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6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实施《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条件进行了调整:购房人取得完税凭证满5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并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可上市交易。 ![]() 《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对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调整,明晰上市交易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对购房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应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构成、计算方式,以及核定、收缴单位的职责分工等进一步明确。 记者了解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和人均自有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目前,北海市本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经适房项目有2个共1684套,包括成都路小区经适房项目1102套、南珠大道小区经适房项目582套。此外,还有在建的铁山港区临海嘉园经适房项目1408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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