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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官”的自豪

 山河学苑 2022-06-07 发布于黑龙江

作者 吕东平

昨天在公园遛弯时遇见一位老乡,也是文革前闯到黑龙江的。闲聊间他“炫耀”起在老家的“为官生涯”,并引以为荣,甚觉自豪。
老乡叫胡彦西,江苏赣榆县人,今年不到八十岁。我们是同龄人 ,他说的经历真实无疑,因为我们这茬人都亲身见证过那个年代。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听说有化肥但很少见,人民公社种地都用农家肥,人粪尿自然是肥料上品。
既然是上品,自然需有专人管理。屎尿源头本是互邻,属同系。管理者大小也是个官,社员们“尊”其为“屎尿官”,简称“屎官”。
“屎官”掌握一定的“财经”权,所以当选的条件很严格。首先必须政治清白,思想进步。还得老实能干,尤其得处事公平。在生产队,必须是符合以上条件的贫下中农。
胡彦西很幸运,他是地主出身,竟然荣幸地当选“屎官”。这不光是他忠厚老实,处事大公无私的缘故,更得益于他念过高小,是文化人。因为当时庄上识字的人少,他才有幸被填空。
“屎官”为什么还得识字呢?因为要印制、发放“屎票”“尿票”,还得记账,不识字是不行的。社员们靠这些票证换工分或换钱分粮。
“屎官”的业务就是挑着两个屎桶,手里拎着一杆大秤,到各家的厕所挖粪缸的稀屎、倒尿罐。装好后用秤称一称,按重量发给社员“粪票”或“尿票”。然后再挑到生产队的粪池子里 ,发酵造肥!
“屎官”同时兼任“监官”,监督个别人偷屎尿的行为,如果将自己厕所的屎尿用到自家院子的菜园里或自留地里,那就算盗窃犯罪。尽管屎尿在肚子里尚属私有,一旦入厕后就属于人民公社的公共财产,原来的主人就无权挪用了!
个别好占小便宜的社员为了多换点钱,会向屎尿里掺水,增加重量。“屎官”必须慧眼识货、敢于“打假”,该扣该减 ,让人服气。威望低、魄力差的人是压不住茬的。
那时期,要求种花生用尿拌籽 ,是防止社员偷吃。因为饥饿,社员们种花生时,经不住“肚先生”叽里咕噜地折磨。为了安慰“肚先生”,即使拌上尿,还是偷偷摸摸地搓掉花生仁红皮,照吃不误。
拌尿属“屎官”的工作范畴,胡彦西心地善良不说,还胆敢擅用职权,瞒哄上级。他知道社员们非吃不可,有时倒上些水冒充尿,就跟队长说倒上尿了,这样心里觉得还坦然些。
他越唠越引发起兴趣,尽管屎尿恶臭难闻,他却聊得津津有味。
最后还给我讲了时传祥被中央领导接见的故事,时传祥就是解放初期在北京挑大粪而成为全国劳动模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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