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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侦查不是“害”

 见喜图书馆 2022-06-08 发布于山西
有位当事人,公安让她提交一件什么东西,她已经口头答应了。她的亲属觉得不放心,才来问律师。她说:“太长时间没和律师沟通了,不好意思打扰您。而且我觉得****应该不会害我,我们这段时间沟通得都挺顺畅的,我去做了几次笔录,相处得都挺不错。”

我说这可能不叫相处。人家对您有礼貌是人家有素养,侦查也是职责所在,这些都跟相处毫无关联。这件事让我发现,当事人很可能既不懂什么叫“相处”,也不懂什么叫“害”。有礼貌、有点人文关怀不叫“相处”,依法侦查也不叫“害”。

做刑案有时颇让人头痛。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我们是不能直接告诉当事人怎么做,也不能教当事人怎么说的。但是基于律师的职责,我们会把每件事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风险解释清楚。

然而,有种当事人是这样的,只听得懂“指令”,却不大喜欢听解释。他们期待律师教他们“Yes”or“No”,而不是告诉他们每道题,“出题老师”为什么这么出,“出题老师”想知道的知识点是什么,之前有多少人曾经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这道题上失误,从而要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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