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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查验核酸会成为常态吗?官方最新回应

 大隆龙 2022-06-11 发布于上海

昨天(6月9日)下午3点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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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近几日,全国疫情形势整体保持平稳,但个别边境口岸城市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要把力量和资源重点放在“防”的措施上,在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上下功夫,继续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入境人员和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

没有疫情发生

也没有输入风险的地区

查验核酸不应成为一种常态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制定核酸筛查策略,划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避免盲目扩大范围开展全员筛查

将受检人员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开展核酸检测。封控区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管控区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全员核酸筛查。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不外出,疫情发生地的低风险地区和防范区人员确需出行的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进行调整。没有疫情发生,也没有输入风险的地区,查验核酸不应成为一种常态。


贺青华表示,目前我国疫情总体保持比较低的水平。疫情防控关键是提高检测系统的敏感性,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核酸检测仍然是最科学有效的手段。不过,低风险地区、低风险人群、长期居家人群,没有必要进行频繁的核酸检测,检测重点应该放在高风险人群、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有疫情的地区

国家卫健委:

如将混采管再多管混检

有阳性漏检风险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李金明介绍,混采就是将5个、10个或20个拭子样本放入一个采样管中,这些分别经过理论论证、实验室验证以及疫情地区真实样本的现场验证,其阳性检出率与单采样本是没有明显差异的,结果准确可靠。

但如果在实验室中再将10合1混采管进一步多管混检,如3管或5管混,相当于实行30混1或50混1,这种混样检测方式加大了样本稀释,尚未进行实验室和临床验证其与单采样本之间阳性检出率的差异,存在阳性漏检的风险。

核酸检测出现

假阴性、假阳性的原因有哪些?

国家卫健委释疑

李金明介绍,出现假阴性涉及的因素较多,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采样时间问题。患者感染早期采样,病毒在上呼吸道的浓度尚未达到检出核酸的最低量;或者是患者感染时间过长,感染超过10天或本身为无症状感染者及轻型感染者,进入了恢复期,自身已产生抗体,核酸检测为阳性可能性大大降低。

二、质量控制问题。采样不到位未能采集到合格样本;样本采集后运送至实验室之前保存不当;实验室检测过程中试剂仪器不配套、操作错误、室内质控不到位等。

三、数据造假等故意违法违规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夸大检测能力,超能力揽收样本,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进而采取数据造假谎报结果,或通过实验室内再次混合检测样本以减少检测量,导致结果失真。


关于假阳性,主要是由于实验过程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污染而导致

一、扩增产物的遗留污染,在大规模筛查时样本量大、停人不停机,每轮扩增检测之间的清洁不到位,同时无法保证每个扩增管完全密闭,导致出现假阳性。

二、在检测过程中样本之间发生交叉污染,如阳性样本或阳性质控品污染了本来为阴性的样本。此外,还有个别实验室未按照实验室技术操作规程报告结果,将“灰区”可疑阳性按照初检阳性结果上报,但经过复核却为阴性,造成假阳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问题有些是实验室操作过程中,较难避免的,其发生有一定的客观性;有些是质量控制不够严格,需要持续改进;有些则属于主观故意,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国家卫健委:病毒变异

对现有核酸筛查试剂的检出能力

没有影响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李金明介绍:核酸检测是一项成熟的、国际通用的实验室诊断技术。

核酸检测的阳性结果就等同于病原体培养的结果,成为感染诊断的“金标准”。目前,国内用于人群筛查试剂都能检测新冠病毒的双靶或三靶基因,这些靶基因同时发生变异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因此,病毒变异对现有核酸筛查试剂的检出能力没有影响。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对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以及全国各地疫情实际使用看,均能有效检出,也证实了这一点。


国家卫健委:第三方检测机构

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提供检测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介绍,目前,我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

  • 一类是医疗机构,如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 一类是疾控机构,包括国家、省、市、县级疾控中心;

  • 一类是医学检验实验室,它也是医疗机构类别之一,通常被称为第三方检测机构。


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注册审批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一样,均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置审批。遵循医疗机构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经审查其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施、分区布局、设备、规章制度等符合条件后,可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提供检测服务,其中,如要开展核酸检测,则应当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相关规定,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人员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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