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央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的罚单显示,光大银行(601818.SH)青岛分行因5项违规被罚145.1万元,2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罚单显示,该行具体的违规行为有: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还存在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行为,包括对外支付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在用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不符合行业标准,货币收付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当保管、截留或者私自处理假币,或者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而办法第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事实上,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并非近期第一家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而被央行开具百万级别罚单的银行。此前,6月13日,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因包括假币误收在内的5项主要违法行为被罚款618.7万元。 近期,央行持续规范各商业银行的现金业务。 “现金使用几乎不受环境、场景、硬件条件等限制,现金服务是最基础、最根本的金融服务。”今年3月,央行货币金银局发文表示,在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仍有许多人民群众保持使用现金的习惯,央行将继续全力保障现金供应,不断提高人民币整洁度,加大防范打击假币犯罪力度,持续提升现金服务质量,加强人民币全生命周期管理。 此外,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6月21日,光大银行共收到监管部门发出的18张罚单,共计罚没1846.3万元。其中,有3张罚单来自央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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