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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上将忆参加革命的第一次严峻考验磨炼:在国民党监狱中的斗争

 兰州家长 2022-06-19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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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上将

狱 中

叶 飞

1930年7月,我在厦门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我这次被捕和当年轰动一时的“厦门劫狱”事件有关。关于这次事件,解放后高云览同志专门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小城春秋》,后来又拍成电影,当然这都是经过艺术加工了。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这次劫狱行动,但大致的情况是清楚的。

当时在厦门狱中关押了共产党人40余名,其中有的是省、市、县的骨干,如市委书记刘端生、团省委书记陈必笙等同志。1930年5月,得到消息说要把这批政治犯押解福州,福建省委决定组成“破狱委员会”进行营救,由省委书记罗明主持,由省委军事部长陶铸同志率特工队负责伺机劫狱。这次劫狱行动非常成功,准备周密,行动果断,里应外合,指挥有方,整个劫狱过程只用了20分钟,干脆利落。等到大批军警赶到,全体人员已坐船扬帆离去。

这次劫狱成功轰动一时。当时厦门岛属思明县,监狱就在县政府里,警戒森严,岛上还有大批驻军和警察,共产党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而且神出鬼没,一举成功。消息传出后,第二天,厦门的几家报纸都在头版用大字标题赫然刊登。外地和海外报纸也争相转载,上海的《申报》还发表详细长篇连载。厦门劫狱成功当时造成了很大政治影响,有力地显示了我们党的力量,打击了反动气焰,同时解救了大批党的骨干,后来这些同志大多分配到闽西苏区和闽南各地工作。

劫狱事件发生不久,我在福州接到省委的通知,要我回厦门代理团省委书记(原团省委书记到上海汇报工作),并要我选调干部加强团省委的工作。7月初,我回到厦门,并带了两名干部,一是福州团市委书记陈之枢,一是晋江团县委书记陈举,准备到团省委工作。到厦门后都住在团省委的一个机关。

厦门劫狱成功后,国民党当局恼羞成怒,大肆搜捕。这时我们住的机关已为敌人注意,不安全,决定搬家,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好暂时住下,采取了应变措施,让原来住在这里的同志搬走,并清理了文件及其他东西。我们对房东说,早先住在这里的人是回家探亲,我们是他的朋友,来厦门上学,暂时借他的房子住。房东见我们像文质彬彬的青年学生,便相信了。我们还先编好一套口供,以应付意外。果然,敌人很快便来搜捕,但没有搜到证据,要抓的人也不在,于是,把我们当作“嫌疑犯”抓去交差。

被捕后最初的三四个月,我们被押在厦门警备司令部的军法处,提审了几次。由于在搜查时没有抄到任何证据,加上我们三人按事先约好的口供,一口咬定是到厦门来读书,暂时借住朋友的房子。军法处审了几次搞不出名堂,就把我们移解思明法院(当时厦门属思明县)。

到了法院,对我们就比较有利了。当时的惯例政治犯在军法处不经审判就被枪决,一旦移交法院,就是表明问题不是那么严重,是一般性的问题了。由于我们在被捕前做了准备,搜查时没有搜到证据,口供也没有漏洞,我们心里有数,在法庭上就一再提出:“说我们危害民国到底有什么证据?”法官是厦门人,普通话讲得不好,我们装作不懂普通话,只会说本地土话,法官只好和我们讲闽南土话。我们故意装作是年轻不问政治的青年学生,以此作一种斗争策略,在法庭上进行斗争。就这样一直拖到年底,法院发现实在找不到什么线索。军法处搞不出名堂,才移交法院审理,在法庭上我们继续采取这个斗争策略,加上当时法律规定不到18岁不能判刑,按道理就应当释放了。但是反动法庭搞不出什么名堂,也不愿轻易放过,所以就按“危害民国治安罪”中最轻的一条,以共产党嫌疑犯的罪名判了我们一年徒刑。

判决后,就把我们由拘留所送到监狱中服刑。由于当时刚发生过劫狱事件,我们几个“共产党嫌疑犯”便被投入死囚牢监禁。

死囚牢完全是石砌的,铁窗铁门,非常坚固,里面阴森森的。死囚牢里的犯人都是些被判死缓、无期徒刑或20年以上徒刑的重犯,大多是些亡命之徒,监狱里从来就是黑幕重重,每间牢房都有所谓“犯人头”横行霸道,死囚号的“犯人头”更是残暴,其他犯人都要侍候他,家里送来的东西要给他一半,不给就整你。但奇怪的是,这些亡命之徒对政治犯却很尊重,不敢欺负。后来才慢慢知道,原来他们天不怕、地不怕,认为自己是“英雄好汉”,而共产党人专和“官府作对”,宁死不屈,比他们更勇敢,加上又有文化教养,所以我们这几个“共产党嫌疑犯”在牢中就颇受他们的尊敬和优待。时间长了,和他们的关系处得也不错,他们便和我们谈自己的经历和社会底层的形形色色,这对我这个学生出身的青年来说,长了不少社会知识,等于上了一次社会大学。

狱中生活十分艰苦,拥挤阴湿的牢房,石板地铺上稻草就是床,吃的是霉米烂菜,我们的身体便一天一天地虚弱下去。特别是和我同年的陈举同志,在狱中患上肺腐病,更受折磨。我们三人在厦门都是举目无亲,无人来探视、送东西,我看这样下去不堪设想,便下决心和家里人联系,以取得救助。我设法给家里人写了一封信说:到日本留学两年,回到厦门后因参加爱国活动,被当作政治犯逮捕,关在监狱。家中得讯后,在海外设法营救,我的二哥启存专门从菲律宾赶回厦门来探望。

二哥回国后和组织联系上了。他来探监,使我们终于和组织有了直接联系。菲律宾家庭每月都寄一些钱来给我们零用,我的二哥每星期来探视一次,这给我们三人解决了大问题。二哥送来的东西所包上的报纸,都有一些重要消息。

二哥还带来了我的菲律宾出生证,根据菲律宾法律,凡在菲律宾出生的就自动取得菲律宾国籍。厦门当时就有菲律宾领事馆,这就对我很有利,因为领事馆可以要求引渡我。父母亲得知我被捕消息后十分焦急,千方百计设法营救,准备通过菲律宾驻厦门领事馆交涉引渡。但这时我已判决,刑期不长,我想到引渡到菲律宾后可能更麻烦,就劝家里不要交涉引渡的事了。

一年半的狱中生活终于熬过来了,这对我来说,是参加革命后的第一次严峻的考验和磨炼。当时在白色恐怖下从事地下工作,随时都有坐牢杀头的危险,很少有同志能逃过这一关,大批从事地下工作的共产党员都牺牲了,和我一起被捕的陈举同志也病死在狱中,我是少数的幸存者之一。

由于在狱中和组织接上了关系,所以我出狱那天,组织上派我的二哥接我们到机关去住。一星期后,转告我,因我在厦门已经 “红”了,不宜再在厦门工作,就分配我去福州担任团市委书记。但没想到几十年后,在“文革”中,坐过牢却成为我的罪证。那时凡是坐过牢的都被怀疑是叛徒,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逻辑。如果共产党人被捕后都是毫无气节,都会叛变自首,那么这样的党怎么还能算是光荣伟大的呢?怎么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呢?这确实是对共产党人崇高品格的极大污蔑。当然,叛徒是有的,和我一起被捕的陈之枢,后来就叛变了革命,但毕竟是个别的。(选自《叶飞回忆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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