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山统计】 某县政府工作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案情】 2019年国家统计局调查组在C县检查中发现,该县某局工作人员周某从2015年建立了QQ群“C县某局”。联网直报开始后,周某和该县某局工作人员成某通过此QQ群每月向全县联网直报工业企业发送成某制作的分企业预计数据,指导企业按照发送的预计数填报。经查,预计数是成某根据全市趋势,用上个月的数据加上一定增长率计算得出。实地核查中,有18家企业承认是按照某局在QQ群中发送的预计数上报的。成某承认,该县100家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中,只有10家左右不按发送预计数填报,其他企业都是按照QQ群发送的预计数填报。检查还发现,2018年12月下旬四经普登记前,该县某局成某根据掌握的前期数据,分行业按照不同增速制作了《C县单位经济指标》预计表,预计表中标注了2876家单位2018年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各项指标数。该预计表完成后上传到QQ群中,要求各乡镇普查员下载并作为四经普企业报送数据的参考。 【处理结果】 本案中周某和成某的行为属于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据《统计法》第三十八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五条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周某和成某给予降级处分。 【评析】 本案中,周某和成某在三年的时间内,通过QQ群发送上报指令,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涉及企业数量多,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造成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是统计法治意识淡薄,对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行为的违法后果认识不足;二是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统计职业道德缺失;三是部门领导听之任之,监督管理不力。周某和成某的现象不是个案,绝不能放任,从中必须汲取教训。政府统计人员要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行职责;同时,部门领导要加强对统计工作和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文字丨潘勇 编辑丨谭静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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