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监测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对金工、电加工及装配等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控制不合格品的发生和转序。
适用于批量生产的产品和样机或小批试制产品各过程检验和试验。
2.职责
2.1各车间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
3.工作程序
3.1金工检验、绕线检验(仅需首检)
3.1.1首检
3.1.1.1检验员按“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首检。首检后做好检验记录和首检标记。首检记录必须写明合格或不合格,能测量读数则用数字记录。首检范围为:
a.本工序每天上班后加工的第一件加工件;
b.中途调换工具后第一件加工件:
c.中途调整机床、夹具、工模具、量具后第一件加工件;
d中途调换规格、型号后第一件加工件。
3.1.1.2首检应当在操作者自检合格后进行。当首检不合格时,检验员应向操作员指出偏离项目,由操作者重新加工直至检验合格。
3.1.1.3当首检合格后,检验员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并在加工件上作好首检标记,首检加工件保存当天工作结束,首检加工件随合格品报交。
3.1.1.4首检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3.1.2巡检
3.1.2.1检验员按“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巡检,巡检次数每班不少于2-3次,每次检查加工件不少于3-5件,做好时间间隔记录。
3.1.2.2当加工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检验员应向操作者提出偏离项目,由操作者重新加
工直至检验合格。检验员须对上一次巡回间隔的全部零件进行复查,对出现的不合格
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3.1.3完工检
3.1.3.1检验员按“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完工检,并做好零部件检查日报表和检验状态标记。
3.1.3.2合格品作好合格标记,转入下道工序,在生产班组开具的零部件交库日报表上签字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3.2电加工、装配、内接检验
3.2.1绕线、嵌线、内接检验
检验员按“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全检或抽检,当不符合要求时,由检验员通知操作者返修,直至检验合格,转入下道工序,并在生产班组开具的零部件交库日报表上签字入库。当不符合并无法返修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3.2.2白坯耐压试验
a.内接完成后,由检验员对白坯带绕组定子铁芯按“检验规范”进行性能测试,并在“白坯耐压试验日报表”上做好记录。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b.操作者执行滴漆特殊工序,检验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滴烘后的定子按“检验规范”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在“带绕组定子铁芯滴漆工艺检测记录”上做好记录,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c.检验员对操作者执行装配关键工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按“检验规范”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电机装配进行检查。当不符合要求时,通过操作者返修直至检验合格,当不符合项无法返修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3.3质量记录
各检验人员的质量记录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技术质量部。
3.4检验状态的标识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3.5检验员对生产过程检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工艺性问题,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质管部反映。
4.相关文件
4.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记录表式
5.1首检、巡检记录
5.2质量日报表
5.3零部件交库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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