,广州府就此退出历史舞台,而所辖的县通通归省管辖。

民国三年(1914),中华民国内政部统查全国县名,相同县名者以历史久远者保留原有县名,余者易名。新安县因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遂改回旧名宝安县。同年,广东省设粤海、岭南、潮循、高雷、钦廉、琼崖六道,宝安县属广东省粤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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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道辖区示意图

粤海道的辖区范围,为清广州、肇庆二府及罗定州赤溪厅地,共辖三十县。民国十三年(1924),北洋政府撤销道尹,全省诸县再归省管。之后,广东省政区调整频繁,屡设屡废。

民国十四年(1925),属广州行政委员公署;次年,为广东省宝安县;民国十八年(1928),属中区善后管理委员会;民国二十一年(1931),属中区绥靖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属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八年(1939),属第四区行政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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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区示意图

开头所提到的广东省第二区,全称为广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第二区辖东莞、中山、惠阳、博罗、宝安五县。

 从粤中专区到深圳市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实行专区管辖市、县体制。而在1949-1988年间,广东省行政区划经过多次调整,宝安县的所属也几经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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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951年的广东行政区划图

1950年,设潮汕、兴梅、东江、珠江、西江、粤中、高雷、钦廉、北江专区和海南行政区,宝安县归属珠江专区;1952年,撤销专区改为粤东、粤中、粤西、粤北、海南行政区,宝安县归属粤中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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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专区辖区示意图

1956年,全省设广州市和汕头、惠阳、佛山、韶关、高要、湛江、合浦专区及海南行政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宝安县划归了惠阳专区管辖;1959年,惠阳专区撤销,宝安县与惠阳县、东莞县等7县划归佛山专区管辖;1963年,复设惠阳专区,宝安县又划归惠阳专区管辖;1970年,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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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深圳市导游图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建立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管辖,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1年3月,深圳升级为副省级城市。


不少人只知道深圳在宝安县时期曾经归属于惠阳专(地)区管辖,便以偏概全,甚至认为深圳以前亦从属于惠州府,这是不对的。自东官郡废除之后,直到民国初期,宝安县/东莞县/新安县,都长期归属于南海郡/广州/广州府所辖,与历史上的循州/祯州/惠州/惠州府并无太大关系,除了1958年从惠阳县划归宝安县的龙岗、横岗、坪山、坑梓、坪地五镇(以及大鹏半岛东北角的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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