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合同条件下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收、保管、储存办法。
适用于顾客提供产品的管理。
2.职责
2.1市场部负责顾客提供整机生产的配套物资的合同签订。
2.2生产制造部负责顾客提供的另部件加工或装配,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退货。
2.3工程技术部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技术资料的审核。
2.4质管部负责物资的入库检验。
2.5仓库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交接送验、入库、储存,不合格品处理,退货。
3.工作程序
3.1合同(协议)的签订。
3.1.1市场部在顾客提供原材料、另部件时,应按《合同评审程序》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传递到生产制造部、工程技术部、质管部。
3.1.2向顾客索取图样或技术文件
市场部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如决定由顾客提供部分原材料、另部件或配套件,必须向顾客索取有关图样及技术文件,以此作为合同(协议)评审和物资验收的依据。市场部负责将图样和技术文件交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根据需要一式数份(可复印)发质管部(检验)、生产制造部、有关车间及自留。文件发放和回收归档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3.1.3顾客物资交货期的规定
市场部在与顾客签订合同(协议)时,必须在合同上写明顾客提供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主要数据。
3.2验收、检验
3.2.1生产制造部采购主管负责填写顾客提供物资送验单(送验单采用:“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送验单”),送验单须写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并在送验单备注栏注明“顾客提供物品”字样,随同顾客提供的技术文件交原材料、外购件检验员检验,检验员按《进料验收管理程序》实施检验,检验结论必须注明合格与否并立即送达委托部门及归口仓库,外资公司长期合作项目凭移交清单入库(可免检)。
3.2.2外协件加工检验按《生产过程监测程序》实施。
3.2.3仓库储存中损坏或变质物资,由检验员确认并开具报废单,仓库保管员签字。加工或装配中损坏物资,由检验员确认并开具报废单,报废单注明“顾客提供物资字样”报质管部、市场部、生产制造部。
3.2.4市场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通知并退回顾客或报废。
3.3保管和储存
3.3.1生产制造部仓库保管员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送验单”入帐。建立顾客提供物资的收发存台帐。
3.3.2对有保质期要求物资,必须按质保期规定储存。凡超过保质期,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送验单”交检验员复验,复验结果由检验员填写在送验单上返回送验部门。若合格,检验员重新做好合格标识并写上复验日期;若不合格,书面通知市场部负责退回顾客或报废。
4.相关文件
4.1合同评审程序
4.2文件控制程序
4.3进料验收管理程序
4.4生产过程监测程序
5.记录表式
5.1合同(协议书)
5.2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送验单
5.3报废单
5.4收发存台帐
5.5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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