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理 ![]() 易小生笔记 ![]() ![]() 设经说透天机事,算尽虚言总是空。 除却子平真妙诀,闲文千卷只为风。 引用支干妙似神,纳音空自失天真。 自从悟得玄中理,笑杀江湖卖卜人。 八字论诉讼、官司事宜 ![]() 实话实说的来讲,子平八字对于论诉讼、官司的事宜,是非常薄弱的一环。 甚至可以说,这门学术本身,几乎是无法解决这件事。 但是,基于是非、官司、诉讼,又是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一旦遇上,不得不解决。 所以,只好通过延伸八字技法,来达到为人解决官司是非问题的目的。 首先,我们要考虑一下,所谓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大概有哪些现实情况。 1、原告方,已有证据的情况下,往往是不仅要胜诉,还要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 2、原告方,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则退而求其次,希望胜诉,其余目的可以延缓再议。 3、被告方,如果是明知自己已经东窗事发,则希望轻判。 4、被告方,如果是未成定论,且考虑到对方可告可不告,则希望和解。 在命理学中,与现实稍微有些不同。在所有的论命古籍中,并没有关于“诉讼”的章节讲解,也没有任何说明。 注意,是所有的论命古籍。 如果强行追本溯源,也只能在神煞方面,找到一些关于“勾绞”、“官符”、“劫煞”、“亡神”......等有些关联的词语。 但是,以命理学而言,神煞却并非论命主流,准确率也不高,不足以完全沿用到命格、大运、流年的层次。 那么,我们究竟是如何通过八字,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呢? 须知,命理本身出现的就晚,发展也很短。当然,这个“'短”,是相对于其他术数——比如纳甲六爻占卜。 如果你真的认真研读过有关于八字与六爻的各朝代书籍,你会发现一件事——八字命理,是纳甲六爻的延伸段。 补充: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八字命理最早是完全用格与五行的,当然不是现在的什么格、什么五行。用的格,是诸如“龙归大海格、寒木回春格”等等;用的五行,也完全是纳音五行。 后来,搞命理的这批人发现京房易的六亲,才是真正符合人伦的内容。于是,八字才开始有了十神——六亲配合阴阳。 之后,才有了很多人现在所学的,所谓“食神格、正官格”等等。 中间,又有一批搞择日的人,混到命理行业中去,于是神煞开始大肆兴起。不过这个问题,在清朝已经解决了,所以现代人传承了清代命理之后,公认的是不使用神煞。 当然,中间出现了多次的命理变革,也出现了多次的命理混乱。现在很多人越学越糊涂,其实是源于这些混乱期,最终没有得到一个好的定论,也就没有留下真正掷地有声的理论。 好了,稍作补充。不作过多延伸,回到我们本次的主题——八字论诉讼。 既然八字作为纳甲六爻的延伸段,我们都很清楚,纳甲六爻是非常容易解决这类问题的,几乎可以做到百占百应的程度。 于是乎,我们从这个角度,才真正找到了解决方法。 根据纳甲六爻的规则,诉讼之事,是直接用官鬼爻来考量的。 现在代入子平八字中,则是以四柱中的七杀,作为推论的完整依据。 纳甲六爻——世应考量官鬼,直接代入转换为子平八字——日主考量杀格。 注意:这里完全不会牵扯到任何关于妻财子禄,它是属于单项发问。 比如身强杀浅,则此人多为原告方,且利于自己。 再如身弱杀强,则此人切勿主动发告。 再如七杀落空,往往不会付出行动。 再如比劫合杀,多是人情拖累导致的身不由己。 再如官杀混杂,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以上,皆为理法延伸到象法,以象法直接运用。但是实战中,当事人往往需要一个结论以及时间节点。 无论是结论,还是时间节点,都需要再通过这个思路,去考虑大运流年。 这个,是现代真正用八字解决诉讼问题的根本思路。 无论这本书把诉讼写的多复杂、写的多绕口,总归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这个处理方式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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