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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身份与认同——以墓志为中心

 行者aw7sg93q3w 2022-06-13 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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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身份与认同

   ——以墓志为中心   


秦若晨

内容摘要本文以墓志为中心,总结粟特裔汉地居民自我表述的模式,将其分为强调粟特裔的一面、强调汉地居民的一面及协调这两者三种。并在这一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身份认同与自我定位,重新思考以往学者提出的隐藏身份的问题。并对墓志这一研究材料的局限性加以反思。

关键词粟特裔汉地居民;身份认同;墓志

中古中国有大量粟特人入籍并定居于汉地。他们像其他著籍的百姓一样受到中原王朝统治者的统治,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1]其一方面坚持自己的粟特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则积极融入汉地社会,吸纳、认同汉地文化,其文化和身份认同具有复杂性。

出于对其复合身份的考量,本文选择使用“粟特裔汉地居民”这一概念来指称这些粟特人。本文认为“粟特裔汉地居民”是来华的入籍粟特人在继承粟特文化遗产和树立对汉地的认同感的基础上,构建出的全新的身份认同。粟特和汉地均是其文化和身份的一部分,正是这二者的整合构成了其整全的身份。

有不少粟特裔汉地居民顺应汉地丧葬传统,选择使用墓志。而墓志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在客观的叙事与评价之外,也反映了志主、其亲朋及撰写者的认知与情感,为探究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认和他认提供了切入路径。

因此,本文拟应用“粟特裔汉地居民”这一概念,以墓志为中心,辅以传世文献和考古发现等,讨论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我认知与身份构建。

一、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我书写
——以唐代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为例

目前发现的粟特裔墓志与相关文献材料,以唐代为盛。且唐代调整了对粟特裔居民的管理模式,使得大量粟特聚落消失,粟特裔居民涌入汉地,分散于汉裔居民之间,与汉裔居民密切接触。在这种跨文化交流中,粟特裔居民持续吸纳汉地文化,不断重新界定自身,逐步形成了多元身份与混合文化。这一过程虽不专属于唐代,但以唐代最为典型。因此,本文将把聚焦点放在唐代的粟特裔汉地居民身上,关注他们的认同与文化。

虽然无法和汉裔汉地居民相比,但唐代的粟特裔汉地居民仍留下了数量可观的墓志。从中可见,能够被识别为粟特裔的志主,除了少数在志文中没有提及其籍贯外,其余大都被称作“某州/县人”,说明这些粟特裔均有州贯——他们是中原王朝的编民,亦即本文所关注的“粟特裔汉地居民”。

粟特诸国势力不一,其中康国国力最旺,在诸国中居主导地位:“凡诸胡国,此为其中,进止威仪,近远取则。”[2]粟特诸国在汉地之影响力,亦以康国为盛。《旧唐书》介绍粟特地区时,就以康国为中心[3]《新唐书》介绍昭武九姓时,也将康国置于首位[4]

入居汉地之康国人及其后裔,多以“康”为氏。目前已知的唐代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共有33通,占唐代发现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总数的四分之一多。足以见康姓粟特裔居民在汉地之规模。并且,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我表述具有较强的多样性,囊括了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自我书写的各种模式,能够很好地代表该群体。

因此,本文将以唐代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表 1)为例,梳理、分析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我溯源叙事模式。

表 1 唐代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整理

(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

由上表(表 1)可见,粟特裔汉地居民具有粟特裔和汉地居民双重身份,不同个体在进行自我书写时,选择突出自己身份的不同侧面。这种身份的双重性,使得他们至少具有三种自我表述的模式,即强调粟特裔的一面,强调汉地居民的一面,或协调这两者。

其中,康阿达、康宜德、康氏选择强调自己的外域身份,直言自己为“西域康国人”、“西域康居人”及“康国人”,并未感到解释自己族源,将其与汉地居民身份相调和的必要。虽然其卒葬之地均位于中原,但当其描述自我身份时,选择突出的仍是自己粟特裔的一面。

康老师和康氏虽也明言自己的外域身份,但其在追溯族源时使用了“其先”与“裔”这样的词汇,构造出某种现在与往昔的对比,似乎暗示相较于祖辈,他们的身份发生了某种改变。而其位于洛阳地区的葬地,也佐证了这种地域的转变。

康敦、康婆、康元敬则在解释自己粟特裔来源和自己现居地的差异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描述自己的粟特裔血统时,他们用到了“其先……”、“本……之裔”、“其先肇自……之后”等表述模式,以显示自己与祖辈的差异,引出下文对迁徙历史的叙述。他们讲述先辈因仕途或朝贡等原因进入汉地,“因而家焉,遂为某某人”,将历史与现实相勾连,整合自己的外族来源与汉地居民身份。康达与康留买在身份整合方面使用了类似的话语,只是在表述族源时只说自己来自西域,而没有给出更具体的信息。

而康遂诚、康氏、康文通、康郎、康氏、康日知、康僚、曹惠琳、康氏、康悊、康晖、康志达等则更重视自己的汉地身份。他们明确自己为中土某地之人,有的还叙述了自己家族的迁徙历程,突出自己汉地居民的一面。

康杴、康摩伽、康威、康续、康智、康远、康令恽等则更进一步,在强调汉地居民身份的基础上,不断向前追溯,将自己的出身与汉地正统联系起来。其叙述在最初并不统一,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如康杴将自身历史上溯至东周,康摩伽将家族历史追溯至文王之时,而康续则供奉康王为自己的祖先。但东周之说不见来者,文王一说也唯有康威一人继承,康王之说却被发扬光大,并被不断完善,形成一套稳定的话语体系。康续之后,康智称自己“本炎帝之苗裔,后有康叔,即其先也”,在溯源叙事中加入“炎帝”这一元素。虽然这一元素并未被后世继承,但是“康叔”这一称呼却取代了“康王”,被后人广泛使用。康远则在溯源叙事中加入“卫”这一元素,言“其先卫康叔之门华”,自此康王一说趋于成熟稳定。其后的康令恽虽有所改动,但仍是在这两个元素的基础上进行阐发。康叔卿的“其先卫人”也可认为是这一叙事模式的一个变型。

此上三种叙事模式,在唐以前就已在粟特裔汉地居民的墓志中出现。但由于唐以前粟特裔汉地居民的墓志发现很少,很难说何者最先产生。目前,已知最早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为周天和六年(571)的康业墓志,该墓志直言“其先康居国王之苗裔也”[5],凸显其粟特裔贵族身份。而之后的周大象元年(579)的安伽墓志就开始称其为“姑臧昌松人。其先黄帝之苗裔分族,因居命氏”[6],凸显其汉地居民身份,并将其出身归入汉地正统序列。汉地居民这一身份认同,并非随着移民的移入而自然产生,而是需要移民和汉地主导族群的共同努力。粟特裔汉地居民这一群体的形成及汉地认同的构建需要一定的时间,是粟特裔居民不断融入汉地社会并进行身份整合的结果。年代最早之一的安伽墓志就已重视自己的汉地居民身份超过粟特裔身份,提示在此之前,可能就已有粟特裔汉地居民使用墓志,并在调和自身粟特裔身份和汉地居民身份这一方面做出尝试;同时,这或许也是其使用汉文墓志及中古中国式墓葬的重要原因。

初唐至盛唐,此三种叙事模式并存,且以凸显自己汉地居民身份者居多,但这种叙事模式并不具有明显的优先性。中晚唐后,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均强调汉地居民的一面。这与安史之乱后的反胡浪潮存在一定关联。但值得注意的是,对粟特裔身份的强调仍见于其余姓氏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开元十四年(726)的安忠敬神道碑[7]、天宝三年(744)的米国大首领米萨宝墓志[8]、贞元癸酉岁(793)的李元谅墓志[9]、永贞元年(805)的米继芬墓志[10]、大和二年(828)的李良谨墓志[11]、大和四年(830)的何文哲墓志[12]等均不避讳自己的外域出身,直述自己的粟特来源。这些志主的共同点是其大多来华时间不长,且出身显贵。

因此,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叙事模式之选择,比起绝对年代,似乎与粟特裔居民入居汉地时间及其出身高低关系更为密切。从整体上看,那些入华时间较短、祖辈在粟特地区或汉地粟特聚落/社区地位显赫者,更愿意凸显自己的粟特裔身份。

虽然粟特裔居民之汉地认同的构建需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定是在粟特裔入居汉地一段时间后诞生的;但是,这一群体一旦形成,粟特裔与汉地居民身份都成为可选项。虽也受到主导族群和粟特裔汉地居民社群中其他个体的影响,但这一选择仍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个体的身份整合与认同构建。但需要注意的是,汉地化是一个多元交叉的概念,不同群体、群体内的不同个体和个体在不同领域的文化适应政策等都具有多样性。不应仅仅根据个体在墓志中的自我叙述来推定其汉地化程度,或以此为基准进行个体间的直接比较[13]

而且,不容忽视的是,不论是强调自己的粟特裔来源,还是突出自己的汉地居民身份,或是努力整合这两者,其共通之处是都使用了墓志。墓志为中古中国的独特葬俗,不为粟特地区所共享。使用墓志本就是一种文化选择,体现了他们对汉地文化某种程度上的接纳。即使是那些极力凸显自身康国人身份、突出自己粟特裔一面的个体,仍旧选择了使用中古中国特色的墓志,并使用汉语来进行自我书写,显示出这批粟特裔汉地居民对汉地身份的认可。

作为粟特裔汉地居民,其都在不同程度上接纳汉地文化,但是当涉及到身份认同问题时,即使是身为父子的康日知与康志达,与作为兄弟的康留买和康摩伽,也都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体现了其多元化的自我认知与定位。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康姓粟特裔汉地居民在自我族源叙事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他们不断改进、完善自我书写,明确自己的身份认同。这种尝试,正是他们在坚持自身文化传统与融入汉地之间所进行的协调,是他们为论证自己粟特裔汉地居民身份合法性所做的努力。

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这套自我书写的话语,同样被官方记录系统接纳。安忠敬神道碑在追溯族源时就言“轩辕帝孙,降居弱水。安息王子,以国为姓。安世高之违汉季,自河南而适辽东;高阳之受魏封,由阴山而宅凉土”[14]同为武威安氏的李元谅墓志也称“公本安姓,其先安息王子胄也,轩辕氏廿五子在四裔者,此其一焉。及归中土,犹宅西垂。家于凉州,代为著姓”[15]而吴玉贵通过梳理、比对史料,指出武威李氏家族的自我书写存在附会显贵和中原正统的现象,其记述并不可信[16]但《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武威李氏条”[17]却延用了武威安氏自我追溯时所用到的安世高、安息、黄帝轩辕氏、河南-辽东-凉州等因素,不仅没有反驳武威安氏的叙述、揭露其家族真实世系,反而继承其论述,并将其进一步系统化、精致化。可见,粟特裔汉地居民改换姓氏、附会中原正统的做法并非粟特裔单方面的努力,而是汉地主流社会与粟特裔合谋之结果。汉地主流社会鼓励并帮助粟特裔汉地居民将自身族源归入汉地正统序列,并通过官方叙事系统等认可其自我书写之内容[18]

通过梳理粟特裔汉地居民的墓志撰人信息亦可看出,除了少数墓志撰人的姓氏暗示其或为粟特裔外,大部分有署名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都是汉人撰写的[19]粟特裔汉地居民自我书写之实现,在相当程度依赖汉裔汉地居民之帮助。粟特裔汉地居民这一身份的构建,需要粟特裔与汉地人共同努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康郎墓志》在讲述其在边塞行军打仗的经历时,使用了“东讨西征,南蛮北狄”的表述。《康令恽墓志》在凸显志主的骁勇善战时也选用了“威谧北狄兮,风靡西戎;夷虏即叙兮,车书混同”的字句。“南蛮”、“北狄”、“西戎”这样的表述带有很强的华夏中心的色彩,而“夷”这一称呼也明显是与华夏相对,体现了华夷之辨的观念。这显示出这些粟特裔汉地居民自我定位的转变:他们并不把自己当作外人,而是完全把自己当作汉地居民看待,以一种华夏中心的观点来认知周围的族群。

曹钦[20]、史道德[21]、安附国[22]、安菩[23]、李良僅[24]、何溢[25]等人的墓志,同样使用这套华夏与边缘的话语体系来指称汉地周边族群。安兴贵更是说“戎狄豺狼,非我族类”[26],贬低汉地周边族群,与其划清界限。而且,这种自我定位的转变不仅见于汉语材料,也同样见于粟特语文书,葛乐耐就曾注意到粟特语的“中心”与“边缘”这一对反义词所指涉方位的转变,指出在穆格山(Mugh)文书B16号中内陆(<cntrs'r)似乎仍指片治肯特;而在甘肃的粟特语古信扎中,“(中原)内陆”(cntr)则指向中国内陆,而“外面”(βyk)意指黄河以西的区域[27]



二、隐藏抑或认同——隐藏身份问题之再思考

这种自我定位的转变很有意思,它显示出这批粟特裔汉地居民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虽然他们来自外域,但是他们深入汉地社会,获得并认可自己的汉地居民身份。他们分享着汉裔汉地居民华夏本位的认知体系,认同于自己所属的地域。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去解读他们称自己为汉地某处之人?

部分学者会将其解释为汉化或隐藏身份,后者尤多见于对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讨论[28]

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粟特裔汉地居民本就是汉地人,汉地身份是其身份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墓志和史书记载可以看出,唐朝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很多祖上就已进入汉地,其家族在汉地长期生活。他们本人作为二代、三代甚至更多代移民,自幼便生活在汉地,在汉地文化的熏陶中长大。对他们来说,汉地文化不是外域影响,而是其所处的生活环境与文化来源。仅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与汉裔汉地居民并无本质差异。讨论这些粟特裔汉地居民的“汉化”这一问题本身的合法性就值得质疑。

其次,回到隐藏身份的问题。当然,确实有一定数量的粟特裔汉地居民选择隐藏自己的粟特裔身份,特别是在安史之乱后,唐朝境内出现了针对胡人的系统化的污名与歧视,面对压力,他们中的一些个体采取了种种隐藏粟特裔身份的措施以应对这一危机[29]但是,外界的歧视不必然导向身份的隐藏,哪怕是针对粟特人/粟特裔的歧视最严峻的时刻,隐藏身份也仍是一个可选项而非必选项。不能简单地把隐藏身份作为解读一切粟特裔汉地居民对自身乡邑及族出描述的答案。

王行在总结梳理南北朝至宋的墓志时,指出“墓志铭书法有例,其大要十有二事。曰讳、曰字、曰姓氏、曰乡邑、曰族出、曰治行、曰履历、曰卒日、曰寿年、曰妻、曰子、曰葬。其序次或有先后,要不越此十余事而已”[30]族属本就不为墓志铭书写格式所要求。汉人墓志就很少有明确自己的族属,直言自己为汉人者。而且,大量的发现证实,粟特裔汉地居民在使用汉地传统的墓志时,也沿袭了汉地的书写格式,其不在墓志中进行族属申明也就不难理解。

统观目前已知的唐代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极少有人明言自己为粟特人或胡人。肯定部分个体为粟特裔,多是根据其源于昭武九姓某国,或其祖先为某国之首领,或曾任萨宝等信息推断。而这些叙述,比起族属的明确,不如说是与乡邑或族出相关的信息。

并且,族属的披露不仅在墓志中不被要求,在其他形式的传记中也同样不被要求。如纪传体史书两《唐书·安金藏传》记载安金藏时就只是说其为“京兆长安人”[31],而未提及其安国出身。两《唐书》作为官方编纂的史书,编写时没有必要,也没有动机为粟特裔汉地居民隐藏其粟特出身,其对安金藏乡邑的描述应是依据现实状况给出的。族属本就不被纳入传记的书写定式,省去这方面的信息并不涉及任何意义上的身份隐藏[32]

此外,从上表可以看出,明确指出自己为康国人的康氏、康阿达、康老师等都出身显赫,其祖上大多为国王或蕃酋[33]源自昭武九姓其余国家的粟特裔汉地居民亦与之类似。此于交代乡邑之外,似乎更多出自彰显自己高贵出身的意图。

现实的迁徙也不容忽视。一些粟特裔汉地居民将自己的乡邑定在中原或江南等地,并不一定是对身份的隐藏,而很可能是对某次迁徙结果的确认。已有学者注意到唐代望与贯之分离,新旧唐书及墓志记述有家族迁徙史之人时,或取其旧望,或择其新贯,并无绝对之规制[34]无论是族源,还是郡望或籍贯,都可以无限向前追溯,与之相关的叙事的起点实质上都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迁入汉地之粟特人之居住具有聚集性的倾向,家族集中居住更是常态。武威安氏、会稽康氏、庐江何氏等粟特裔家族兴起,并逐步建构起家族叙事。部分同姓但不同家族者也有可能依附其叙事进行自我书写,参与到这种族源探索中,为族史叙述贡献自己的话语[35]这种逐步构建起的族源叙事,有的在最初或许确实是出于隐藏身份的目的[36]但当这一叙事被其家族成员不断重复、确认,逐渐成为一种家族历史,甚至是家族记忆后,这一叙事的意义和其承载的情感就已不能为隐藏身份所包含了[37]

在家族的建构之外,个体亦为族源叙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不同个体对自己迁徙经历的认知和所徙居之地域的认可度存在差异,从而是否交代迁徙经历,以及交代多少迁徙经历都具有较强的个体分化。

康氏、康日知、康志达三代人对自身乡邑及迁徙历史的叙述就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材料。康氏称“其先会稽人”,康氏之侄康日知[38]则自认为灵州人,而康日知第四子康志达则说自己“本会稽人也。自曾祖曰延庆,徙居为京兆长安人也”。康氏将乡邑定至会稽,并使用“其先”一词,暗示自己现居之地与其所追溯之乡邑之间存在差异。而康日知自我定位为灵州人,但其被封为“会稽郡王”,依照唐代“凡所封邑,必取得姓之地”[39]的原则,其得姓之地应为会稽,灵州则应为其或其先辈后来徙居之地,这也呼应了康氏的说法。且值得注意的是,《新唐书·康日知传》记述康日知本贯时,选择了灵州而非会稽,显示出这种现实的迁徙不仅改变了康日知本人的地域认同,也得到了官方书写的认可。就像前文所论述的那样,官方并无必要,也无动机去替其记述对象隐藏出身。据此便可知,乡邑并非确定之后就无法改变,而完全可以随现实的迁徙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能得到个体及他人的承认。而康志达则一方面明确自己的得姓之地为会稽,说自己本会稽人;另一方面则将自己的乡邑定至京兆长安,自言为长安人。其将该地域迁徙归因于曾祖之任左威卫大将军。左威卫大将军为十六卫将军之一,负责宫廷禁御[40],担任此官确需徙居长安。而且康志达“终于长安永乐里官舍”,并葬于“长安县龙首乡兴台里先代茔之东北”,亦可证实其确居长安,特别是其先代之茔就已位于长安,更是佐证了其说自己曾祖便已“徙居为京兆长安人”的真实性。

可见,乡邑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体选择的结果。特别是对于很多粟特裔汉地居民来说,他们自祖辈移居中古中国,一路迁徙,曾居住于多个地点。这种迁徙带来了籍贯与现居地之间的错位,在叙事时将自己定至何地自然就成了一个问题。他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反映了他们的自我追溯和地域认同。从上述康氏一家三代的墓志可知,其家族至少经历了会稽—灵州—长安的迁徙过程。对于康日知和康志达父子,叙述自身乡邑时,至少有会稽、灵州、长安三个选项可供选择,而其一人选择了迁徙之中转的灵州,另一人则选择了现居之长安,从他们所给出的答案中便可体会到他们对这些地域的情感与态度。康氏言“其先会稽人”,但其窆于长安县西北十二里平原,且志文将此次入葬定义为返葬,显示出康氏更认可自己为长安人,而非会稽人。这既暗示了迁徙的发生,也显示出乡邑选择与居地和地域认同之间的张力。

因此,乡邑既可指郡望、籍贯,也可指现居之地。而对于很多粟特裔汉地居民而言,其自域外迁入中古中国,经历过漫长的迁徙过程,其对乡邑的叙述和自我的地域定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他们将乡邑定于何处,他们自认为何地之人,反映的更多的应该还是他们自身对这些地域的情感和认同,而非汉化或隐藏身份所能概括。

三、墓志的迷思——对墓志作为研究材料的反思

当然,墓志这一文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虽然墓志的撰写在相当程度上要尊重志主本人的意愿,遵从实际,但是墓志绝大多数都是由志主的亲朋主持撰写,其在客观叙述之外,也包括理想形象的展示与构建,不可避免的带有志主、其亲朋及墓志撰写者的情感与态度。且粟特裔汉地居民的墓志与汉裔汉地居民的墓志一样,也存在模板套用的现象[41]不能依照墓志记载简单推断志主的自我认同。但是相似叙事模式在墓志中反复出现,说明特定的叙述母本在粟特裔汉地居民内部广泛流传,得到其成员的认可,显示出这些叙述并非少数人的自我粉饰,而是一种普遍的心理与现象,佐证了粟特裔汉地居民这一群体的存在。

此外,使用墓志为中古中国的传统葬俗,不见于粟特本土,使用墓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选择。墓志作为中古中国葬俗的一部分,常配合其他中古中国丧葬仪式使用,而这套葬仪不合于很多粟特裔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对丧葬仪式的要求,此极大限制了墓志在粟特裔汉地居民内部的使用。墓志记载只能代表特定的粟特裔汉地居民。

同时,粟特裔汉地居民存在使用汉文和粟特文表达不同面向的内容的现象。史君墓的双语题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趣的切入视角。对于其地域的描述,汉文部分称其“本居西域。土□□□,□□及远,迁居长安。”[42],而粟特文部分则说其“(定居?)在一个(叫)姑臧(的城市)”[43]粟特文中并没有与汉文中的“迁居长安”相对应的部分,而只是在最后说“后来,在亥(猪)年第五月第七日(即579年6月16日),在胡姆丹(Khumtan,长安)这里,他本人去世”[44]同样,粟特文中的“姑臧”在汉语中也无直接体现,而只是在提到其官职的时候说“?□五?,诏授凉州萨保”[45](粟特文中有“他从皇帝那里(得到?)凉州萨保的(称号?)”[46]一句与之相对),体现其与姑臧的关系。长安作为北周都城,在使用汉语的文化精英心中的地位无需多言,而凉州作为粟特人的重要聚落及其货物的集散地的地位也被很多学者论证过[47]史君墓题铭汉文部分和粟特文部分,在文章结构、行文安排、语句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显示汉文和粟特文之间不存在一者为原文,而另一者是其翻译的情况。并且,汉文和粟特文差异很大,除非经过系统学习,不然一语言者不可能理解另一语言。因此,汉文和粟特文应该是针对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分别创作的,二者的差异应该是源于其叙述对象及其叙述目的的不同。此外,史君墓的双语题铭在记录其孩子姓名[48]时,也都分别依循了各自的传统,亦可反映出这两种语言的不同面向。遗憾的是我们目前尚未发现唐代的粟特文-汉文双语的墓志材料,且由于缺乏材料,难以探讨这批使用汉文的粟特裔汉地居民是否懂得粟特文,因此,这批墓志是否能够表达其全部的认同与地理认知尚存疑,更不用说那些只懂粟特文而不悉汉文的粟特裔的身份认同问题了。

墓志还具有很强的男性中心主义视角,其追溯祖辈信息时只记述父系的信息,而不涉及母亲一方的情况,使得很多有粟特血统、并受到粟特文化影响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在这种意义上被遮蔽。且夫妇合葬墓大多不会为女性单独撰写墓志,而合写的墓志也几乎都以男性为中心,对女性着墨很少,有时甚至缺少葬卒年月、郡望等基本信息。即使是独立的女性墓志,对其的记述也多围绕其妇德、婚嫁展开,叙述的程式性很强,与男性墓志对志主的细致描摹形成鲜明对比。

隐藏身份这一问题的提出本身也需被反思。族属并非传记所必需之内容,大量的汉裔汉地居民使用墓志时,也都没有明确其汉人身份。但隐藏身份作为问题之提出,似乎只针对粟特裔等外来族裔群体,汉裔汉地人几乎无直言自己为汉人者,却无学者指称其隐瞒出身。研究中,我们一般会认为那些不点明自己出身、看似无族属者为汉人,而非汉人则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披露族属作为义务,似乎只针对少数族裔,其背后隐含的汉人中心主义的思想值得深思。

综上,墓志记述的只是相当有限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大量的粟特裔汉地居民在现有的研究方法和问题意识下被遮蔽。上述利用墓志得出的对粟特裔汉地居民自我定位与身份认同的解读,究竟能否代表整个粟特裔汉地居民群体还有待考证。而在解读墓志与史书之余,如何拓展我们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视野,创新论证方法和材料,重新发现那些被我们遮蔽的粟特裔汉地居民的声音,给出全新的解读框架仍是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注释

[1] 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页154-183)最早关注到入华粟特人的入籍问题。他根据吐鲁番文书,按照著籍如否,将粟特人分为两大类——“兴生胡”和“某州(县)百姓”,并讨论了汉地政府对二者的管理方式及二者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等方面的差异。荒川正晴(《唐帝国和粟特人的交易活动》,陈海涛、杨富学译,《敦煌研究》2002年第3期,页81-91)、程越(程越《入华粟特人在唐代的商业与政治活动》,《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页56-64、282)、李瑞哲(《试论胡商在丝绸之路上的活动以及中原王朝对待胡商的政策》,《敦煌学辑刊》2009年第2期,页168-177)、朱琳(《唐代律令制下粟特人的法律生活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等沿着该思路进一步展开论述。蔡鸿生在讨论中古中国粟特人形成聚落的文化类型时,也特别注意到著籍与否的问题,在讨论归化型聚落时,明确“土生胡”和“兴生胡”的差异(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页15)。与之相类似,陈明将中古时期在华胡人分为旅行和定居两大类,其中定居的胡人又根据其融入程度,进一步分为尚未汉化或汉化程度较浅的初代移民和汉化的胡裔(陈明《中古医疗与外来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页65)。而许序雅在关注著籍与否外,进一步区分出“投化胡家”和“胡客”两类在华粟特人,并探讨了唐朝对这些粟特人管理方式的差异(许序雅《从敦煌吐鲁番文书看唐朝对来华九姓胡人的管理》,《西域研究》2014年第2期,页1-8)。

[2] 玄奘、辩机《大唐西域记校注》卷一《飒秣建国》,季羡林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87-88。

[3] 《旧唐书》卷一九八《西戎》,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页5310-5311。

[4] “康者,……枝庶分王,曰安,曰曹,曰石,曰米,曰何,曰火寻,曰戊地,曰史,世谓'九姓’,皆氏昭武。”《新唐书》卷二二一下《西域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页6243-6250。

[5]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北周康业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6期,页14-35。

[6]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西安北周安伽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页61。

[7] 安忠敬墓志直言其域外出身,称“轩辕帝孙,降居弱水。安息王子,以国为姓”(张说《河西节度副大使鄯州都督安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二三〇,页2331)。

[8]  米萨宝墓志直言其为“米国人”(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原载《燕京学报》专号之二;此据所撰《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页30)。

[9] 李元谅墓志将其粟特裔来源与汉地居民身份相调和,称“其先安息王子胄也,轩辕氏廿五子在四裔者,此其一焉”(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128)。

[10] 米继芬墓志道“其先西域米国人也。代为君长,家不乏贤”(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143)。

[11] 李良谨墓志言“祖义,……赐籍宗正,而为陇西人焉。……考……因率酋豪,密构杂虏奉珍枝附,臣服来王。振臂一呼而同归我朝者万余蹄,屈膝请事者千余帐”(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页36),认可自身汉地居民身份的同时,暗示了其异族来源。

[12] 何文哲墓志一方面说自己“世为灵武人”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页282),强调自己的汉地居民身份;另一方面,也明确自己的粟特裔身份,言其为“何国王丕之五代孙”(同上)。

[13] 当然,我并不是说考古材料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但我确实认为将材料放入一个共同的历史尺度中去衡量,进行个体间、或个体与特定标准间的直接比较这一做法,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因为把多样性的材料放入同一个历史尺度中去衡量,似乎有一种把时间轴压扁,将材料置入一个静止的时间轴上去排队的倾向。这种排队为这批材料制造了一种虚假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而忽视了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着不同的情感、动机、目的等,忽略了行为背后个体生命史的多元化,也无视不同时段、文化、地区的独特性和其间的传承与交流状况。以致于使这种历时性的比较,沦为去历史化的叙事。此外,其还存在将现实状况调整以适应理论图式的危险,可能出现“削足适履”的情况。这也正是我在此搁置对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自我表述模式进行分期的尝试的原因。

[14] 张说《河西节度副大使鄯州都督安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二三〇,页2331。

[15]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128。

[16] 吴玉贵《凉州粟特胡人安氏家族研究》,载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页308-321。

[17]《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言:“武威李氏,本安氏,出自姬姓。黄帝生昌意,昌意次子安居于西方,自号安息国。后汉末,遣子世高入朝,居洛阳。晋魏间,家于安定。后徙辽左以避乱,又徙武威。后魏有难陀,孙婆罗,周隋间居凉州武威,为萨宝。生兴贵、修仁。至抱玉赐姓李”(《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页3445-3446)。而唐代官方主持编纂的《元和姓纂》则直接指出姑臧凉州安氏(武威李氏)“出自安国,汉代遣子朝,国居凉土”(林宝《元和姓纂》卷四“安”条,页500),在谱牒勾连中只提及安息及安世高,而未提及其余元素。岑仲勉曾详细比对了《元和姓纂》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认为《宰相世系表》是在《元和姓纂》的基础上,补充以唐人文集和一些氏族谱牒编纂而成的(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再序》,载林宝《元和姓纂》,岑仲勉校记,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页62-91)。并分析指出《元和姓纂》在编写时参考了一般撰述及私家牒状(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記自序》,载林宝《元和姓纂》,页12),而通过梳理武威李氏的墓志可知,至该书编纂的元和七年(812年),其家族叙事已趋成熟,按理林宝在编纂该书时是可知晓相关叙事的。但由于该书曾经宋人删削,且流传过程中原文多有失佚,加之《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之前的史料率本《元和姓纂》(同上),故《元和姓纂》的原文或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样态存在差异。

[18] 主流社会甚至是政权统治者通过官方叙事系统对个体、士族的迁徙及自我书写加以认可,参与士族或胡裔改造自身郡望/族源叙事的努力,早在南北朝时期就不乏例证。如罗新就通过比对史书记载和墓志,梳理出西河宋氏向广平宋氏转化的脉络,将其与宋氏家族随慕容氏南进的迁徙相联系,指出“《魏书·宋隐传》称西河人,同时《宋愔传》则称为广平人。西河是传统,广平是现实”(罗新《五燕政权下的华北士族》,载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四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页127-156);并进一步在《北齐韩长鸾之家世》中通过对文献和墓志的系统梳理,“怀疑部分六镇贵族改造家族谱系的工作,不仅得到东魏北齐政权的支持,有些可能还从属于某种统一的计划”(罗新《北齐韩长鸾之家世》,《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页149-153)。特别是考虑到北朝至隋唐,多个统治家族利用官方书写系统不断重构自身起源。如姚大力对北魏拓跋氏族源叙事的分析(姚大力《论拓跋鲜卑部的早期历史——读<魏书·序纪>》,《复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2期,页19-27);姚薇元、周一良、缪钺、萧文青、吕春盛、李培栋、陈群等对高欢一支是否出自渤海高氏的讨论(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页134-137。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载所撰《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页177-198。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之冲突》,载所撰《读史存稿》,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页78-82。萧文青《高欢家族世系考证》,《华冈学报》1969年第5期,页139-178。吕春盛《北齐政治史研究——北齐衰亡原因之考察》,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1987年,页13-25。李培栋《高欢族属家世辩疑》,载所撰《魏晋南北朝史缘》,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85-94页。陈群《渤海高氏与东魏政治》,《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页70-80);王永兴、韩昇对杨坚一支冒入弘农杨氏的揭示(王永兴《杨隋氏问题述要》,载所撰《陈寅恪先生史学述略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页428-441。韩昇《隋文帝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页34-37);陈寅恪对李唐先世伪托陇西李氏郡望的论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页1-13)等等,由此亦可一窥官方书写系统在确认甚至精致化特定族源叙事中发挥的作用。

[19] 唐代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有撰人署名者共22通,其中《史乔如墓志》的撰人温如为其堂兄,可确定为粟特裔,而《何德墓志》《康氏墓志》《康氏墓志》的撰人为米吉炎、石镇、史恒,从姓氏上看有可能为粟特裔。而《米继芬墓志》的撰人翟运也可能为胡裔,且有大量文书和墓志等材料显示很多翟姓胡人/胡裔也来自中亚粟特地区,他们深受粟特文化影响,与粟特人/粟特裔互动频繁(罗丰、荣新江《北周西国胡人翟曹明墓志及墓葬遗物》,载所主编《粟特人在中国:考古发现与出土文献的新印证》,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页269-299)。其余17通墓志的撰人应均为汉裔。

[20] 中国文物研究所,陕西省古籍办《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卷》(壹)下册,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年,页67。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404。

[21]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4辑,页376-377。

[22] 李至远《唐维州刺史安侯神道碑》,《全唐文》卷四三五,页4434-4436。

[23]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4辑,页402-403。

[24]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页36-38。

[25]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页347-348。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页2284-2285。

[26]《旧唐书》卷五五《李轨传》,页2251。

[27] 葛乐耐(Frantz Grenet)《粟特人的自画像》,毛民译,载《法国汉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页306。

[28] 刘惠琴、陈海涛《从家世渊源观念的变化看唐代入华粟特人的汉化——以墓志材料为中心》(载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0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页148-157);毛阳光《洛阳新出土唐代粟特人墓志考释》(《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5期,页75-80),都将地域转变与粟特人的汉化联系起来。荣新江在《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载纪宗安、汤开建主编《暨南史学》第2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页102-123;后收入所撰《中古中国与粟特文明》,北京:三联书店,2014年,页79-113)指出安史之乱后,唐朝境内出现的攻击胡人和排斥“胡化”的现象,并讨论了这一转变后,部分中国粟特人采取改换姓氏、郡望等方法来转胡为汉的应对措施。这一观点影响深远,被之后很多学者继承。

[29] 荣新江《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

[30] 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页1793。

[31] 《旧唐书》卷一八七《安金藏传》,页4885;《新唐书》卷一九一《安金藏传》,页5506。

[32] 当然,唐廷确对胡汉之界有所限定。如陪葬昭陵的安元寿,其“丧事所需,并宜官给”,其墓室石门门楣左侧刻“安胡”二字(张沛《昭陵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3年,页202),志文部分也言“妫水导源,凉土开国”,但志文同时说其为“凉州姑臧人”(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页67-69),显示出这种异域的来源与汉地的身份并不冲突。这一点,在唐代官方主持编纂的《隋书》中亦有体现。如《何妥传》中道何妥为“西城人”,而其父则为“细胡(《隋书》,卷七五《何妥传》,页1709)”,对父子二人身份之表述,既显示出胡汉之界限真实存在,又表明二者并非截然对立,而是有沟通与转化之可能。

[33] 其中,康氏为康国人首领之女,康阿达之祖拔达为凉州萨宝,康老师之曾祖宝为康国王之第九子、以西诸国首领。而“其先康居国人”的康敦之先为向晋进献真珠宝物的使节;点明自己与康国联系的康婆乃康国王之后裔,其高祖罗于北魏孝文帝时举国内附,其父和曾任隋定州萨宝。

[34] 岑仲勉指出“就最初言之,郡望、籍贯,是一非二。……基于种种情状,遂不能不各随其便,散之四方,而望与贯渐分”,并列举了唐史中望、贯交见的例子(《唐史中之望与贯》,载所撰《唐史余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页229-233)。毛汉光承袭了岑仲勉的判断,并通过自己对墓志的观察对其进行了补充论述(《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史语所集刊》第52本第3分;后收入所撰《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页234-333)。

[35] 荣新江曾论述指出,安暐并非武威安氏,但其很可能在安重璋要求改姓后,以同为武威安氏的身份,得到肃宗同意其改姓的恩赐(《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页79-113)。

[36] 荣新江曾论证指出,庐江何氏之庐江很可能是后世之伪托(《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页79-113。);而会稽康氏之会稽,则既有康希铣及其家族这样早就著籍山阴会稽者,又有很多可能是偷换地理概念,用唐人不熟悉的常乐旧称会稽来指代常乐,以期将自身归于汉地序列者(《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原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8-76页;此据所撰《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页68-74)。

[37] 其实已有学者注意到了在“伪冒”、“假托”、“攀附”等真假或善恶评判维度之外,认识这种族源叙事的另一种可能。如仇鹿鸣《制作郡望:中古南阳张氏的形成》一文的标题,就使用了“制作”这一更为中性的词语,虽然他也在文中多次使用了“伪冒”、“攀附”等词来指称这种行为,但是在分析《张怀寂墓志》时,认为其代表了“在当地被广泛认可的集体记忆”,是“对于敦煌张氏先世记忆典范化的过程”,部分突破了原有的真假和善恶的评判维度。就像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象的共同体》中所指出的那样,“想象”(imagining)并不等同于 “捏造”(fabrication)和“虚假”(falsity)(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页6)。真实是复杂且多维度的。如果只是把事物放在事实与虚假的结构中思考,未免将问题过度简单化了。想象本身,想象作为某种叙事,特别想象作为记忆在某个群体中稳定传承时,其所蕴含的力量和真实感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

[38] 关于康氏任御史大夫、深赵等州团练观察处置使、榆林郡王的侄儿即康日知的考证,见师小群《西安郊区出土唐韩国信、康氏墓志考述》,《陕西省博物馆馆刊》第4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7年,页206-210。

[39] 李涪《刊误》卷下《封爵》,吴启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页244。

[40] 杜佑撰《通典》卷一九《历代官制总序》,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页465。

[41] 史诃耽墓志(罗丰编著《固原南郊隋唐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页68-72、206-211。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页284-285)与安娘墓志(罗丰编著《固原南郊隋唐墓地》,页47-49、204-206。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页272-273)、安神俨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449)与康杴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页452-453),在进行族源叙事时就使用了同样的套话,只是改动个别字以契合其姓氏和乡邑。而安师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6辑,页294-295)与康达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5辑,页150-151),更是除了族出和卒葬年份、葬地外,其余信息完全一致。早已有学者注意到粟特裔汉地居民墓志出现程式化套语的现象,如岑仲勉就注意到安师墓志和康达墓志的雷同现象,认为类似这样的墓志“绝无传信之价值”(岑仲勉《贞石证史》,载所撰《金石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页83)。吴玉贵则比对墓志,指出除了安师墓志和康达墓志,史诃耽墓志与安娘墓志、安神俨墓志与康杴墓志也高度相似。并认为此举与“中宗令按照德行、门风、功业、时望等标准重修《氏族志》,规定'夷蕃酋长袭冠带者,析著别品’”有关,体现了入居内陆的胡人中盛行与汉族相同的附会世家大族的社会风气,为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吴玉贵《凉州粟特胡人安氏家族研究》,页317-320)。

[42] 此据杨军凯在《北周史君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年,页46,图10)公布的拓片突破。由于墓志中的空缺和刻字的模糊和不规范,释读上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所幸本句的关键信息“本居西域”和“迁居长安”都很清晰,容易辨认,并不太影响理解、分析。

[43] 粟特语部分的翻译依据吉田丰《西安史君墓粟特文汉文双语题铭汉文考释》,载《法国汉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页29。

[44] 同上。

[45] 杨军凯《北周史君墓》,页46,图10。

[46] 吉田丰《西安史君墓粟特文汉文双语题铭汉文考释》,页29。

[47] 其中,陈国灿(《魏晋之隋唐河西胡人的聚落与火祆教》,原载《西北民族研究》1988年第1期,修订后收入所撰《敦煌学史事新证》,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页73-97)、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页68-74。《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补考》,原载《欧亚学刊》第6辑,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6月,此据所撰《中古中国与粟特文明》,北京:三联书店,页23-26)、吴玉贵(《凉州粟特胡人安氏家族研究》,页308-321),已根据文献及考古发现对汉唐时期姑臧的粟特聚落及粟特人、粟特裔的生活进行了系统梳理。且陈国灿曾考订粟特文古信扎2号信札的发出地为姑臧(《敦煌所出粟特文信札的书写地点和时间问题》,原载武汉大学历史系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85年第7期,补充校订后收入所撰《敦煌学史事新证》,页56-72),而5号信札也是在姑臧写作并寄出的,并且从信件中可以明显看出姑臧是粟特商人活动的基地和其货物的集散地(毕波《粟特文古信扎汉译与注释》,《文史》2004年第2辑,页73-97)。《魏书》卷102《粟特国传》也记“其国商人,先多诣凉土贩货,及克姑臧,悉见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页2270)。关于武威安氏的记载(《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武威李氏”条,页3445-3446)和发现的大量将自身乡邑、郡望定至姑臧的墓志亦可佐证这一点。

[48] 史君本人的名字在汉文墓志中并未出现,其父祖的汉文名字基本是按照其粟特名字音译的,但是其孩子的名字在参考粟特发音的基础上,适应汉文名字的惯例对名字长度进行了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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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系印前编辑稿,引用请据原文。秦若晨:《粟特裔汉地居民的身份与认同——以墓志为中心》,《丝绸之路考古》第五辑,科学出版社,2022年1月,页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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