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苏州历史城区的保护
1. 保护范围
延续2013年省政府批复历史城区范围:包括古城和沿山塘线至虎丘、沿上塘线至寒山寺的沿线区域,即一城(护城河以内的古城)、二线(山塘线、上塘线)、三片(虎丘片、西园留园片、寒山寺片)构成的区域,总面积约19.2平方公里。
2. 保护目标
发挥“绣花功夫”,采取渐进式、微更新方式,全面推动古城复兴,协同环金鸡湖-独墅湖区域、狮山片区打造“国际化核心功能区”。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转型发展,提升宜居环境,优化交通组织与管理,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的保护和示范目标,做到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传统产业提升示范、民生改善示范、传统民居宜居示范。
3. 城址环境的保护
保护“一面望山、七面环湖、多水入城环,四角山水、古城居中”山、水、城、林交融一体的城市特色,加强与城址环境密切相关的山、水、景观视线要素等历史文化环境的整体保护、控制和管理。
统筹协调历史城区周边地区风貌,在历史城区周边的新城建设中传承、发扬、诠释苏州建筑文化和地域特色。
加强“古城-新城”城市整体天际线塑造。保护控制山水城市格局眺望关系,构建展示城市特色风貌的景观眺望系统。确定狮子回头望虎丘(狮子山望虎丘塔)、北寺塔望虎丘、虎丘望苏台望古城、瑞光塔望横山4条看历史景观视廊;保护山体之间互望的看山水景观视廊。
4. 整体格局的保护
规划确定“一城两线三片区、水陆并行双棋盘、三横四直环连扣、城河两环天际线”的历史城区历史空间格局、形态保护内容。
保护“一城、两线、三片”的平面形态。
保护由古城城墙、外城河、内城河及城墙环境构成的城市轮廓。
保护双棋盘古城空间格局,河街空间形式和尺度。保护“三纵三横一环”的水网骨架与现存河道水系,再现“三横四直”历史水系格局。分级分类保护历史街巷、特色街道。
保护重要历史文化空间,包括“一府三县同城治”历史行政空间,以及其它重要商业、宗教、文教等传统历史公共功能空间。
保护“塔殿相峙、以点控面”的城市空间轮廓特色,保护由塔、城门城墙、公建、民居街坊建筑群、古桥构成的生动而有韵律的古城天际线及标志性节点。
对子城意象进行保护与提示。
5. 城市风貌的保护
保护“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的传统风貌。
加强视线走廊的保护。对视廊进行三级控制。一级视廊包括虎丘塔(山)、北寺塔、寒山寺(普明宝塔)三者互相眺望视廊,北寺塔、瑞光塔互眺望视廊,北寺塔、瑞光塔单向眺望双塔视廊。
加强第五立面的精细化管控,注重整体风貌协调性,提升整体品质。
按区域分级控制历史城区建筑高度,严格按照《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执行。
6.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
保护平江、拙政园、怡园、阊门、山塘5个历史文化街区,新增划定五卅路、官太尉河-天赐庄2个历史文化街区。整合与优化划定26个历史地段。
7. 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沧浪亭、环秀山庄、留园、耦园、狮子林、网师园、拙政园和艺圃。中国大运河(江南运河苏州段)中苏州城区运河故道(山塘河、上塘河、环古城河),山塘历史文化街区、虎丘云岩寺塔、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全晋会馆4个运河相关遗产和盘门1个运河水工遗存。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7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4处。保护控制保护建筑241处,保护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历史建筑241处,保护苏州园林55处。
保护古树名木、古井、古桥梁、古牌坊、古驳岸、砖雕门楼等历史环境要素。
按普查认定结果保护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百年老校及校园历史遗存、水文化遗产。
8. 传统民居的保护
保护苏州传统民居肌理及建筑。保护和延续明清苏州传统民居以院落为单位、进落组合为特点的空间布局模式。保护具有近现代特色的西式别墅、里弄民居及其环境景观。
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以院落为单位,采取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协商式的更新方式,对其保护利用应与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相结合,与古城人口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延续苏式生活相结合,与产权梳理相结合。
9. 功能定位与产业转型
加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引导产业调整优化,提升宜居环境,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国际高水平的“文化、产业、人居”古城。建设好吴(地)文化核心传承地、苏式生活体验地、园林宅院博览地、国际文化旅游胜地、文化创意集聚地,成为国际化文商旅居高品质融合区。
以“文化”为主线,发展文化新经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打造“百园”、“百院”、“硅巷”等,助力新经济发展。策划特色文化活动,提升历史城区文化交往和文化活动能级。
优化居住功能,提升公共功能服务功能。优化商业功能品质,提优传统商圈业态,激发老字号潜力;突出古城“慢”特质和“精”优势,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产业(业态)经营管控。发展全域旅游,深度发展文化旅游,推动旅游产业精品化、全域化、品牌化、高附加值发展,完善旅游留宿体系。
优化古城人口结构,常住人口容量控制在20-24万人。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轨道+慢行”绿色交通模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古城吸引力,增强居民幸福感。因地制宜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完善技术规范,适应古城保护与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