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要强调第一责任人(8)

 安全设施设计 2022-06-15 发布于河南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千防万防都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做到绝对安全。

那么这个时候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成了一个必然的选择,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可以达到,避免事故发生、减轻或者减缓事故后果。

比如说现场有喷淋洗眼器,一旦人员与危险化学品接触,依据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利用喷淋洗眼器进行冲洗,可能就不会造成化学灼伤,也就避免了化学灼伤事故。

再比如说现场发现物料着火,现场人员依据现场处置方案及时进行了灭火处理,可能仅仅是着火事故,不会成为火灾,即使构成火灾,也不会造成大的损失。

因此,《安全生产法》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之一。

这就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相关要求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制定的是不是有可操作性?是不是符合实际?岗位人员是否知道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能够依据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操作?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如果应急预案都是一些程序性的话很笼统,操作人员拿到应急预案之后,也不知道具体的操作内容。到需要使用的时候,应急预案就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这个时候怨谁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都需要进行妥善管理,主要负责人所托非人,责任能跑得掉吗?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