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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谁比谁高一头?|政法委|公安局

 炫叶楓雪 2022-06-25 发布于广东
公务员职务的“权力”大小之分
要想评定在公务员体制内,一个岗位的职务权力大小。我们必须要考虑到理论层面与现实层面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比如我们经常说副县长的“权力”肯定要大于乡镇镇长的。 这是我们的常识。但是现实中,有没有特殊情况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一旦这个乡镇是城关镇或者是经济重镇,那么乡镇镇长可能就会有县委 常委兼任。
那么从行政级别上来说,乡镇镇长由于是县委常委那是副处级干部,在排名上肯定高于副镇长。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权力”的大小之分尤其特殊性。
那么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谁的“权力”更大一些呢?
要判断这两个行政岗位的级别。 首先我们得区分政法委和公安局这两个行政单位。
政 法委属于党内机构,主要负责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局是政府下设机构,主要工作是预防、制止、侦查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现在我们从机构的设置功能背景上就可以得知:政法委与公安局是隶属关系。简单点说就是政法委可以管理公安局。那么对应到人上:政法委书记的“权力”>公安局局长
第二:兼职情况来分析
必须明确的是,政法委和公安局都是强势部门,属于重要的行政机关单位。所以他们的一把手都会出现兼任情况。
在小县城,政法委书记一般会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或者是县委常委兼任。公安局局长基本上都是县委常委兼任。
那么在县城,领导干部的排序为: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具体到县委常委的排序要根据不同的职务、工作年限来区分。
所以通过这个兼职分析,政法委书记权力还是大于县公安局局长。
那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政法委书记与公安局局长权力一样大小?当然有,那就是两者都是同一个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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