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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壬:祖母即将死去(三)

 老鄧子 2022-06-23 发布于海南

【第754期】

编者按:面对灵魂的异化,面对复杂的生活,如何绕开硌着我们肉身的巨大痛楚?如何在文字中强颜欢笑?如何屏蔽精神的挤压与损害?如何在绝望中依旧相信爱,所有这些,都是散文创作的母题,也许这样的写作方式可能不雅,文字表达充满冒犯和入侵感,但是,正因为如此,才能直抵人的灵魂深处,反映真实的世界。《祖母即将死去》正是这样一篇让你感到匪夷所思的散文,也许你认为这是另类写作,但是,反过来讲,你自以为是的写作又何尝不是另类呢?关键是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本刊编辑;孙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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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壬,原名黄红艳,1974年生,黄石人。原冶钢职工。现居东莞长安,东莞文学院签约作家。2004年下半年开始散文写作,迄今已在《人民文学》、《天涯》、《散文》、《美文》、《中华散文》、《百花洲》等刊发表散文作品。作品入选各类年度选本。2008年度“茅台杯”人民文学奖获得者。

      我的小祖父是一九九五年去世的。对他的印象,我们就非常清晰。他跟我的堂伯父一样的年纪,小祖母五岁。但他长着一张太祖母的脸,然而却生出另一番味道。这脸在他身上是一股懦弱、偏执而又涣散的颓废气息。因为是幺子,自幼深受太祖母溺爱,只让他读书,没让他下过地。这小小身板,样子孱弱的人性格古怪,不会做农活,也不懂生计。怎么古怪呢,据说他从不祭祖拜祖,说是,拜死人只为了给活人看,有什么意思!因为聪明,很会读书,过目成诵,尤擅书画。十几岁就在学堂谋了个教书的差事。祖母说他,打着头油,夹个纸伞,穿一身绸衣,脚上是千层底白履边布鞋,去外面相亲,没看上人家,嫌弃人家脚大,喝汤伸长颈子去够碗。

  因为挑剔,小祖父大概在二十五岁才娶亲。一个乡绅的庶出女儿。世间的事仿佛是天定的,这小媳妇竟把我那剽悍的太祖母治得服服帖帖。还把她赶出家门,太祖母只得住进三儿子的家,来的时候,拎了口木箱,那悍妇为了那口木箱竟一口气追出近半里路。天底下恐怕再也没有比这更滑稽的场面了,两个小脚女人,噌噌噌,一个追,一个逃,那身姿定是摇曳生姿,无比好看。我那五十几岁的太祖母太不可思议了,竟这么能跑,愣是被她逃脱,那箱子想必宝贝得紧。紧接着是土改,我家被划成富农,小祖父家被划成了地主,这个时候我的那位小祖母卷了钱跟一个男人走了。这位未曾谋面的小祖母,谜一样的女人,她大概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我时常在深夜默默地祝福她,只因她敢为自己而活。

  老婆跑了,又没得书教的小祖父就变了一个人。这时太祖母又重新回到小儿子身边。他无法面对这人生的羞辱,成天喝酒、赌钱,有时喝多了打人,这个读书人居然连亲娘都打。我们家的男人有一个共性,懦弱,意志薄弱,是那种沉湎内伤、自残且又极度孤独的人。他们是阴性的,活在自我的黑暗里。我的太祖母一生要强,天性霸道。除了祖母,没有哪一个儿媳妇愿意跟她相处,尤其大祖父家,因为弃子一事也跟太祖母翻了脸。她最后的那几年整天浸在泪水里,小儿子不听劝,管不了,她紧闭双眼,不作声,陷入绝望。

  “你不就是盯着我的那点首饰才肯侍候我的吗?”老太婆快死了依然说着那种不讨人喜欢的话。祖母在她面前从来不申辩。其实这些年首饰已经被小祖父赌钱、喝酒败了个精光。祖父在街上拎回喝得醉醺醺的弟弟,跟他说,娘要走了。你的娘要走了。这是一句多么悲痛欲绝的话啊,你的娘,仿佛不是我的娘,她要走了,是你的娘要走了。

  “她最后那一口气落不下去,嘴一翕一合,一翕一合,慢慢微弱下去,最后就定住了。”祖母向我述说太祖母临终的那一幕,并用五个手指一张一合来呈现她最后落气的瞬间,她是不甘心的,死的时候面相很凶,脸是变形的。因为是地主婆,最后没让她葬在自家的坟山,我的太祖母葬在杂姓的小山上,在荒凉的角落,小坟包孤零零的。祖父用拳头直打自己的胸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看到自己亲娘死了被人欺成这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大概在八十年代中期,祖母跟儿子们商量,就把太祖母的坟迁回自家的坟山。葬在太祖父旁边。父亲打了一个很大的圆拱顶石碑,上题:青山龙虎地,绿水凤凰池。每年祭祖,我都会独自去祭拜这位传说中强悍的太祖母,她终结于她的时代,她死后,我们家也走出了那个时代。

  小祖父大概是我们家唯一的文化人。我一直认为,文化人是有气节的,他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东西跟农夫有着天壤之别。即使在他一蹶不振、穷途末路的颓废日子里,他身上还是有某种清高的气息。说话慢条斯理,从不狼吞虎咽,大热天,长袖长裤,不赤膊,脚上穿布袜,他应该是一个没有体味的男人,瘦瘦小小的。这样一个人,在世代务农的人眼里,应该是有魅力的,他维护着仪表的体面,还有诗书带给他罕见的气场。我相信,对于祖母而言,他更多的时候像一个没出息的弟弟,一个虚弱的大孩子,她能让他长大,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太祖母死后,他就时常在三哥家蹭饭,顺便教孩子们写毛笔字,念李白的《将进酒》。祖父嫌弃他太懒了,又舍不得打他,决意要带他下井挖煤。只三天,他就偷跑回来,他从来都没吃过那样的苦,受不了煤的脏。然而,一个大男人不能整天闲着吃白饭,后来他就接了一些抄抄写写的活,红白喜事替人家写人情礼单,比如,大舅:猪肉两斤、鸡蛋十个、菜籽油五斤,诸如此类。乡村的人情客往,都要记下亲朋好友送礼的内容,以便下回复礼时不能低于这个分量,否则就会非常失礼。我家至今还保留着很多这种人情礼单。去年,我家要回一个礼,父亲翻开礼单,可这个礼是十七年前对方送的,内容是,绸缎被面一床、花圈一座、礼金五十元。这是小祖父去世时这位亲戚送的礼,可是时隔十七年,我们的回礼已经不能停留在“不低于”这个层面上,对方是儿子考上了北京大学,我们家的礼是礼金一千元。祖母去世的时候,父亲依然抄下了亲戚们的礼单,我看了一下,祖母的礼单相当惊人。据父亲说,祖母的葬礼很隆重,可以用壮观来形容。我们家办完丧事,最后居然还赚了两千多块。而这些,需要以后我父亲慢慢地还回去。

  可是,我小祖父抄的礼单是书法的精品啊。那漂亮的蝇头小楷,也只用来换一顿饭钱。那些柳骨颜风的字用来书写猪肉、活鸡以及粮油这些名词。小祖父写完,每每要用毛笔给调皮的孩子画个猫儿脸。他给很多孩子起过名字,皆无那个时代独有的各种高频率的词,他给人家孩子取名:黄谦、黄博、黄楚墨。这个国家后来发生的各种火热、亢奋的印记,在他身上丝毫找不到影子。因为干不了农活,而抄写的活计极为有限,即使是后来生产队的广播稿,他也写不了,他使用不了那类味道的汉字。就是这么个废柴一般的人,落后分子,封建残余,我的祖母嫁给了他。直到七十年代中期,终于因书法和国画被公社一个文化部门的老领导看中,才去公社打杂。据他说,做得最多的事情是用排笔写口号和标语。但我家的地位在乡村就莫名其妙高入一等了。我父亲兄弟几个,一辈子都没有叫他父亲,依然保留祖父在世时的称呼,只叫他小爷。我时常琢磨这位故去的小祖父,懂得绍兴黄酒配清蒸蟹,细细地吮吸蟹管里的汤汁,品明前龙井,吃盐水花生,读明清小品文,偷看女人小腿,绝不是把眼睛盯在女人的胸和臀上,他从来不画气烈高洁的梅啊竹啊松啊这种被隐喻过多品格的东西,也不画葫芦架下闲走着两只母鸡那类农趣,他画独峰或者急水,然而也画张生私会崔莺莺。他的笑声是喑哑的,走路没有声音,常年听收音机,酒是被祖母禁住了。每每用字换来的钱给小姑妈做红烧肉,小姑妈吃上几坨,他就高兴地哎哟:一张字就这么没了,哦,两张的没了。他的这种趣味被多年之后的文艺青年追捧。在世时,惯于忍受白眼,但有祖母这团火始终温热他一生,给他安稳,护住尊严,我的祖母柔弱中有一股狠狠的虎气、坚韧,仿佛有巨大的能量,垫实家族的底子,有她在,日子是踏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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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家要生孩子了,报信到我家里,祖母带上我去接生,她起先牵着我的手走路,后来我走累了,她就把我驮在背上。我有时熟睡,口涎打湿她的衣襟。她有一个口袋,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口袋啊,魔术一样,里面能变出煮熟的红蛋、炒蚕豆、蜜枣还有花生糕。主家忙着烧开水、杀猪、蒸馒头。我就跟那家的一堆脏孩子一起玩猪尿泡,主家在拜托祖母,希望能让老婆生出儿子。仿佛祖母能主宰生儿生女似的。祖母就绽朵笑脸给他,是你的孩子,分什么男女哦。

  我似乎每次跟孩子们疯疯打打直至筋疲力尽。终于听到报喜了,鞭炮响起,祖母抱出带血的婴儿接受人们的祝福。她的脸,有一种疲惫后那种虚弱的美丽。天色已晚,我们吃了主家丰盛的晚餐,拿着他们送的一副猪大肠和一堆红蛋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村庄。祖母也累了,但因为迎接了一个新的生命来到这人世间,她一直是有笑意的。为了赶走我的瞌睡,她就边走边为我唱儿歌:小头哎,拖小辫,五岁伢,会唱歌,不是爷娘教得好哎,自家聪明拈来的歌哎……三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回乡过春节,经过一个岔道口,看见有一户人家,老太太抱着一个女娃娃,边轻声拍打边轻声哼唱这首童谣。我一时呆呆地怔在那里,忽然有眼泪涌出来。

  澄澈的乡村傍晚啊,我跟祖母走过一道道田埂,几处坟山,月亮的镰高悬头顶,萤火虫乱舞,我的祖母为我唱那首古老的童谣。那些弯曲的羊肠小道像发亮的带子,把回家的路在脚底延伸,星星眨着眼,把不眠的孩子带进梦境。快要进村的时候,在后山脚,那儿有一棵高大的木槿,祖母牵着我的手走到那树的跟前。突然间,星光灿烂,我们仿佛置身于湛蓝的穹宇之下,祖母用手指轻抚着我脸说,我们红啊,快快长大,长大了生孩子,嗯嬷为你接生(我们那个地方,喊祖母嗯嬷)。祖母站在树脚,躬身拜了几拜,她忽然跟我说,你撞到它开一身红花,你再许愿,没有不灵的。“那嗯嬷撞到它开出红花了吗?”我问。“撞到了,我拜了很多次,最后撞到了。”“你许的什么愿呢?”“许了我们红无病无灾地长大。”

  我记得当时头顶的星光在旋转,既而家就出现在面前。既而我就长大了。可是祖母,你许下的是怎样的一个愿望?当祖父去世后,你决定嫁给小叔子的时候,你一定在那棵树下重生过。那棵木槿为你开了一树红花,你将无畏,你成为了大海,被星光照彻。

  “不嫁给他,他成天在家里吃饭,也睡在这里,人家在背后一样会说道的。”

  “你小祖父是个有为的人,他像是蒙了尘,需要有个女人为他擦亮。”

  这正是我父亲终生不懂的,也是我终生难以企及的地方。前面提到过我的大婶娘,祖母就给了她重生的机会。我的大伯父自幼跟大婶娘订了亲,大婶娘长成一个标致的姑娘时,被村里一个无赖玷污了。退亲,合乎情理,是祖母坚持要大儿子娶了她。祖母说,如果儿子不娶,她就认大婶娘做闺女,接到家里来。我的祖父当时是不同意的,唉,我们家的男人啊。我们那个地方的人,很奇怪啊,这件事情,为我的祖母赢得了终生的美誉。我的大伯父,年轻时梳着中分,五短身材,一生只喜欢在嘴巴上逞强,懦弱无能。我的大婶娘,太了不起了,她像祖母一样,坚忍、温柔、开阔,她擦掉了这个男人身上的尘埃,让他发光,我的大伯父是个泥瓦匠,很会砌房子。大婶娘让他去外面找事做,没让他碰农事。后来大伯父就进城当了工人,吃粮票,铁饭碗,成了半个城里人。啊,我们家的女人们啊。太祖母、祖母、大婶娘,还有我的母亲,而我,是不能忝列其间的。我不能

  祖母曾说我会去很远的地方。“你不像是能在这里过活的人。”她说,“你的心不会围着男人转。”那年,我二十三岁,一个春夜,我在那棵木槿树下坐了很久才回家。我身上多了一种什么样的气息呢?慌乱?春情?抑或燥热的猩红?我的眉眼到底有了怎样的变化?祖母,她察觉到了怎样的信息,她端出一碗红糖生姜水拿到我面前,意味深长地笑着。她准确地知道了我失了处女之身。她拉过我的手,仔细地看着我的脸,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吧,祖母用赞许的微笑为我祝福。那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最美好的祝福。我跟母亲从未有过这种隐秘的交流,她身上有一种很强硬的道德观念还有一种可怕的世俗的成本算计,这种事,在她看来,我是吃亏的一方。她永远也无法从女人最本质的视角去解读这件意义非凡的人生大事。可是亲爱的祖母看错了我,我半世漂泊,只为虚名。我知道,那棵木槿不会为我开出一身红花。

  “嗯嬷,我听见你喊我回家。”此刻祖母即将死去,我听见她在暮色四起的黄昏拉着我手,一路撒着茶叶和米,一路喊,红啊,回哦,红啊,回哦。

  我大概中邪了,翻着白眼,失了魂,祖母摔碎瓷碗,拉出我紫红的小舌头,用锋利的瓷片去扎,黑血流出来。她拉着我的手,沿着后山的小路,一路唱念,红啊,回哦,这是我们楚地的招魂,我一路应和,我回,我回。一个不洁的女人是无法成为招魂婆的。我们那个地方的人啊,很奇怪,他们比我的父亲更相信祖母的洁净。

  多少年后,我读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对号入座了一番,我的祖母对应着伟大的乌苏拉老祖母,她活得忘记了岁月,带着大地的气息和天空的印记,一路带着迷路的孩子回来,然后把自己定格在古老的传奇里。这些孩子,包括她的两位丈夫,和那双手接生出来的孩子。可是,我没有找到布恩迪亚上校的原型,我们家的男人大概出不了这样杰出的人物。我跟他们一样,庸碌、无为,却被家族母性的强大的力量托往金字塔的塔顶,而自己却不惜成为塔下面的垫底。当祖母即将死去,我的大地在摇晃。送葬的队伍浩浩荡荡,钟鼓齐鸣,啊,我眼前跳荡着那些咯咯笑的精灵,那些称男人都是孩子的姐姐,这些水妖一样喊着她们的孩子和男人的女人,我看着她们,一种速疾回归大地母体的意念流遍全身。我流下眼泪。

(本文原载《人民文学》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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