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详解建国后政务院时期军地各级干部的对应关系

 哈哈狮的信箱 2022-06-14 发布于广东
1952年3月14日,共和国地方与军队各级干部分别进行了评级工作。在军队与地方所设置的级别等级中,军队级别与地方级别分别一一对应。通过1952年军队与地方的级别对比,可清晰地了解到建国初期军队与地方各级单位的对应关系。
第一,1952年3月中央与地方所设置的地方级别:
根据1952年3月14日,政务院公布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津贴标准,中央人民政府各级政府干部共分十等二十四级,其中三等三级为省政府副主席的评级标准,省人民政府主席与政务院部长的评级标准分别为三等二级和三等一级,这说明地方级别中所设置的第三等级为省部级。而地方级别中的第一等与第二等均设置了两个级别,具体地方级别中一等与二等领导干部的评级标准为:
一等一级(行政一级):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一等二级(行政二级):政务院总理、副总理,二高正职,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
二等一级(行政三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各委主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
二等二级(行政四级):政务委员,各委副主任,二高副职,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通过以上表述,关于地方省部级以上干部的人员的评级标准可归纳为:
1,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为一等一级;
2,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务院总理副总理为一等二级;
3,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各委主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为二等一级;
4,政务院秘书长,政务委员,政务院各委副主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为二等二级;
5,政务院各部部长,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各委主任为三等一级;
6,政务院各部副部长,各省人民政府主席;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各部部长为三等二级
7,各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为三等三级。
二,1952年3月军队评级时设置的军队级别:
根据1952年3月14日中央军委公布的《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全军各级军官干部共分十等二十三级,比地方少了一个等级和一个级别,其中军队第一等只设了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个级别,军队二等与三等与地方相对应,也分别设置了二个或三个级别。军队第二等与地方级别所设级别相同,均设两个级别,军队二等两个级别分别为大军区级与军委委员级。军队级别第三等设三个级别,分别为正、副、准兵团级。军队级别三等以上的评级标准具体为:
一等一级(又名军委主席副主席级,总司令级):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副总司令
二等一级(大军区级):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各大军区司令员
二等二级(军委委员级):军委委员,总干部部部长,总后勤部部部长;副总参谋长,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
三等一级(正兵团级):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委军兵种司令员政委,二级军区司令员政委,兵团司令员政委
三等二级(副兵团级):兵团副司令员,二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
三等三级(准兵团级):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司令员政委
四等一级(正军级):军长、政委;三级军区司令员政委
三,归纳建国初期中央军委与政务院军地各级干部的对应关系
1952年3月军队评级工作展开,军队等级共设置了十等二十三级,比较上面地方与军队设的级别,军队级别中的最高级为一等一级(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对应地方上的一等二级(政务院总理副总理),这充分说明建国初期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中央军委在单位级别中是与当时的政务院对等并列。
通过1952年3月颁布的地方与军队各级干部的津贴标准来看,从军队一等一级对应地方二等一级开始,军队与之地方相对应的级别干部的津贴费均完全相同,通过1952年3月军队与地方各级干部的津贴标准与所设级别等级,我们可以总结出建国后至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前,军队与地方相对应的各级领导的对应关系为:
军委主席副主席对应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家计委主席,二高正职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对应政务院各委员会主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
军委委员对应政务委员、政务院秘书长
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对应政务院各委副主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大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对应政务院各委秘书长,各大行政区政府各委主任
军委各军兵种司令员政委,军队各兵团司令员、政委,中央分局所在二级军区司令员、政委对应政务院各部部长,各中央分局书记与所在省人民政府主席
军委二级军区司令员政委、军队各兵团副司令员副政委,军委办公厅主任对应政务院各省人民政府主席各省委书记,各大行政区政府各部部长,政务院各部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务院秘书厅主任
大军区海空军司令员政委,军队各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对应各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军委三级军区司令员,各军长、政委对应政务院各部办公厅主任,各大行政区政府各部副部长,省辖行政公署主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