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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规定》中的“廉洁之义”

 ptzhangyh 2022-06-23 发布于福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应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读懂《规定》中的“廉洁之义”: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写好党员干部大写的“廉”字。
  从“如实填报”的要求中读懂要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对党忠诚如一。《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规定》特别强调“如实”即是对党忠诚,不欺骗不隐瞒。诚然,忠诚,是为政之魂,是前提。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要求全党同志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铭记入党誓词,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一心一意,表里如一,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不得阳奉阴违、委托代持,跟组织耍“小聪明”,努力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从“利用职权”的禁止中读懂要践行廉洁用权使命,坚持权为民所用。《规定》指出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权为民之福杖,廉乃官之仪表。为公是权力天然属性。公权一旦私用就会出现马克思警示世人的“权力的异化”,腐化堕落就会发展蔓延。专题片《零容忍》中甘肃省永登县原低保办主任赵永琏,向贫困户伸出黑手,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和贫困群体索要、骗取钱财,如此“为己之事、为己谋利”的一大批官员最终走向了监狱。诚然,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装在心中,自觉擦亮为民本色,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好“老百姓的官”。
  从“适用对象”的范围中读懂要涵养廉洁齐家观念,强化家风建设。纵观这几年,中央、省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干部监督。此次新出《规定》将监督对象范围进一步延伸至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这进一步释放出家风建设重要性。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无论是严书记女儿事件还是我爸是李刚事件,都警示着我们党员干部的家人、身边人成为腐败战场的“主攻手”。因此,有关党组要贯彻落实《规定》相关要求,通过专题培训、廉洁家访、廉政座谈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涵养好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摆正“法与情”“公与私”“严与宽”的关系,发挥好家庭“廉内助”作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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