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审计中,经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个问题下面套着好多小问题,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这样的问题叫“打包式”问题。正因为“打包式”问题包含多个小问题,这些小问题又各有各的特点,所以一个“打包式”问题实际上就变成了若干需要整改的小问题。只有这些小问题全部整改了,这个“打包式”问题才能被销号。 ![]() 请看一个“打包式”问题的案例:某企业审计部门在对下属甲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甲企业分别投资了A、B、C、D、E、F等多家企业,投资总额都不大,所占股比也非常低。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这些股权投资长时间未分红,有的甚至处于亏损状态,于是给出了“投后管控不到位,股权投资长期未分红”的结论并写入了审计报告。 股权投资分红天经地义。但是这些“不分红”的股权投资问题如何整改呢?无非是要么继续持有以获得分红,要么直接退出收回投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个问题整改有一段时间了,但一直不见什么实质性进展,可是整改都是有时间约束的,不可能无休止地等下去。为此,甲企业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所投企业一一分析。 ![]() A公司:早些年甲企业效益不好时,融资困难。因为融资需要,所以该企业入股了A银行。当甲企业需要资金时,这家银行承诺可优先向其提供资金保障,实际上也确实解决过企业的实际融资问题,但是A银行经营一般,长期微利状态,一直未分红。 B公司:由于公司地处偏僻,交流物流不便,因此甲企业入股了物流公司B,这样方便了甲企业物资和产品的顺畅进出,也为其降低了物流费用。对于B公司而言,由于锁定了甲企业的物流运输量,固定费用分摊得到了最基本的保障,但企业效益非常一般,也未进行过分红。 C公司:甲企业入股的C企业是一家能源企业,因为股权关系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关系,C企业将能源管道修建至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乙,这就使得乙企业的能源需求得到了保障。C公司成立时间不久,还处在建设运营期。 D公司:是甲企业兼并重组时被兼并方下属的一家监理公司。业务与甲企业不相关,属于被清理的对象。 除此之外,还有E公司…,股份不多、效益不好,话语权弱、不能分红,有的还处于亏损状态… 分析完上述情况,整改团队更加困惑了,到底怎样整改才能实现销号呢?围绕实现投资分红这个整改目标,甲企业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向盈利的投资企业去函催分红、通过外派董事监事沟通协调、对工作不利的外派董监事进行调整、加强对外派董监事管理等;对亏损的企业,明确提出退出的意愿…但是几个月过去了,问题整改涛声依旧,没有明显进展。 从这件事的整改中,我得出三点启示: ![]() ![]() 审计结果确认一定要慎之又慎 审计报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语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不经历整改的历练,不会体会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的重要性。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都需要整改,因此被审计单位尤其要重视审计结果的确认环节。审计组结束审计之前,都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底稿的意见,这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也是防止审计失误的一个措施,也是被审计单位的确认过程。如果发现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可以进行沟通,通过提供资料、补充证据、说明情况等,一些问题的结论可能就会发生变化。作为被审计单位,一定要高度正式征求意见环节,不要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草草签字了之,对于一些确实有特殊情况、有历史原因的事情一定要详细说明和沟通。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接受了这个审计结论,这样就有可能把矛盾移交到整改环节,造成整改的被动局面。 ![]() 不要掉进习惯性思维的“坑”里 审计报告是整改的起点,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从报告文字中捕捉审计组的真正意图。这个环节是顺利整改的第一步,但是这个环节却经常被忽视。有的单位拿到审计报告,上来就先入为主,搞“套路”,根据职责分解责任、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督促问题整改,“习惯性思维”很容易把我们带乱了节奏、搞偏了方向。在具体整改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整改了好长时间,回头一看原来整改措施与问题不在一个方向,偏离了审计组的初心,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得不到理想的结果。 ![]() 分类整改是“打包类”问题的好方法 分类整改法就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打包式”问题的具体情况,把包里的小问题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打包式”问题里的小问题,每个问题情况不同,有的大同小异,有的大异小同。没分红是这些企业的共同现象,但未分红的原因却各不相同。投资的目的有好多,比如战投、比如财务收益、比如获取资源等等,不只分红一种。 在投资环境宽松的大背景下,根据需要通过股权投资利益捆绑获得资源保障的优先权,帮助企业构建起安全的产业链,自然是比分红更理想的结果,关键是通过历史资料找到投资立项的初心,如果是为了产业链安全,就要盘点是否达到了安全的目的;如是为了分红,那就要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如果初心达到了,那是比较理想了:如有立项决策证明投资目的是稳定供应链,并且确实做到了,自然能够得到审计组的认可;如是财务投资,最后实现了较好的分红,自然也没有问题。 这个标准把握住了,就可以根据不同的初心,走好后续的路。如果之前绑定的资源不再紧缺,如果与主业的协同没有实现,如果预期的财务收益没有达到,那就必须坚决退出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原文题目:从“打包式”问题整改中得到的三点启示 文章来源于老刘说内审,作者刘海涛 整理不易,谢谢您点个在看并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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