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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噪声法》实施,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出安徽省首张罚单

 书洋康乐 2022-06-07 发布于辽宁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为强化新法震慑效应,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中高考期间“禁噪”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噪声违法行为,开出新法实施以来的安徽省首张罚单。

6月6日上午,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反映:合肥中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对该单位现场工况进行勘察,同时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经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南厂界噪声测量值达到70.2分贝,远超该企业环评批复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昼间限值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据《噪声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当日即按照法定程序下达处罚告知书。

同时,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为企业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手册,并耐心向企业解读其中法律条款,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规范生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此次的执法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做到既守好“责任田”,又站好“服务岗”,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下一步,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紧扣法律规定,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使之成为防噪、降噪、治噪的有力武器。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进一步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示范效应,不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共同守护和谐安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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