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常压储罐呼吸阀的定期检验,用户现场的普遍疑问有三:
针对这“灵魂三问”,我们今天来个抽丝剥茧,具体探讨下呼吸阀检验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又该如何执行。先来看看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以上所述的三条法规条令很明确地指出了两点:
但是该上述的三项法规条令,措辞基本上采用的都是范围比较模糊的“安全设备”、“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之类的词语,并没有具体列举设备,例如呼吸阀、爆破片等。可能有些较真的设备管理工程师,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文中的安全设施到底包括哪些具体设备呢?呼吸阀、爆破片到底属不属于所谓的安全设施呢?咱们就继续查找相关的依据。 2013年,安监总局发布了39号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该导则成了至今各大设计单位、工程公司等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的主要参考规范。其中该导则的关键内容之一,就是要求对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要依据《AQ/T 3033-2010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来实施,而该标准也是安监总局在2010年发布的一个导则性标准,该导则性标准主要是提供了安全设施设计的一些分析的方法、范围和要素,可以说该管理导则的整个内容构成了安全设施设计的灵魂。其中在该导则的附录B: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提纲中,首次明确了呼吸阀属于紧急泄压装置,导则截图如下: 上面截图中,直接将呼吸阀归于紧急泄压装置。我们认为呼吸阀归不归于紧急泄压装置,应该取决于储罐是否同时配置了爆破片(爆破片属于紧急泄压装置),列举两个现场的照片如下:
至此,呼吸阀就毫无异议的属于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了,需要按照上述的三个法规条令,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 但为什么很多现场在近两年突然对呼吸阀的定期检验上心了呢,这是因为应急管理部自2019年以来发布的两个条文:
在上述两个条文的强力加持下,很多储罐现场不得不重视罐区安全设施的定期检验了。但重视是一回事,具体该怎么实施却是现场面临的十分棘手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条文说的太笼统了,并没有给出一个可执行的检验技术类标准。事实上条文也不可能给出这样一个具体的标准,条文毕竟不是技术标准。下面我们就要探讨实质性问题,即定期检验的周期到底是多长时间一次? 关于定期检验的周期,在《GB/T 37327-2019 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中对呼吸阀的检验周期做了明确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 还有以下储罐现场最为关注的问题:
现场通常的做法也就是委托给第三方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来完成,毕竟术业有专攻,这些第三方机构既包括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也包括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检测完毕后,必须要出具一份专业的检测报告及测试数据表,做到规范检验、且有据可查。 最后讨论下能不能在线检验,顾名思义,在线检验就是服务人员到现场,在储罐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呼吸阀检测,类似这样的:
要说在线检测的缺点,就是服务费用较高。因为在线检验需要经验丰富的服务工程师,他们要了解生产工艺,熟悉现场环境,掌握风险防控。只有这样,才能在线校验的过程中,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且不影响生产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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