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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姐真的是被刘姥姥所救吗?倾家荡产,她女儿女婿会同意吗?

 栖鸿看红楼 2022-08-31 发布于山西

巧姐是被刘姥姥所救,这一点绝无可疑,因为在巧姐的判词判曲以及无数的暗示预示中,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要营救巧姐,不需要像大刀王五救谭嗣同那样的绝顶功夫,因为巧姐是个小孩子,不是罪犯,也不会受连累而“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如果这的这样事关重大,凭刘姥姥的钱财与有脉,她救得了她吗?巧姐就是被“狠舅奸兄”拐卖,需要一笔钱替她赎身而已。

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大事;大事是没有钱。败落后的贾府中人,或者没有钱,或者不愿意出这笔钱,结果只有被称为“贫婆子”的刘姥姥愿意挺身而出、担此重任。

但是,如果真的需要“倾家荡产”才能救巧姐,别说刘姥姥的女儿、和“名利心甚重”的女婿了,就是刘姥姥本人,也未必会愿意。“留下外甥挨饿不成?”卜世仁的太太以此为理由拒绝留贾芸吃饭。如果真的“倾家荡产”才能救出巧姐,救出来以后就是全家人陪着巧挨饿,那恐怕是刘姥姥全家上下都不愿意的。

那么问题来了:营救巧姐,到底需要多少钱?

《红楼梦》里明码标价的买卖人口,只有贾赦买十七岁的女孩子嫣红做妾一个例子,花费多少?有的版本写作八百两,有的版本则是五百两。

几百两银子,这绝对是一笔巨款,因为刘姥姥一家五口全年生活费才二十几两。但是嫣红身价八百两,巧姐身价就一定如此吗?

同样成书于清朝的小说《醒世姻缘传》里,买卖人口的事例较多,我们来做一比较:

晁大舍“使了六十两银子娶了一个辽东指挥的女儿为妾”。这是六十两。

还是晁大舍,买了一个“做戏子的妓女”为妾,“媒人打夹账,家人落背弓,陪堂讲谢礼,羊毛出在羊身上,做了八百银子,将珍哥娶到家内”。这是八百两。

晁大舍的母亲要“买个使女随任”,“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后来看女孩家里可怜,又给了二两。一共花了七两。

小说的另一位男主角狄希陈,准备娶妾,“三日前,喜得用了十二两银子买了一个丫头,十二岁,生得甚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生性又甚伶俐”。这是十二两。

狄希陈的父亲买一个厨娘,准备将来收为侍妾,“足足的兑了二十四两财礼”。这是二十四两。

狄希陈要去四川做官,准备买一个丫鬟,结果带来个十二岁的丑丫头,“媒人说着,做五两银讲说停妥”,这是五两。

……

从五两到八百两,差距竟达数百倍。显然,越是艳名远播的优伶妓女,身价一定越高。而普通人家的女孩,又没有什么专业技能,身价自然高不到哪里去。

那么,巧姐属于哪一种呢?

她当然不会是穷家小户、卖为丫鬟的那种,也不可能顶着公府千金的名头被卖。而且她已经被“狠舅奸兄”拐卖过了,能卖到哪里?当然是青楼楚馆。

可是,巧姐没学过吹拉弹唱歌舞技艺,最多是读书识字,短时间内不可能成为名噪一时的红妓女。被刘姥姥营救的时候,她只是一个雏妓而已。

贾赦买嫣红,是用“好色”来掩饰对贾母的“算计”,所以一定是极美的名妓。巧姐的身价当然不能跟她相比,最多不过一二百两、也许只有几十两罢了。

那么,刘姥姥这时的身家,有多少呢?

两次进荣国府,只是现银一项,她共得到一百二十八两。其他馈赠的礼物,不管是古董茶杯也好,还是珍贵的衣料也罢,或者难得的丸药,或者现成的衣裳,都价值匪轻。

更重要的是,送出这些钱财时,王夫人已经给出了实际的建议:“或者作个小本买卖,或者置几亩地”,让她拿这些去投资。如果刘姥姥一家运营得当,财产的增值更无法估量。

替巧姐赎身的费用,当然是一大笔钱,但还不至于刘姥姥“倾家荡产”的。

刘姥姥营救巧姐,是难得的侠义之举。但非要要求她“舍己助人”、“毁家纾难”,那是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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