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双减”工作,内蒙古各地迅速行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先是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推出9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列出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 《通知》9项措施情况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中国教育调控市场分析报告-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研究(2022-2029)》 后在2021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自7月28日起,全面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部署,整治工作将分为全面摸排、集中整治、专项督查、巩固提升4个阶段展开。在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排查台账和监督举报平台移送的问题线索,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以联合执法的方式,逐个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等集中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包括五项重点任务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中国教育调控市场分析报告-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研究(2022-2029)》(WW) 目前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正在按照要求,抓住暑期关键节点,迅速行动,推进落实。例如为全面规范呼和浩特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积极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依法依规尽责加强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将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落实落细监管责任、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有效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组织部署和全面摸排。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需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相关协调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旗县区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对“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要认真填报呼和浩特市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情况摸底排查表(附件2),于每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渠道,依托12315平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群众举报投诉处置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集中整治。组织执法力量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行为。对无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及时将专项整治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导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阶段的工作部署开展整治“回头看”,组织专项督导,防止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治理成果。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管理体制,建立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梳理总结。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分局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整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及好经验、好做法向社会公布。总结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管理体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截至到2021年8月5日,内蒙古全区共排查审批(备案)学科类培训机构2772个,暑假期间已全部停止培训业务,“双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到目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和80个旗县(市、区)建立了监督举报平台,公布了举报邮箱和电话,其他23个旗县(市、区)也在陆续建立监督举报平台中。 此外,内蒙古将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全区各地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进一步推进“双减”政策落地。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全面落实“52”服务模式,缓解学生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